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性進出口是貿易商或者貨主,在貨物運出境後一段時間後仍需運回或運至第三地,或者是進口後仍需運出境的行為,一搬來說,暫時性進出口比較多地用在展會展品,科研儀器,可循環利用的貨物包裝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暫時性進出口
- 進出境貨物:表演、比賽用品
- 主體:貿易商或者貨主
- 適用範圍:全國
內容,目的,
內容
(1)在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及類似活動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貨物;
(2)文化、體育交流活動中使用的表演、比賽用品;
(3)進行新聞報導或者攝製電影、電視節目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4)開展科研、教學、醫療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和用品;
(5)上述(1)至(4)項所列活動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種車輛;
(6)貨樣(指用於展示、操作演示、供訂貨參考,以及被檢測、測試的貨物樣品,但不包括同一收發貨人進出口超過合理數量的相同貨物);
(7)慈善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8)供安裝、調試、檢測、修理設備時使用的儀器及工具;
(9)盛裝貨物的容器;
(10)旅遊用自駕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設備、儀器及用品;
(12)海關批准的其他暫時進出境貨物。 使用貨物暫準進口單證冊(以下稱ATA單證冊)暫時進境的貨物,限於我國加入的有關貨物暫準進口的國際公約中規定的貨物。
目的
暫時性進出口是指為了特定的目的經海關批准,暫時進境或者出境,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或者進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