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化智慧型製造推廣套用,保證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行動有序開展,制定《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行動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行動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 成文時間:2022年09月23日
全文,背景,總體目標,試點示範內容,發展歷程,

全文

背景

“十三五”期間,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持續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先後遴選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項目305個,推動建設了一批智慧型化示範工廠,催生了網路協同製造、大規模個性化定製、遠程運維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在重點區域形成獨具特色的智慧型製造發展路徑,極大調動地方、行業和企業實施智慧型製造的積極性,智慧型製造取得長足進步。
“十四五”時期,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深度融合,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位化進程加快,智慧型製造由理念普及、試點示範進入深入套用、全面推廣的新階段,已經成為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強勁動力。面對不斷升級的智慧型製造發展需求,有必要以典型場景為基本要素,通過揭榜掛帥等方式推動示範工廠建設,探索智慧型製造最佳實踐的標準化、模組化、精準化的推廣路徑,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區域製造業水平,推動製造業產業模式和企業形態根本性轉變,全面推進制造業數位化轉型、
網路化協同、智慧型化變革,促進工業低碳轉型發展,加快推動製造強國建設。

總體目標

堅持立足國情、系統推進、分類遴選、動態調整的原則,以揭榜掛帥方式建設細分行業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凝練總結一批具備較高技術水平和推廣套用價值的智慧型製造優秀場景,帶動突破一批關鍵技術、裝備、軟體、標準和解決方案,探索形成具有行業特色的智慧型轉型升級路徑。

試點示範內容

(一)智慧型製造優秀場景。依託工廠或車間,面向單個或多個製造環節提煉關鍵需求,遴選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智慧型製造優秀場景,圍繞技術、裝備、工藝、軟體等要素打造智慧型製造單元級解決方案。
(二)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聚焦原材料、裝備製造、消費品、電子信息等領域的細分行業,圍繞設計、生產、管理、服務等製造全流程,以揭榜掛帥方式建設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示範工廠,大幅提升套用成效。
四、重點工作
(一)遴選梳理智慧型製造典型場景。總結“十三五”時期實踐經驗,探索“十四五”時期實施路徑,通過案例徵集、智慧型製造創新大賽等,梳理一批智慧型製造新模式新業態、凝練一批智慧型製造典型場景,為示範工廠建設提供參考指引。
(二)確定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揭榜任務。結合我國智慧型
製造發展現狀和未來趨勢,圍繞原材料、裝備製造、消費品、電子信息等領域的細分行業,結合行業特點,明確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揭榜掛帥任務,制定年度計畫。
(三)開展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行動。鼓勵地方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聯合推進省級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建設工作,並推薦成效顯著、示範作用突出、成長性好的項目揭榜國家級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建設任務。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遴選並公布智慧型製造優秀場景名單和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名單,待示範工廠揭榜單位完成揭榜任務後(揭榜名單公布之日起不超過2年),組織開展成效評估,擇優發布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名單。
(四)推廣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優秀成果。各單位需總結提煉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典型場景、實施經驗和建設成效。鼓勵各地方召開面向行業、區域的智慧型製造現場會,組織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深度行、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進園區和企業家對話等活動,編制優秀案例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示範工廠培育基礎上創建智慧型製造先行區。
(五)實施動態管理。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有效期為3年(自示範工廠名單發布起),按照“動態調整”原則,定期開展複評。複評不通過的取消示範工廠稱號。相關單位應定期提交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做好試點示範項目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和評估管理等工作。充分發揮國家製造強國建設戰略諮詢委員會智慧型製造專家委員會作用,加強智慧型製造前瞻性、戰略性問題研究。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主管部門做好試點示範項目的落地實施管理,加強對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的指導、支持和服務。
(二)強化政策協同。推動將符合條件的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項目納入重點研發計畫、相關產業發展專項支持範圍。推動國家相關產業基金、金融機構、社會資本和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項目有效銜接。加強央地政策協同,鼓勵地方出台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引導各類社會資源聚集,形成系統推進工作格局。
(三)提升服務能力。發揮好智慧型製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台作用,鼓勵地方和行業積極接入公共服務平台,共同構建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服務網路。加快重點標準的制修訂與宣貫推廣,加快構建一批以國家標準為核心的“標準群”,推動形成試點示範與標準套用試點互促共進的工作格局。加快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培育,推動規範發展,引導提供專業化、高水平、一站式的集成服務。
(四)加強總結宣傳。各地方、相關行業組織、有關企業要強化試點示範項目經驗總結,分行業、分區域開展系列宣傳活動,構建多維度立體式宣傳體系。利用世界智慧型製造
大會、世界智慧型大會等平台,及時宣傳智慧型製造優秀場景、新技術、新裝備和新成效,樹立行業、區域轉型升級標桿

發展歷程

2022年,發布《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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