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加快推進智慧型製造的若干措施(試行)

《郴州市加快推進智慧型製造的若干措施(試行)》已經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4月9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郴州市加快推進智慧型製造的若干措施(試行)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9日
  • 發布單位: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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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型製造是製造業轉型升級的突破口和著力點。為全面推進工業企業順應製造業智慧型化的發展趨勢,實現我市製造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措施。
一、明確智慧型製造目標任務。建立智慧型製造項目庫,每年遴選一批智慧型製造重大項目優先列入市重點項目計畫。智慧型製造項目必須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充分利用市本級產業扶持資金,加大對智慧型製造的扶持,調動企業智慧型製造積極性。到2025年,培育智慧型製造省級示範企業(車間)20家以上,市級示範企業(車間)50家以上,完成智慧型製造“千百十個”計畫,即累計實施生產設備智慧型化改造1000台以上,建設智慧型製造車間100個以上,培育智慧型產品生產企業10家以上,打造省級智慧型製造示範基地一個。
二、加強智慧型製造體系建設。支持我市企業聯合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組建智慧型製造推進中心、智慧型製造研究院、智慧型製造檢測中心等平台,為我市企業智慧型製造提供服務,促進資源整合,推進技術交流與合作。遴選發布一批具備較強診斷評估能力、整體設計能力、解決方案提供能力及有成功經驗的智慧型製造服務商,為全市企業智慧型化轉型提供技術支撐。大力支持革命老區發展智慧型製造業。對服務商專業服務能力、服務績效進行年度考評,對考評結果為優秀的服務商通過媒體宣傳推介。
三、推進企業開展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選擇一批成長性較好的裝備製造企業、電子信息企業作為突破口,開展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建設智慧型製造樣板工廠(車間)。鼓勵有意願、有條件的工業企業積極爭創國家級、省級智慧型製造試點示範企業(車間)。對獲國家級智慧型製造示範企業(車間)的,由受益財政配套給予 50萬元獎勵;對獲省級智慧型製造示範企業(車間)的,由受益財政配套給予10萬元獎勵。
四、支持工業企業智慧型化技術改造。鼓勵企業適當引進自主品牌智慧型製造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智慧型化提質改造。企業對生產線進行智慧型化技術改造且有明顯質效提升,認定為市級智慧型製造示範企業(車間),視生產線投資額度、項目實施情況及效果,由受益財政給予5-20萬元補助。中小企業在關鍵工序使用單台智慧型裝備進行智慧型化技術改造的,由受益財政視單台設備採購價格給予採購企業2%的補助,單個企業當年的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五、鼓勵企業開展智慧型化技術改造系統解決方案設計。建立健全全市加快推進智慧型製造專業網路平台。鼓勵有意願、有條件的工業企業委託智慧型製造服務商開展智慧型化技術改造系統解決方案設計。對於企業採用實施的系統解決方案,經組織專家評審後,根據評審結果,按照解決方案深度與費用高低,由受益財政給予企業5-10萬元財政補助。建立智慧型製造系統解決方案案例庫,為行業內企業實施智慧型化技術改造提供指導服務。鼓勵企業委託智慧型製造服務商圍繞技術、管理、生產、質量等環節開展診斷評估。制定發布智慧型製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推薦目錄,對列入目錄的,優先推薦申請國家和省財政資金支持,積極向銀行、融資租賃公司等推薦參與政府或行業協會組織的市場對接活動。
六、提升智慧型製造研發創新能力。依託我市已有智慧型製造相關企業開展技術創新,開發生產智慧型裝備與產品,鼓勵和支持其發展成為全市智慧型製造骨幹企業。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設運營人工智慧的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為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企業智慧型化升級改造提供研發、設計、生產、雲資源租賃、技術交流等服務。對新批准組建的國家級及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由受益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資金獎補,獎補資金須作為研發經費使用。
七、強化智慧型製造人才隊伍建設。注重引進高層次智慧型製造人才,支持企業以股權或其他形式重獎主要研發人員,擴大智慧型製造人才隊伍。加快智慧型製造人才宣講培訓,鼓勵優勢企業或院校在我市設立培訓機構、創建實訓基地。定期組織企業高管層開展學習培訓;定期組織企業中級管理層赴外地學習考察先進經驗,提升管理水平。
八、加強智慧型製造統籌協調。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市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智慧型製造工作,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智慧型製造推進評價機制,制定智慧型製造示範企業(車間)評價指標體系,指導企業開展創建市級智慧型製造示範企業(車間)。定期開展調度,及時了解掌握創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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