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製造工程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是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參考了《合格評定能力驗證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利用實驗室間比對進行能力驗證的統計方法》(ISO13528)中的全部或部分條款編制,既保證了規則體系的規範化,又對行業從業人員的水平及行業從業人員現狀進行動態分析,促進行業良性發展,同時也使其具有根據行業發展進行調整的靈活性和實用性,符合人員培養培訓和驗證的需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型製造工程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 外文名: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Engineer Rules for Personal Proficiency Testing
- 發布時間:2023年12月19日
1 範圍,2 引用檔案,3 術語和定義,4 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要求,4.1 學習時長,4.2 考核時間,4.3 考核方式,4.4 考核結果,4.5 考核內容,5 考核申請條件,6 驗證結果評價,6.1 統計量計算,6.1.2 中等分M,6.1.3 差值D,6.1.4 標準差S,6.1.5 標準分Z,6.1.6 百分比排名PR,6.1.7 合格率,6.2 人員能力評價,
1 範圍
本規則是認研中心智慧型製造工程師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者和參加者雙方都應當遵循的程式規則。
從事智慧型製造、自動化工程、測控工程、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和系統集成等相關職業;擔任製造企業的廠長、副廠長、生產總監、車間主任、車間主管、組長、工藝工程師、設備維護人員、質量管理人員、信息技術人員及一線生產人員;以及有志於從事智慧型製造行業的相關人員,均可申請參加認研中心智慧型製造工程師人員能力驗證。
2 引用檔案
本規則參考並修改引用了下列檔案中的全部或部分條款。所引用的檔案不註明其發布日期,請各相關方注意使用這些檔案的有效版本(包括其修訂案)。
2.1 《合格評定能力驗證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
2.2 《利用實驗室間比對進行能力驗證的統計方法》(ISO 13528)
3 術語和定義
人員能力驗證:是指按照相關規定或標準,根據考核驗證規則,採取專業知識學習、能力素質考核、結果分析比對及驗證等方式,對人員的專業能力進行驗證的合格評定過程。
原始分:參加考核人員答題得到的分數,最高為100分。
平均分:所有考核人員原始分的算術平均值,最高分為100分。
中等分:反映考核項目中等水平的分數,最高為100分。
標準差:反映原始分的分散性。
標準分:利用穩健統計方法,轉化得到每位參加考核人員的分數,分值在-100至100之間。
百分比排名:比此原始分小的數據個數除以與此原始分進行比較的數據個數總數。
4 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要求
4.1 學習時長
參加人員能力驗證應滿足相應的專業學習時長要求,不得少於30學時,並提供相關證明。
4.2 考核時間
智慧型製造工程師人員能力驗證測驗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4次考試,分別安排在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第四個周末,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4.3 考核方式
智慧型製造工程師人員能力驗證採取線上考試,考生信息採用計算機考試系統進行統一管理,線上完成學員信息填報、考試、電子試卷管理等工作。
考試系統應具有人臉識別等防作弊功能。
採取線上考試的形式,考生需在擁有攝像頭的電腦前參加考試,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500,監考中心至少不少於2名監考人員。
4.4 考核結果
智慧型製造工程師人員能力驗證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註:人員能力驗證結果詳見第6部分人員能力驗證結果評價規則)。
對於考生來說,紙質證書中賦予的原始分、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為當期(或者某一時間段)考核結果。同時要提醒考生,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會根據該項目全部參加考試人員的成績“排大隊”,考生可以隨時登錄賬號,線上關注自己的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的變化。
4.5 考核內容
智慧型製造工程師能力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數位化通識》《規劃與政策》《行動實施》《技能套用》《安全保障》五部分內容,內容清單見附屬檔案。考核驗證時,《數位化通識》《規劃與政策》《行動實施》《技能套用》《安全保障》五部分內容占比分別為20%、25%、25%、15%、15%。
5 考核申請條件
凡遵紀守法、參加專業學習時長滿足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中之一,可申請參加智慧型製造工程師能力考核:
5.1具有中專或高中學歷,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3年;
5.2具有智慧型製造、自動化工程、測控工程、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和工業工程等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工作滿2年;
5.3非相關專業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3年;
5.4有志於從事製造業相關領域人員。
6 驗證結果評價
6.1 統計量計算
6.1.1 平均分A
所有考核人員原始分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
xi為第i名人員的原始分,p為參加考試人員總數。
6.1.2 中等分M
所有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的中位值。假設p名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按遞增順序表示為:x1,x2,…,xp。當p為奇數時,中位值為第(p+1) /2位的原始分值;當p為偶數時,中位值為第p/2位和第(1+p/2)位原始分值的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
6.1.3 差值D
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與中等分的差值。計算公式如下:
6.1.4 標準差S
按照穩健統計方法,以標準化四分位距作為標準差。將參加考核人員的原始分按遞增順序排列,計算高四分位和低四分位原始分的差值,然後乘以係數0.7413(因子0.7413是從“標準”常態分配中導出)即可得到標準化四分位距。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Q1為低四分位數,該組原始分的四分之一低於Q1,四分之三高於Q1;Q3為高四分位數,該組原始分的四分之一高於Q3。
6.1.5 標準分Z
每位參加考核人員差值D與標準差之比。計算公式如下:
標準分Z反映參加考核人員與中等水平間的差距。Z>0時,反映人員能力高於中等水平;Z<0時,反映人員能力低於中等水平。根據統計學原理,基於常態分配假設,D/S在[-2,+2]的機率約為95%。為了更加通俗易懂和直觀顯示,乘以係數50得到標準分Z,而且,當計算Z值小於-100或者大於100時,直接分別賦值為Z=-100、Z=100。因此,標準分Z在-100至100之間,Z值越接近100,說明參加考核人員的水平越高。
6.1.6 百分比排名PR
某參加考核人員百分比排名為90%,表明該人員成績比90%的人成績高。
6.1.7 合格率
考核等級為合格以上的人數占參加考核總人數的比例。
6.2 人員能力評價
6.2.1 反饋給參加考核人員的指標
參加考核人員成績單列出原始分、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三個指標值,並註明含義。其中,成績是否合格以參加考核人員的原始分為評價基準。對於成績合格的人員,再按標準分Z的大小,分級列出成績。具體如下:
當原始分<60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不合格”,建議考生進一步學習後,再次報名參加考核。
當60≤原始分<100,且標準分滿足-100≤Z<50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合格”。
當60≤原始分<100,且標準分滿足50≤Z<100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良好”。
當原始分≥60,且標準分Z=100時,或當原始分=100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優秀”。
當標準差S=0,則採取原始分判斷規則:原始分<60為“不合格”;60≤原始分<80為“合格”;80≤原始分<90為“良好”;原始分≥90為“優秀”。
對於考生來說,紙質證書中賦予的原始分、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為當期(或者某一時間段)考核結果。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會根據該項目全部參加考試人員的成績“排大隊”,考生可以隨時登錄賬號線上關注自己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的變化。
對每一名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在傳送成績單的同時,應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建議和再次參加考核的方法。
6.2.2 認研中心監測指標
及時發布並動態更新每個能力驗證項目參加考核的總人數、平均分、中等分、標準差、合格率、最低分、最高分等指標。此外,可以使用順序標準分Z直方圖直觀顯示參加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