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進出口貨物是指國際組織, 外國政府、外國和香港澳門地區的企業、民眾團體或個人為開展經濟、技術、科學、文化合作交流而暫時運入我國境內但需按規定時間內原狀復出口的貨物。
暫時進出口貨物是指國際組織, 外國政府、外國和香港澳門地區的企業、民眾團體或個人為開展經濟、技術、科學、文化合作交流而暫時運入我國境內但需按規定時間內原狀復出口的貨物。
暫時進出口貨物是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或外國和香港、澳門地區的企業、民眾團體以及個人為開展經濟、技術、科學、文化合作交流而暫時運入或運出我國關境,在規定時間...
暫時進出口貨物是指國際組織, 外國政府、外國和香港澳門地區的企業、民眾團體或個人為開展經濟、技術、科學、文化合作交流而暫時運入我國境內但需按規定時間內原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於2007年3月1日以海關總署令第157號公布,根據2013年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212號《海關總署關於修改〈...
暫時進出口貨物是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外國和香港澳門地區的企業、民眾團體或個人為開展經濟、技術、科學、文化合作交流而暫時運入我國境內但需按規定時間內原狀復...
暫時進出口貨物報關代理是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外國和香港澳門地區的企業、民眾團體或個人為開展經濟、技術、科學、文化合作交流而暫時運入我國境內但需按規定時間...
暫時性進出口是貿易商或者貨主,在貨物運出境後一段時間後仍需運回或運至第三地,或者是進口後仍需運出境的行為,一搬來說,暫時性進出口比較多地用在展會展品,...
暫時進出境貨物是指經海關批准,暫時進出關境並且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進境的貨物。...
暫時進出口通關制度是指出於開展經濟技術、科技文化合作交流的需要,而暫時進(出)口在境內(外)進行特定的使用,並且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關進(出)口貨物原狀復運出...
暫準進口貨物是按照本國立法和國際公約的規定,準許暫時免納關稅及其他稅費進口,並保證在限期內復運出口的特定貨物。...
禁止進口商品(Import Forbidden Items),是指商務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制定、調整並公布禁止進口貨物目錄,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包括國家...
《貨物暫準進口公約》(Convention on Temporary Admission),又稱《伊斯坦堡公約》(Istanbul Convention),因1990年6月26日訂於伊斯坦堡而得名,它是在海關合作理事...
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是由國際組織在1961年12月06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和放棄進口貨物的處理辦法》於2001年12月20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91號發布,根據2014...
簡稱“進口檢驗”。指對進口商品的檢驗工作。包括兩種形式:1.進口商品的貿易關係人或其委託的檢驗機構,按照貿易契約及有關標準,在貨物裝運前,或貨抵目的港、或用...
海關總署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2013.12.25由海關總署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和放棄進口貨物的處理辦法》已經2001年12月7日署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進口貨物通關是進口商品進入國內市場流通的關鍵,其核心問題就是通關單據是否齊備,正確無誤。...
由於此類報關屬臨時性質的,進出口貨物的單位或個人沒有可能也沒有必要臨時註冊報關員辦理報關納稅事務,只能委託專業報關企業辦理有關報關手續。臨時報關註冊應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