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語法

美國語言學家喬姆斯基語言理論中的一個術語。喬姆斯基認為,語言是創造的,語法是生成的。兒童生下來就具有一種普遍語法。普遍語法實質上是一種大腦具有的與語言知識相關的特定狀態, 一種使人類個體足以能學會任何一種人類語言的物理機制及相應的心理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遍語法
  • 外文名:Universal grammar
  • 套用學科:心理學
  • 創立者:喬姆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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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美國語言學家喬姆斯基語言理論中的一個術語。喬姆斯基認為,語言是創造的,語法是生成的。兒童生下來就具有一種普遍語法。普遍語法實質上是一種大腦具有的與語言知識相關的特定狀態, 一種使人類個體足以能學會任何一種人類語言的物理機制及相應的心理機制。人類個體就是藉助普遍語法去分析和理解後天語言環境中的語言素材。普遍語法是對於人類個體獲得個別語法的共性原則的描寫,它本身不會生成任何具體語言。普遍語法寓於個別語法中。兒童言語獲得過程就是由普遍語法向個別語法轉化的過程, 並藉助於語言獲得裝置(LAD) 得以實現。

特點

第一,普遍語法不是語法大全,不是像傳統的普通語言學那樣包羅萬象;第二,它不是通用語法或萬能語法,不能用來代替個別語言的語法;第三,它不是像一本實用語法那樣包括各種句型、詞形變化等內容的語法。
喬姆斯基說得很清楚:“普遍語法不是一部語法,而是一系列條件,用來限制人類語法的可能範圍。”
普遍語法是構成語言習得者的初始狀態的一組特性、條件和其他東西。具體地說,普遍語法是一切人類語言必須具有的原則、條件和規則系統,代表了人類語言的最基本東西。人能學會語言,是因為人腦生來就存有人類一切語言的共同特點。這些共同特點就是普遍語法。
由於語言原則是集體無意識的內容,所以各種族、民族兒童都生來俱有,也就是說有共同的語法;由於後天語言環境不同,即所獲外界刺激不同,所以才在普遍語法範圍內獲得各不相同的母語生成語法。生成語法的作用是確定句子的可能範圍。普遍語法的作用是用更概括的原則來確定語法的範圍。某種語言的生成語法規則排除不合格句子,普遍語法原則排除不合格的語法,普遍語法是語法的語法。
實際上,普遍語法是喬姆斯基為揭開人類習得語言的奧秘所做的假設,是假想的人類語言都要遵循的一系列抽象原則和必備的條件,是生成各種具體語言的基礎體系,它不是社會規約出來的規則,而是人腦里的心智規則。喬姆斯基的基本思想就是要制定出少量的原理,通過很少幾項原理的相互作用建立起整個語法機制,為各類語法提供一個普遍性的參照。

普遍語法與個別語法

喬姆斯基(1965)提出自然語言的共性表現在兩個方面———內容普遍性和形式普遍性。人的語言知識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全人類語言所共有的,稱為普遍語法;另一部分是各民族語言所特有的,稱為個別語法。在喬姆斯基看來,語法“是由能把聲音、意義和抽象結構的特定形態賦予句子無限集合中每一個句子的規則和原則所構成的明晰系統。”
普遍語法是人類通過生物進化和遺傳先天獲得的,個別語法是人出生後在一定的語言環境中通過學習掌握的。語言機制具有初始狀態,具有種屬的統一性。它在觸發機制和環境影響下經歷狀態變化,達到獲得狀態。人類語言的初始狀態是一樣的,而獲得狀態是不一樣的。普遍語法是研究初始狀態的理論,而個別語法則是研究獲得狀態的理論。
在“普遍語法”與“個別語法”的關係上,喬姆斯基認為,“個別語法”是從“普遍語法”中“選擇”或“觸發”出來的,普遍語法在個別語法之外存在,而且先天地存在於人腦中,通過後天“經驗”的“觸發”,個別語法才從普遍語法中“選擇”出來。換句話說,在個別語法之外還存在孤立的普遍語法,普遍語法可以不在、不通過個別語法而存在。
人類學會某種具體的語言主要是因為他們具有普遍語法。普遍語法具有種屬的統一性。普遍語法作為人腦的一部分是在人出生時隨著整個人體來到世上的,所以人不論種族、民族、性別、膚色,不論他們將來掌握何種語言,他們出生時的普遍語法是一樣的。如果沒有普遍語法,單靠有限的語言材料,人根本無法掌握語言。普遍語法是生成個別語法的基礎,普遍語法只有一種,不同個人、不同語言的語法都來自這種普遍語法,但個人有普遍語法並不是說他就能講各種具體語言,只有當普遍語法轉變為個別語法,個人才會講具體的語言。換言之,普遍語法必須在具體語言材料或語言環境的刺激下才能轉變為個別語法,這樣個人才能講具體的語言,一個人能否講一種或幾種語言就要看他是否受過一種或幾種具體語言材料的刺激。語言能力與人體其他生理結構一樣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成熟,並且有一定的成熟期。因此,普遍語法是人類掌握語言的決定因素,語言材料或後天的語言環境只起觸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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