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城市規劃局內部資料使用管理辦法

《景德鎮市城市規劃局內部資料使用管理辦法》是景德鎮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城市規劃局內部資料使用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景德鎮市政府
景德鎮市城市規劃局內部資料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69號)和《江西省測繪管理條例》,為加強內部資料的使用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避免泄密事件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局各科室、部門和個人使用內部資料,應嚴格遵照本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條局屬各科室、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妥善保管好內部資料,對涉密資料要明確專人負責保管。
第四條局屬各科室、部門有責任和義務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落實各項保密措施,使所屬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範圍和各項保密制度;並支持、配合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秘密的檢查工作。
第二章內部資料的管理範圍
第五條 下列內容列入我局內部資料管理範圍
1、已標明密級的檔案
2、各級人民防空檔案
3、重要會議、領導講話的機要內容
4、工作暫未落實而需保密的檔案
5、局黨組、局班子會議記錄
6、尚未公開的機構調整和人事安排
7、內部決定、不宜公開的批示
8、個人的檔案、考察材料
9、城市電力、通訊、給排水、供熱、供氣、防洪、人防等各專項規劃成果、現狀圖及管線的綜合圖文資料及電子文檔
10、景德鎮市數字地形圖圖紙和電子檔案
1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有關規定的其他保密事項
第三章涉密檔案的使用
第六條收到涉密檔案和信件啟封后,應當天登記。按密級及一般檔案分類登記並編好順序號,貼上檔案呈批傳閱箋,當天或第二天送辦公室主任閱批,根據擬辦意見,呈送有關局領導和相關科室。
第七條凡秘密以上檔案,必須在當天內閱讀,及時交回辦公室保管,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八條認真做好檔案的防盜、防失、防竊、防蟲、防潮等防護工作。
第九條做好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立卷歸檔的案卷,及時移交檔案室。
第十條定期檢查清理檔案,做到傳閱檔案不積壓,不出錯漏,不丟失。按要求定期清退密級檔案。
第十一條複印、掃描、列印密級檔案,經辦人必須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由分管領導簽批。
第十二條複印、掃描、列印人員應嚴格保守秘密,不得將有關秘密檔案內容向外泄漏。
第十三條密級檔案印好分發前,要檢查分發份數與實印份數是否相符,發文範圍是否確切,檔案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與辦文處室協商,妥善處理後方可分發。
第十四條密級檔案發出前,要再次清點核對,收文單位與件數是否相符,收文單位是否準確。收發文均應辦好籤收。
第十五條在借閱或使用涉密資料時,必須按照資料查閱和使用規定辦理保密手續,同時簽訂“涉密資料使用保密協定書”。局機關工作人員借閱或使用時,必須經分管領導簽批;外單位人員借閱或使用時,必須經分管保密工作領導簽批。
第十六條不得非法使用涉密資料,不得擅自複製、轉讓或者轉借涉密資料。
第十七條涉密資料作為原始資料歸檔保存的,應將歸檔材料提交給有關管理人員登記備案。
第四章測繪成果資料的傳遞
第十八條郵寄測繪成果資料必須通過機要通信部門,郵件要密封或蓋密封章,標明密級、編號,寫清收件單位及地址。不得使用郵政信箱或街道門牌代替收寄單位名稱。嚴禁向境外郵寄或非法攜運涉密資料。
第十九條不得通過國際網際網路傳遞測繪成果資料和數據。不得通過電話傳遞測繪成果資料上有關經緯度坐標、國家基準三角點等有關數據。
第二十條市內傳遞測繪成果必須專人、專車、專送,中途不得辦理其他事宜。
第二十一條國內出差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測繪成果資料時,必須按資料查閱和使用規定辦理相關登記手續並在本單位相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因公出國出境人員,不準攜帶測繪成果資料出國出境。
第二十三條在外事活動中及外出參觀、遊覽中不得攜帶存有測繪成果的筆記本電腦、移動硬碟、優盤等載體。
第五章內部資料的保管
第二十四條建立完善的資料內部管理制度。資料的保存設施與條件應符合國家保密、消防及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1、資料必須編號保管;
2、必須存放在鐵質或鋼製並帶鎖的專用箱櫃中;
3、存放地必須有符合要求的防盜窗、防盜門、滅火器、報警器及監視器等安全監控設施。
第二十五條測繪成果資料電子數據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整理和組織,拷貝至耐久性好的載體上,一式2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閱、使用。
第六章內部資料的銷毀
第二十六條檔案銷毀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文檔的銷毀,涉密檔案需報請市保密局後統一銷毀。
第二十七條檔案銷毀由檔案持有各科室、部門請示局主管領導後確定。
第二十八條批准銷毀的紙質檔案由各科室、部門將檔案送局辦公室後集中定點銷毀。
第七章設備管理
第二十九條涉及測繪成果資料的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控制,無關人員不得使用。
第三十條專用設備禁止與網際網路相連。計算機設備或系統在進行維護和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資料不被泄露。需要外送修理的設備,其測繪成果資料應備份到其他安全的存儲介質上,然後對該設備上的資料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因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資料管理人員和該部門計算機系統維護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一條用於處理測繪成果的計算機必須設定密碼。密碼長度不能少於8個字元,密碼更換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資料管理和使用科室、部門和個人應嚴格遵守本管理規定,對違反國家保密法律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相關法律,需要追究行政責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 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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