曹妃甸海事局

曹妃甸海事局是是以貫徹和執行國家海洋管理、環境保護為主要職責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妃甸海事局
  • 所在地:唐山
  • 部門:海事局
  • 成立時間:2017年4月27日
主要職責,發展經歷,

主要職責

自2003年曹妃甸通島路、碼頭航道建設以來,河北海事局即派海事人員駐島監管。曹妃甸港區投入運營後,2006年11月,唐山曹妃甸海事處正式成立。2017年4月27日,唐山曹妃甸海事處更名為曹妃甸海事局後,除繼續發揮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護水域環境清潔等功能外,還增加了船舶登記、航運公司管理、船員管理等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曹妃甸海事局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海洋管理、環境保護、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按照授權,負責轄區內船舶登記工作;負責規定範圍內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受理外國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區船舶)進入本轄區未開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請工作,並上報上級海事機構。
(三)按照授權,負責轄區內船員和海上設施工作人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工作、船員服務簿發放及管理、船員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考試發證工作。
(四)負責組織轄區內船舶防台、水上搜尋救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違章案件調查處理工作。
(五)按照授權,負責實施轄區內港口國管理、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強制引航監督、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工作;按照授權,負責轄區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術狀況審核、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區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
(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局機關和所屬派出機構的海事業務、法制、財務、資產、規費徵收、基本建設、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計畫裝備、科技教育、黨群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發展經歷

2017年4月27日,曹妃甸海事局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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