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關於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關於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17日印發.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郴州市關於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7日
  • 發布單位: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推動郴州通用航空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8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湘政辦發〔2021〕27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推進通用航空基礎設施建設。採取政府主導、企業參與的模式,多渠道籌措資金,建設通用機場及通用航空飛行網路基礎設施。通用機場、航空飛行營地、水上機場及其連線道路作為交通基礎設施統一規劃,新建通用機場納入市級重點項目管理。納入全市規劃布局的新建飛行營地,按照工程建安費用的30%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從市通用航空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解決。
二、著力培育通用航空製造骨幹企業。在我市完成工商註冊並形成實際投資的航空製造企業,取得國家通用航空器(不含起飛全重150千克以下無人機)整機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並在本市批量生產銷售的,採取事前備案、事後補助的方式,參照《郴州市助力全省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若干支持政策》(郴政辦發〔2022〕11號)相關標準進行獎補,所需資金從市科技創新平台專項資金中解決。積極爭取省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鼓勵研發成果轉化,對在市內銷售航空飛行器的,每架整機按採購發票總價(不含稅)給予2%補貼,單架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年銷售結算額首次突破1億元、2億元、5億元的通航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培育通用航空運營企業。對通用航空運營企業經批准自主建設主運營基地並開展飛行業務的,政府給予適當補貼。通用航空運營企業租用政府主導建設的運營基地,前3年機坪、機庫使用租金減半;對開闢省內外短途運輸航線且年飛行時間200小時以上(含200小時),按每條航線給予9000元/飛行小時補貼;對開展低空旅遊等業務的,按500元/飛行小時給予補貼。所需資金從國內航線獎補資金統籌解決。支持申報國家級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區,促進無人機航空物流業發展。
四、擴大公共服務和生產套用。推廣通用航空在巡查處置、醫療救助、森林滅火、城市消防、應急救災、國土測繪、交通指揮、農藥噴灑、氣象探測等領域套用,所需資金從對應部門相關經費中解決。
五、大力推進通用航空產業配套建設。鼓勵通用航空企業開展飛機維修、加改裝業務等通航售後服務,對新取得中國民航局CCAR-145資質的通航企業,按其年維修維護收入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支持舉辦通用航空展會、專業論壇和特色通航旅遊、通航體育賽事等活動。
六、加強通用航空人才培養工作。在我市設立國家教育部門和民航行業部門認可的通用航空高等學校,按規定落實國家成人教育有關政策,前三年每年給予100萬元運營補貼;設立中等職業學校的,前三年每年給予50萬元運營補貼;依託本市現有院校設立通用航空有關專業,開展培訓並達到一定人數,前三年每年給予30萬元運營補貼,所需資金從市教育專項資金中解決。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團隊攜帶通用航空科技成果來本市創辦企業,參照《關於建設重要人才高地推動郴州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郴辦發〔2021〕25號)執行,所需資金從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解決。
七、保障通用航空產業用地需要。對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航空產業項目,優先納入市級重點項目,按照評估價格並結合產業政策,經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集體研究,綜合確定土地供應價格。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產融對接,爭取國家金融政策和上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設立通用航空發展股權投資基金1億元以上,用於通用航空產業相關企業、項目股權投資,引導和支持通用航空產業發展。設立通用航空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經批准的通用航空產業投資項目可申請1至3年貸款貼息,貼息最高限額為該項目貸款年基準利息的50%。
九、其他事項
(一)本措施適用於工商註冊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均在本市,依法經營,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通用航空企業或機構(短途運輸航線運營企業除外)。
(二)本措施已明確資金來源渠道的,按相關規定兌現,沒有明確資金來源渠道的,由受益財政兌現。
(三)重大通用航空產業項目和重大活動,實行“一事一議”。
(四)本措施由市通用航空產業發展協調小組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五)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解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通用航空產業發展。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8號),對我國通用航空產業發展做出總體謀劃和系統部署。2021年,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支持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湘政辦發【2021】27號),在機場建設、產業發展、市場培育和要素保障等方面給予明確支持。根據上述兩個檔案,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最近出台了《關於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郴政辦發【2022】19號)。檔案共9條,包括8條正文和1條附則,條文雖然不多,但內容十分豐富,切合郴州實際:一是著力解決通用機場建設有關問題。檔案第一條明確要“加快推進通用航空基礎設施建設”,在湘政辦發【2021】27號檔案制定的通用機場用地指標、占用林地指標、審批程式等政策的基礎上,本政策確定了“政府主導、企業參與,多渠道籌措資金”的通用機場建設資金籌集方式,解決了通用機場、飛行營地、水上機場連線道路立項建設等問題,提出了對新建飛行營地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的獎補措施。二是提升通航企業研發製造能力。通航產業研發和製造是我市的優勢,更是未來發展的潛力、動力所在,也是市政府重點支持的事項。省里對新取得整機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的,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市政府在此基礎上,參照《郴州市助力全省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若干支持政策》(郴政辦發【2022】11號檔案 )相關標準進行獎補,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積蓄髮展動能,提升核心競爭力。同時對通航企業生產銷售通用飛機的,按最高不超過10萬元/架進行獎補。銷售額首次突破1億元、2億元、5億元的通航企業,再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覆蓋了通航企業研發、生產、銷售各個環節。三是助力通航運營發展。對通航運營企業開通短途載客運輸固定航線的,省政策明確給予獎補,但未明確獎補金額。本政策明確對開闢省內外短途運輸航線且年飛行時間達到200飛行小時的,按每條航線給予9000元/飛行小時進行獎補。四是促進通航產業發展的配套措施。主要有產業套用、產業配套、人才培養、土地政策、金融支持等5個方面,為通航產業發展提供全要素支持和保障。
我市出台的《關於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有利於解決我市通航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基礎設施不完善,通航企業融資難,產業鏈條不健全,通航人才引進難、留不住等難點熱點問題;有利於解決通航運營企業短途運輸航線開通不起來的問題;有利於提升通航企業研發製造、運營能力,做大做強現有企業;有利於通航產業鏈招商引資,補鏈強鏈,促進全市通航產業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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