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和口岸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在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開放的發展戰略及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年度商務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和發布重要商務信息,參與協調商務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問題。
(四)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五)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我市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參與組織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的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七)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生豬屠宰、酒類專賣相關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八)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的建立,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省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工作,負責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負責出口加工區的指導協調和審核、報批等工作。
(九)執行國家、省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十)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 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十二)會同配合市招商主管部門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和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為來我市投資者及在我市的外商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參與配合全市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
(十三)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駐景商會、駐景辦事機構和我市駐外商會、駐外辦事機構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核准、推進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市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十五)負責口岸管理、口岸物流、電子口岸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開闢國內、國際航線、航班及陸路、水路口岸通道的協調工作,負責推動“大通關”建設,協調口岸基礎設施的建設,指導、推進口岸作業區建設並組織驗收,組織口岸集疏運工作,協調口岸通關中各有關方面的工作。
(十六)參與組織協調全市商務節慶活動。
(十七)指導中國貿促會景德鎮市支會、景德鎮國際商會工作。
(十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堯寧生
機構職能
工作職責
(一)黨委辦公室
負責黨委工作計畫、工作報告、經驗總結、規章制度、黨委決議、以黨委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起草、送發工作;負責商務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務、黨群工作;按照黨委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考察、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局屬單位幹部工作。
(二)行政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日常事務及後勤保障工作;做好本系統信訪、普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綜合審批規劃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協同市招商主管部門做好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相關審批、頒證事項;起草重要綜合材料;參與制定全市商務運行中長期規劃,編制商務運行調控計畫;負責全市商務運行及發展狀況的監測、分析及促進商務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組織研究國際和我市經濟和貿易形勢,提出我市商務運行的發展戰略與對策建議;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對外擴大開放、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依法行政的相關工作,起草有關商務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對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財務科
承擔本局歸口的各項業務資金、市級商貿發展專項資金等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會計報表的匯總與上報工作;指導和巨觀管理系統內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及基本建設計畫工作;按市政府授權負責商務系統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和清產核資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五)市場秩序科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生豬屠宰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藥品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聯繫市市場經營服務中心。
(六)市場體系建設科
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和老舊汽車更新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進行行業監督管理。
(七)商貿服務管理科
承擔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和商品會展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建議;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加油站及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八)市場運行調節科
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管理的相關工作和繭絲綢協調工作;指導外向性企業解決貿易糾紛;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九)對外貿易管理髮展科
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實施;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分析研究全市對外貿易情況;參與編制全市外貿出口中、長期規劃及年度指導計畫;研究推廣各種新的貿易方式(含電子商務);負責外貿經營秩序的協調管理;負責匯總、上報全市進出口貿易統計報表,預測國內外出口市場的走向和發展趨勢,分析全市進出口情況,積極協助企業出口商品;負責外貿進出口外銷員、統計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擬訂出口加工區及加工貿易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出口基地等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出口加工區的指導協調和審核、報批等工作;核准企業加工貿易項下引進設備項目;引導加工貿易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外商投資促進管理科
參與制定和執行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參與指導和協調全市利用外資工作;參與草擬我市吸引外商投資的政策、辦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發生的問題;研究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協同配合市招商主管部門開展全市利用外資統計分析工作、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重大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其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組織實施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協調推進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做好外資企業的全程服務及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對外經濟合作科
審核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並進行登記備案;歸口管理對外援助,負責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業務;制定本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對外投資政策及管理規章;依法核准、推進本市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負責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負責對口支援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牽頭擬訂全市對外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擬訂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統計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二)機電科技產業與口岸管理科
擬訂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等相關政策;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執行國家出口管制政策;協調管理全市進口機電產品招標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口岸發展規劃、政策;負責航空、水運口岸(含作業區、特殊監管區等)的申報、建設、驗收和管理;開闢國際國內航空、水運航線通道;協調或仲裁相關部門之間的口岸事務,推動口岸文明共建。負責鐵路、公路口岸(含作業區、特殊監管區等)的申報、建設、驗收和管理;開闢鐵海聯運及公路口岸運輸通道,發展口岸物流;推進口岸區域“大通關”合作;負責電子口岸的規劃、建設工作。
(十三)企業管理服務科
負責對商貿企業資產經營管理進行監督;指導企業改革改制、信訪維穩工作。
紀委(監察室)。紀委增掛“中共景德鎮市商務局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牌子,為市紀委派出機構,監察室為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內設機構
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綜合審批規劃科、財務科、市場秩序科、市場體系建設科、商貿服務管理科、市場運行調節科、對外貿易管理髮展科、機電產業與口岸管理科外商投資促進管理科、對外經濟合作科、企業管理服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