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書法
鑑定的目的,主要是為美術史學、博物館學的研究服務。美術史不單是關於美術的文字記載的歷史,更是美術作品流傳的歷史。比起文字記載來,美術作品是更直觀、真實、可信的第一手資料。但自從有了美術作品,也就有了美術作品的作偽。因此,對書畫進行鑑定也就顯得很有必要了。
對象
書法
鑑定的對象,是指已故書畫家手書、手繪在紙、絹、綾等材質上的書畫,如立軸、手卷、冊頁、扇面、
鏡心等,不包括壁畫;書法里的碑帖、拓本,屬於另外一門學問,
啟功、
秦公就是這方面的專家。至於年畫、書畫複製品以及在世書畫家的作品,不屬於書畫鑑定指向的範圍。
出土的書畫,其年代基本一目了然,所以也沒多少鑑定的必要。遼墓中出土的《深山會棋圖》和《竹雀雙兔圖》,它們的年代應與墓的年代相近,即10世紀末到11世紀初之間。
書畫鑑定包含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辨定真偽,二是品定高下。前者是“鑒”,後者是“賞”。一件作品,它是否真實可靠,這是最重要的,否則即使再好,也沒有意義。書畫大師張大千不僅詩文書畫俱佳,同時也是個作偽高手,生平所作歷代書畫的贗品數量相當可觀,質量也很高。他作的石濤、徐渭等人的贗品更是得心應手、惟妙惟肖。連黃賓虹這樣的大師也曾被他騙過。
這一方面說明了張大千作偽水平之高,;另一方面也說明書畫
鑑定之難。這還僅是現代人作偽的例子,古代高手所作的贗品,就更難鑑定了。
因此,書畫鑑定的任務,就是對傳世書畫作品還其本來面目:判定真偽、界定年代、證明偽作。
書法鑑定基本上屬於經驗科學,一個人鑑定水平的高下,與他所接觸過的書畫真跡、他所掌握的書畫知識以及相關知識成正比。就比如我們十分熟悉的一個人,你只要遠遠地聽到他的一聲咳嗽,就知道是他來了。同樣道理,如果我們對於某個時代、某個書畫家的作品看得比較多了,產生了一定的認識,總結出了一些特徵。那末我們就可以觸類旁通,對於這個書畫家其他的作品,也能夠識別它。
鑑定之學
中國書法
鑑定之學,其歷史也十分久遠。鑑定是與收藏聯繫在一起的,中國最早對捲軸畫的收藏,可遠推到魏晉時期,此後,書畫著錄、筆記之類的書層出不窮。雖然沒有正式命名為鑑定學之類,但其中包含了鑑定知識在內,只是還不成系統。如
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中,就有一章“論鑑識、收藏、
購求、觀賞”,談到通過服飾、建築來鑑定書畫年代的方法;宋代出現了一大批鑑藏家和書畫鑑定著作,米芾的《書史》、《畫史》就是其中的代表。
到了明代,隨著經濟的發展,民間收藏之風很盛,出現了專門的民間收藏家,書畫鑑藏著錄、筆記大量出現。
張醜在他所著的《清河書畫舫》中,對“鑑定之學”作了較為深入的敘述:“鑑賞二意,本質不同”,指出了各種鑑賞的方法,認為應該先看精神、氣質,再看有無皇家收藏記載,有無名人題跋;要買紙畫,不要買絹畫,因為“紙壽千年”。等等。
到近現代,書畫
鑑定已逐漸成為一門專門的學問,20年代,已經有了面向公眾的博物館。許多學者參與到美術史,以及書畫的研究中;從這以後,出現了一大批專業、系統的關於書畫鑑定的著作,如前故宮博物院院長
馬衡的《關於鑑別書畫的問題》、
張珩的《怎樣鑑定書畫》、王以坤的《書畫鑑定簡述》、以及
謝稚柳的《鑒余雜稿》、
徐邦達《書畫鑑定概論》等。
50年代以來,隨著流入西方的中國古畫逐漸增多,西方學者對中國書畫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們開始用西方的方法,運用到中國書畫、以
中國書畫鑑定的研究中,並作出了很大的貢獻。在書畫
鑑定方面,有幾個代表性的人物,如
方聞、高居翰(jams gahill)等人。
解放以後,國家對文博事業十分重視。由於各博物館收藏的書畫不斷增加,當時曾組織鑑定小組到各地進行鑑定工作,後因文革中斷;1983年,由文化部成立中國古代書畫鑑定組,在全國範圍內,對現存的古畫進行全面系統的考查、鑑定並編印目錄、圖錄及大型畫冊。
隨著整個社會現代化進程的加快,相對而言,古老的書畫藝術,以及書畫鑑定已經離人們的日常生活越來越遠。一方面,社會的進步給書畫鑑定工作帶來許多便利;同時,社會情境、文化環境的改變使從事書畫收藏、鑑定的人們需要更多的“定力”,付出更多的努力。
首先得熟悉中國美術史,熟悉淵源流派,這樣才能從大的坐標里認識具體的書畫家、作品。
對歷代書畫家(可定為真跡)的作品的風格特點要有系統的認識。這是驗證同一書畫家其它作品的標尺。
歷代書畫著錄、筆記,有關書畫家的傳記、年譜以及其它相關的文史知識可有助於我們對古代書畫作品進行更為精確的鑑定。著錄書上就記載有一些常見的作為情況,例如:
吳應卯常偽造
祝允明的書法;
朱朗是文徵明的學生,即以造文徵明的假字為業;至於
王石谷,就常為王犖專造他的假畫而苦惱。等等。
如果對書畫創作的方法、過程有很深的了解,無疑大大有益於書畫
鑑定。歷代鑑定家、收藏家中,很多人本身就是書畫家,如近現代的
吳湖帆、張大千以及
啟功、
謝稚柳、
徐邦達等人。
最關鍵的是實踐,從大量的鑑定實踐中不斷地積累經驗。已故鑑定家劉九庵先生就是這樣一個從實踐中成長起來的大師。長時間鑑定實踐中的觀察、比較、分析、研究,才能逐漸獲得鑑別門徑。
鑑定方法
書法鑑定的方法與技巧歸納起來有:一是了解每位代表書家的書風特徵,用筆習慣,個性特點以及師承淵源。二是了解各地區,各書家的作偽方法和形式。三是鑑定者必須自己臨習書法,了解書法的一般技法與審美特質。
在具體書法鑑定時,凡運筆唐突、墨色灰黯、結體雜亂,且氣韻不佳、氣脈不通、氣息不純的作品,便應引起重視。在用筆上,多注意挑、勾、撇、捺的起、收筆和轉折處是否自然合理,用筆的藏與露、方與圓,用墨的濃與淡、枯與竭,結字的松與緊、疏與密都要用心觀察,尤其是首字和尾字更應該注意。章法上要注意鄰近字的關係、行間和豎間的距離是否舒適得體,全篇章法布局是否和諧統一。此外還應摸清作偽者與被作偽者的關係和本質區別,以便鑑定時作參照
現代書法作偽的方法很多,除了利用高科技,如用電腦和寫真機,高倍的實物投影儀,精焦距的幻燈機將原作投放在壁面上,而後請人描繪作偽,更多的是請一些已故名家子女代筆或一些私承弟子作偽。這些人一般比較熟悉被仿對象的書體特徵、書法風貌、筆法特點。畫商們出一定的價格,請作偽者仿寫,其數量有的幾幅,甚至成批,而後加蓋留存下來的印章。無印章者,一般將高清晰出版物或原作上的印章製成鋅版,更有的用電腦製作,經處理後鈐蓋。書法作品利用木版水印冒充作偽或利用出版物作偽,較之繪畫來說相對較少,主要是因為木版水印需相當的成本,經濟上划不來。再者,書法作品比繪畫作品鑑定真偽相對來說要簡單。
現代書法作偽明顯帶有區域性作偽的特徵。如
齊白石、
徐悲鴻的偽作大多來自北京;沙孟海、陸儼少的偽作大多來自杭州,李叔同、吳湖帆、沈尹默等人的偽作則在上海。有些名家書法的作偽則遍布全國了,如黃賓虹、于右任、張大千、章太炎等,其仿作遍布北京、上海、杭州,甚至在廣州、海南等地亦有人作偽。
一般來說,鑑定傳統的書法作品相對於繪畫作品要複雜些,其線條的運行、章法的布局、款識與鈐印的特點有時令鑑定者無從下手。而鑑定現代書法作品則比繪畫作品要簡單些,主要是現代書家離我們較近,人數雖然也不少,但與古人相比要少得多,而且都集中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較容易找其原作、相關資料進行比照;再者作偽者的水平,比古代人要差得多,無論是筆墨技巧還是書外學養跟古人比都有差距。
總之,書法鑑定是多因素的,除了筆法、墨法、章法,書法本身,還要對紙張、裝裱等其它材料和工藝進行綜合的分析,才可定斷書法的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