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行政服務中心

景德鎮市行政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環境,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簡化,規範政府行政許可(審批)程式,提高政府辦事效率,營造穩定、透明、高效、文明的經濟發展軟環境,我市於二000年七月十八日建立了市政府辦證服務大廳,現為市人民政府正縣級派出機構,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內設黨政辦、行政審批監管科、投資服務科、監察室、綜合管理服務科,下屬一個正科級事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
  • 類別:服務中心
  • 地點:景德鎮
  • 類型:行政服務
基本情況,工作宗旨,服務理念,主要職責,運作機制,

基本情況

為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環境,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簡化,規範政府行政許可(審批)程式,提高政府辦事效率,營造穩定、透明、高效、文明的經濟發展軟環境,我市於二000年七月十八日建立了市政府辦證服務大廳,現為市人民政府正縣級派出機構,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內設黨政辦、行政審批監管科、投資服務科、監察室、綜合管理服務科。履行全市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統一集中辦理的管理、協調、監督、服務職能,負責全市投資建設項目收費優惠政策的審核與報批。全市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有關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進駐辦證大廳實行統一集中辦理。目前,進駐辦證服務大廳的部門和單位共57個,監管中心9個。行政許可項目370項,非行政許可項目99項。
2009年11月5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作為市行政服務中心下屬事業單位正式成立。
2014年2月,中心更名為景德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工作宗旨

服務經濟、方便民眾、塑好形象

服務理念

熱情主動、優質高效、合法行政、公正廉潔

主要職責

1、管理職責:制定辦證大廳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視窗工作人員和大廳管理人員的考核、考評;負責對投資及建設項目優惠政策進行審查。
2、協調職責:履行全市審批辦證服務工作的協調和指導;組織、協調全市行政許可事項的集中辦理和統一辦理;主動和視窗單位聯繫,協調解決工作中發生的矛盾和問題。
3、監督職責:對全市各部門行政許可、辦證收費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協助開展對全市各部門、單位最佳化投資環境形象評議、評價工作;協助查處辦證大廳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和破壞投資環境的人和事。
4、服務職責:為客商來我市投資辦企業免費代辦各類證照和審批手續;對我市重點項目實行跟蹤服務,及時解決項目在進展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運作機制

1、行政服務中心實行“一門受理、抄告相關、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的“一站式”服務運作方式。
2、行政服務中心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和責任追究制。
3、行政服務中心實行申報事項的“六件”分類管理、“五制”辦理制度:根據申報事項的性質,分為即辦件、承諾件、聯辦件、上報件、退辦件和補辦件六大類,分別執行直接辦理制、承諾辦理制、聯合辦理制、負責辦理制和明確答覆制。
4,行政服務中心實行委託受理制:受相關部門(單位)委託,負責受理大廳職能涉及的相關申請事項,並告知相關部門(單位)在承諾時限內辦結。
5、行政服務中心開通外商投資綠色通道,為外商和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高效的以政府為主要的一站式綜合服務,由三部分組成:一是為外商提供無償諮詢代理服務;二是為外商投資提供無償專業代理服務;三是政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集中辦理服務。
6、行政服務中心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實行告知承諾制。
7、行政服務中心全面實行“首席代表制”和“行政授權制”:即各部門均要在派駐辦證服務大廳的工作人員中,任命一人為本部門駐辦證服務大廳首席代表,對進駐大廳實行集中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有關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各部門原則上要授權首席代表使用行政“二號”印章進行審批、審簽。首席代表在派出部門授權許可權範圍內,以部門的名義,全權履行相關行政職權,有關行政責任由授權機關承擔。
8、行政服務中心實行一般許可(審批)事項的“一審一核”制:即對不需要集體討論、專家論證和上報上級部門許可(審批)的事項,由視窗工作人員負責受理與審查,視窗首席代表審核把關簽發。
9、行政服務中心對涉及到兩個以上部門許可(審批)的事項,一律實行並聯審批制:即主辦部門受理申請後,由辦證服務大廳組織,主辦部門牽頭協辦部門進行聯合審批。
10、行政服務中心建立行政許可{審批)和收費政策公開制度:定期公布行政許可(審批)和收費的內容、程式、條件、標準和責任單位等;向外來投資企業發放繳費登記卡,收費單位必須按規定目錄收費,收費時,要認真填寫登記卡,不填寫登記卡的,企業有權拒交。未列入繳費登記卡的收費項目,企業有權拒繳。
11、行政服務中心實行行政許可(審批)收費“一單清”和資金票據統一管理制度。
12、行政服務中心實行AB崗工作制度和公休日服務預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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