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是2004-3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圖書
基本介紹
- 作者:課程標準研製組 編
- ISBN:9787534354847
- 頁數:248
- 定價:18.00元
- 出版社:江蘇教育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4-3
- 裝幀:平裝
目錄
音樂與生活具有廣泛、密切的聯繫,對人的全面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尤其在當今科學技術和經濟迅猛發展的時代,音樂教育在促進人的發展和推動社會進步方面,更加顯示出它所具有的獨特的功能和作用。
制定《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是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內容。《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力求符合素質教育要求,體現普通高中教育的培養目標,確立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課程基本理念,構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體現時代性、基礎性與選擇性相結合的普通高中音樂課程,為每個高中學生音樂文化素養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在普通高中音樂課程中,通過鑑賞與表現音樂,及其他藝術形式的審美活動,使學生充分體驗音樂的美和蘊涵於其中的豐富情感,為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境界所吸引、所陶醉,進而產生強烈的情緒反應和情感體驗。音樂音響材料的非概念性、非具象性特徵,為學生體驗、理解和創造音樂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能夠激活學生的表現欲望和創作衝動,使學生在主動參與中展現他們的個性和創造才能。豐富多樣的音樂實踐活動,有助於培養學生共同參與的群體意識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使學生的團隊意識與共處能力得到鍛鍊和發展。音樂是人類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學習歷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國民族音樂,有助於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文化;學習豐富多彩的世界各民族音樂,拓展音樂文化視野,有益於學生對不同文化的理解與尊重。因此,高中音樂課程對於促進學生全面的、有個性的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貫穿於音樂教學的全過程,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學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應有機滲透在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之中。音樂教學應該是師生共同感受、鑑別、判斷、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美的過程。在教學中,要強調音樂的情感體驗,根據音樂藝術的表現特徵,引導學生整體把握音樂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領會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
興趣是學習音樂的基本動力,是學生與音樂保持密切聯繫、感受音樂、用音樂美化和豐富人生的前提。音樂課應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特有的魅力,根據高中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徵,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培養學生對音樂藝術持久而穩定的興趣和愛好。
2、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個性發展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的基本任務,是提高每個學生的音樂素養,使學生各方面的潛能得到開發,並使他們從中受益。普通高中音樂課的教學活動應面向全體學生,以學生為主體,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在提高全體學生音樂素養的同時,還要為具有音樂特長、對音樂有特殊愛好的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和空間,滿足不同學生的發展需要。因此,普通高中音樂課的內容應該體現多樣化及可選擇性的特點,應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和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
3、重視音樂實踐,增強創造意識
普通高中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的藝術實踐過程。因此,在所有的音樂教學活動中,都應激發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和創造意識,重視藝術實踐,將其作為學生獲得音樂審美體驗和學習音樂知識與技能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團隊意識與合作精神。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作,目的在於進一步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在教學過程中,應設定生動有趣的創造性活動內容、形式和情景,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並進行音樂創作的初步嘗試。
4、弘揚民族音樂,理解多元文化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和反映近現代與當代中國社會生活的優秀音樂作品作為重要的教學內容,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培養愛國主義情感。
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賴於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文化的同時,還應以開闊的視野,體驗、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珍視人類文化遺產,以利於我們共享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根據普通高中教育的培養目標及音樂課程的性質,為體現普通高中新課程體系對課程內容應具有時代性、基礎性和選擇性的總要求,全面實現高中音樂的課程目標,滿足學生對音樂的不同興趣愛好和特長需求,高中音樂課程的內容結構由六個模組組成,供學生自主選擇學習。這六個模組是:
音樂鑑賞、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
音樂鑑賞主要通過聆聽和感受音樂及對音樂歷史與文化的學習,培養學生的音樂審美能力和評價、判斷能力,是增進學生音樂文化素養的主要渠道。
歌唱、演奏學生通過對音樂表演活動的親身參與和直接體驗,享受音樂表現的樂趣,陶冶情操,提高音樂表現能力。
創作是培養學生藝術想像力和創造力的園地,也是學生進一步獲得音樂基礎知識和學習音樂基本理論的模組。
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滿足學生的不同興趣愛好和發展需求,認識音樂與姊妹藝術的密切關係,拓展藝術視野,提高學生的綜合藝術表現能力。
上述各模組的教育功能和作用,雖有不同的側重,但對於絕大多數高中學生來說,"音樂鑑賞"作為增進學生基本音樂文化素養的主要渠道,在普通高中音樂課程中應首先得到突出和強調。
2、關於學分
依照《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方案》規定,學生每完成18學時的學習任務,通過考試或考查評價,可獲得1學分。每個高中學生需在音樂課中獲得的必修學分為3學分。
根據不同模組的教學容量和要求,在高中音樂課程的六個模組中,"音樂鑑賞"為2學分,其餘五個模組各為1學分。
對於具有較強音樂能力並願意在音樂方面繼續發展的學生,在獲得必修學分後,鼓勵選修其他模組,或繼續深化歌唱、演奏、創作模組的學習,每修滿18學時,通過考試或考查評價,可獲得1學分。
3、學生選課及不同模組的實施
學校和教師應加強對學生選課的指導。在學生選課前,應將音樂課程不同模組的內容、性質和開課計畫(包括課時安排、上課地點、教材和任課教師等)及時向學生詳加介紹。在學生選課時,音樂教師應和班主任共同對學生選課給予具體指導,以避免學生選課的盲目性。學校有能力開出的模組,均應面向全體學生,讓學生按照自己的意願並通過教師的指導,選擇符合個人興趣愛好和發展需求的學習內容。
從目前師資及教學設備等情況來看,並不是所有地區和學校都具備同時開設六個模組的條件。各地、各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模組分步實施。總的原則是:優先開設有利於面向全體學生的基礎性模組--"音樂鑑賞",以保證學生獲得參與現代社會生活應具備的音樂文化素養。在此基礎上,大力開發課程資源,逐步開設其他模組,積極為普通高中學生學習音樂提供更大的選擇空間。
高中音樂課程結構及教學實施表
模組學時學分必修學分教學實施
音樂鑑賞36學時
2學分3學分在高中的任一學年開設(通常在高一或高二年級)
歌唱每個模組18學時 各1學分
學生可跨班選課
演奏
創作
音樂與舞蹈
音樂與戲劇表演
2、通過對音樂作品的音響、形式、情緒、格調、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音樂鑑賞和評價的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審美觀,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裡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3、通過對我國優秀音樂作品的審美體驗,增進學生對祖國音樂藝術的熱愛,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民族精神和愛國主義情懷;學習了解不同國家的音樂傳統及優秀的音樂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樣性,使學生初步具有國際視野,有助於培養學生參與國際交往的能力。
2、比較。通過比較音樂的不同體裁、形式、風格、表現手法和人文背景,培養學生分析和評價音樂的初步能力。
3、探究。引導學生進行音樂探究與創造活動,倡導開放式和研究性的學習方法,以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能力。
4、合作。在教學實踐過程中,引導學生以音樂為媒介,加強與他人的合作與交流,增強協作能力和團隊意識,培養團隊精神精神。
2、通過對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的學習,使學生掌握必要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並能夠參與教學中的表演及創作活動,培養與其相關的表演、創作能力。
上述課程目標,分為三個維度進行表述,在實際操作中,它們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
【內容標準】
∮聆聽豐富多彩的音樂,從中體驗音樂的美,享受欣賞音樂的樂趣,增進對音樂的熱愛,養成欣賞音樂的習慣。
∮能夠認識、理解音樂作品的題材內容、常見音樂體裁及表演形式,認識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
∮欣賞中外作曲家的優秀音樂作品,感受、體驗其民族風格、地域風格和時代風格;認識、了解不同音樂流派及其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貢獻等。
∮學習中國傳統音樂和世界民族民間音樂,感受、體驗音樂中的民族文化特徵;認識、理解民族民間音樂與人民生活、勞動、文化習俗的密切關係。
∮了解中國音樂發展的主要線索和成就。了解西方音樂不同發展時期的簡要歷史。
∮聆聽有代表性的通俗音樂作品,認識了解中外通俗音樂的發展簡況,並能對其做出評價。
∮能夠聯繫姊妹藝術或其他相關學科,對所聆聽音樂作品的音樂風格、文化特徵作比較,並進行綜合評論。
∮學習音樂美學的一般常識,了解音樂的藝術特徵,能夠對標題音樂和非標題音樂有基本的認識。
∮能以思想性與藝術性相統一的原則,對接觸到的音樂作品或社會音樂生活現象做出恰當的評價及選擇。
∮能夠藉助樂譜熟悉音樂作品的主題。
∮能夠在電腦上套用相關軟體欣賞音樂,並能夠通過網際網路搜尋和下載音樂資料。
【活動建議】
△"音樂鑑賞"模組的教學,無論採用何種形式或方法,都應堅持以聆聽音樂為主的教學原則,倡導對音樂作品整體性的感知和體驗。
△聆聽音樂時,可設計具有探究性和啟發性的問題,採用集體討論的方式,引導學生感受與理解音樂作品。
△鼓勵學生根據指定專題或自選專題,主動收集文字、樂譜、圖片、音響、音像等資料進行交流,以拓展學生的音樂文化視野,提高音樂鑑賞能力。
△鼓勵學生對音樂展開聯想與想像,用口頭描述、撰寫詩歌散文等形式,表達鑑賞心得。可採用辦音樂牆報或召開專題音樂班會等形式,交流鑑賞體驗。
【內容標準】
∮欣賞優秀的聲樂作品,感受人聲的豐富表現力與美感,積極參與合唱、重唱、獨唱等實踐活動。
∮學習並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運用正確的呼吸方法、有氣息支持的發聲、圓潤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藝術表現力地歌唱。
∮在合唱中,注意傾聽各聲部的聲音,保持聲部間的和諧與均衡;理解作品的創作意圖,並對指揮的動作做出敏銳的反應。
重視合唱曲目的積累,本模組一般應排練合唱曲3~5首。
∮在重唱中,能夠獨立承擔一個聲部的演唱任務,並能做到與其他聲部默契、和諧。
∮在獨唱中,能夠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題材及風格,並能依據自己的聲音特點,自信地、有表情地歌唱。
∮能夠較熟練地運用樂譜學唱歌曲。
∮利用民間音樂資源,組織學生進行採風活動,採集並學唱優秀的民間歌曲。
【活動建議】
△欣賞優秀的聲樂作品,激發學生歌唱的興趣與願望。
△歌唱技能的學習和訓練應儘可能地融於歌唱實踐活動中。
△歌唱曲目的選擇要注意難度適中,應與學生的歌唱水平相適應,注意循序漸進。
△排練合唱曲時要引導學生對作品的整體感受與體驗。分聲部排練要為合排、精排打好基礎,合排時應突出重點、突破難點。
△舉辦各種類型的演唱會、音樂會,為學生提供充分展示音樂表演才能的機會。
△在民間音樂豐富的地區,可安排較多的學時組織學生進行採風和學唱民歌。
【內容標準】
∮欣賞優秀的器樂作品,感受器樂豐富的表現力和美感,積極參與合奏、重奏、獨奏等實踐活動。
∮學習並逐步掌握演奏樂器的基本技能,能夠流暢地演奏與學生技術水平相當的曲目,能較準確地把握和表現樂曲的情感。
∮在合奏中,學生能夠調整自己的樂器並使其符合樂隊的演奏要求;能按總譜的要求進行排練,正確奏出自己聲部的音樂,並能注意聲部間的和諧與均衡;能理解作品的創作意圖並對指揮動作做出正確的反應;能夠根據自己對作品的感悟,發表對作品藝術處理的意見。
重視合奏曲目的積累,本模組一般應排練合奏曲2~4首。
∮在重奏中,能獨立承擔一個聲部的演奏任務,並做到與其他聲部默契、和諧。
∮在獨奏中,能夠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題材及風格,並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奏樂曲。
∮能較熟練地運用樂譜演奏樂曲。
∮利用民間音樂資源,組織學生進行採風活動,採集並學習演奏優秀的民間樂曲。
【活動建議】
△欣賞優秀的器樂作品,激發學生演奏樂曲的興趣與願望。
△演奏技能的學習和訓練要循序漸進,曲目的選擇要注意難度適中,應與學生的演奏水平相適應。
△合奏曲的排練要重視學生對樂曲的整體感受與體驗。分聲部練習要為合排、精排打好基礎;合排時應突出重點,突破難點,逐步成熟後進行精排。
△舉辦各種類型的演奏會、音樂會,為學生提供充分展示音樂表演才能的機會。
△樂隊的類型、規模應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進行組織。如:民族管弦樂隊、絲竹樂隊、吹打樂隊、西洋管弦樂隊、西洋管樂隊、電聲樂隊、混合樂隊、重奏小組等。獨奏樂器的選擇,各地、各校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在民間音樂豐富的地區,可安排較多的學時組織學生進行採風和學習演奏民間樂曲。
在教學中,應以歌曲創作為重點。條件比較好的學校或有興趣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量增加音樂創作的專業知識及其他形式的創作實踐。
【內容標準】
∮學習音樂材料組織與發展的基本形式及聲樂作品中的詞曲結合關係,初步掌握音樂作品結構的一般常識及基本的作曲手法,參與以歌曲創作為主的創作實踐。
∮學習音樂創作必需的基礎理論知識,遵循音樂創作的一般規律進行創作學習,並能用簡譜或五線譜較準確地記錄作品。
∮嘗試為歌詞譜曲、為旋律配置簡易伴奏,或利用各種不同的音源材料,進行某一主題的命題創作。
∮在電腦上嘗試運用數字音序和數字音頻軟體進行簡單的音樂編輯和創作。
∮鼓勵學生在當地進行採風活動,採集優秀的民間音樂,作為創作和改編的素材。
【活動建議】
△通過分析典範音樂作品,逐步地滲透創作音樂的意識,培養學生通過音樂抒發和表達自己情感和意念的興趣。
△學習音樂創作的基礎知識,要理論聯繫實際,教師可推薦一些通俗易懂的專業書籍引導學生自學,並給予必要的指導。
△在創作實踐中,可通過學習創作不同風格、不同性格的歌(樂)曲的音樂主題入手,進而探索音樂展開的基本手法和創作技能。
△學生的習作,應儘可能組織試唱、試奏及評論,不斷修改提高。
△建議選修本模組的學生,結合選修"信息技術"課程中的"多媒體技術運用"模組,更好地將電腦多媒體技術套用於音樂創作實踐。
在音樂與舞蹈課中,舞蹈技能的學習固然是需要的,而音樂感知、體驗及綜合藝術素養,也不可忽視。在教學中,應注意音樂、舞蹈學習的有機結合。
【內容標準】
∮積極參與舞蹈的學習、排練、演出等活動。
∮學習舞蹈的基本動作及動作組合,並在音樂聲中練習和熟練。
∮了解音樂與舞蹈的關係,根據舞蹈的節奏和情緒選配適合的音樂,或通過肢體動作表現舞蹈音樂的節奏特點和情緒情感。
∮能根據指定或自選的音樂即興舞蹈。
∮學習優秀的舞蹈或舞劇片段,能夠生動地進行表演。
∮能夠根據音樂,設計與之相應的舞蹈動作及隊形。
∮結合欣賞和排練,了解舞蹈的起源、發展、體裁及相關文化知識。能夠鑑賞和評價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現代舞、芭蕾舞、社交舞等不同舞種及其音樂的特色及風格。
【活動建議】
△練習舞蹈動作或排練舞蹈,要循序漸進、量力而行。在訓練舞蹈動作、排練舞蹈之前,要做適量的準備活動以舒展身體。
△音樂的感知和鑑賞能力,直接影響舞蹈的情感表現及節奏的準確性。在學習和排練舞蹈的過程中,應重視學生音樂感的培養。
△豐富的舞蹈語言是創編舞蹈的前提。通過現場觀摩、觀看錄像或排練優秀舞蹈作品,幫助學生積累舞蹈語言。可通過表演實踐和反覆切磋,逐步提高學生創編和排演舞蹈的水平。
△引導學生收集與舞蹈相關的文化資料,並組織交流研討。
六、音樂與戲劇表演
戲劇是一門綜合藝術,與音樂有著密切的關係。音樂與戲劇表演有利於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拓寬藝術視野、提高審美能力。在教學中,應將音樂與戲劇表演相結合,重視表演及創編等實踐活動,發展學生的表演才能及創造才能。
【內容標準】
∮欣賞中國戲曲、中外歌劇、音樂劇及戲劇和影視配樂等,了解戲劇構成的主要元素,認識音樂在不同類別的戲劇藝術中的地位與作用。
∮選配適當的音樂,有表情地朗誦散文、詩詞、寓言、童話等文學作品。
∮能夠選擇適當的題材,創編有配樂的戲劇小品或小型音樂劇,並參與排練及演出。
∮能夠有表情地演唱我國的戲曲唱段及中外歌劇選段。
∮了解我國傳統戲劇及中外歌劇的起源、發展、流派風格、主要代表人物及藝術成就,並能對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做出評價。
【活動建議】
△根據戲劇表演的綜合性特徵,引導學生學習、感受、體驗、理解、鑑賞包括影視在內的多種門類的優秀藝術作品,適應戲劇表演的需要。
△可從朗誦配樂,或參與表演音樂戲劇小品入手,從感性上認知音樂在戲劇、影視等綜合藝術中的作用。
△有計畫並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生觀摩戲劇表演,豐富學生的戲劇體驗。
△引導學生觀察生活,從身邊熟悉的事物中提煉戲劇素材,進行創編。對學生的習作,進行討論和評議,並在排練和演出中得到實踐的檢驗。
音樂是聽覺藝術。聽覺體驗是學習音樂的基礎,發展學生的音樂聽覺應貫穿於音樂教學的全過程。
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滲透在不同的模組中。通過教學活動,培養並發展學生的音樂感知、音樂理解、音樂表現、音樂想像、音樂創作、音樂評價等能力,豐富學生的情感、陶冶學生的情操。
教師應堅持以音樂為本的教學原則,引導學生充分聆聽及參與藝術表演實踐,培養並發展學生的音樂興趣,深入地感受和理解音樂,充分挖掘作品所蘊涵的音樂美。教師要精心創設藝術化的教學氛圍,用自己對音樂的感悟激起學生的情感共鳴,與學生共同探索音樂美的內涵;教師要善於發揮自己的專業特長,不斷提高教學技能,以自己對音樂作品的深入理解,並通過富有感染力的歌聲、琴聲、語言、動作,運用豐富多樣的教學手段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使學生獲得審美的愉悅,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2、面向全體學生,注意因材施教
高中學生具有較強的求知慾和較廣的知識面,學校和教師應首先確保高質量地開好開足面向全體學生的基礎性模組--"音樂鑑賞",還應大力開發課程資源,以保證學生能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意願自主地選擇相關的學習內容,力求使每個學生獲得普遍的關懷和鼓勵,使他們充滿自信地、富有樂趣地參與各項音樂活動。教師對具有音樂特長的學生應給予相應的指導,提供進一步發展才能的機會,鼓勵和引導他們在集體學習音樂的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
3、建立平等互動的師生關係
教師作為教學的組織者和引導者,是溝通學生與音樂的橋樑。教學中應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提倡學生自主學習和探究式學習方式,充分發掘學生的音樂潛能。教師要愛護和尊重學生,在教學過程中建立民主、平等、交流互動的師生關係。
4、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
電腦和網路使音樂的傳播和複製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制約,極大地豐富了音樂教育的資源,對音樂教育的方法和觀念產生了重要影響。應充分認識以電腦多媒體和網路為代表的現代信息技術對音樂教育的重大作用。教師要經常關注現代信息技術的新發展,充分利用學校、家庭和社會的電腦和網路資源,不斷更新教學手段,引導學生有效地進行學習。
我國是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多民族國家,各地區、各民族、城鄉、學校之間都存在著差別。各學校及教師應結合本地區、本民族、本校的具體情況,充分利用當地的課程資源,營造良好的校內外音樂環境,豐富具有區域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教學內容,因地制宜實施教學。
1、導向性原則
音樂課程評價應有利於學生了解自己的進步,發現和發展自己的音樂潛能,建立自信,促進音樂感知、表現和創造等能力的發展,為進一步提高其文化素質及價值判斷能力,樹立社會責任感,培養人生規劃意識等提供有益的參照;有利於教師總結經驗,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有利於學校加強、改進、提高音樂教學工作,促進課程改革朝著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方向發展。
2、科學性原則
評價指標的確定和評價方法的選擇,應以音樂學科的特點和不同教學模組的內容標準為依據,體現普通高中音樂課程的性質,符合高中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及音樂審美教育的客觀規律。
3、整體性原則
無論是評價學生、教師,還是學校音樂教育工作,都應從整體著眼,涵蓋課程目標的各個層面和教學的各項內容。對學生、教師、學校的評價,要用科學的態度、發展的眼光,從不同階段的回顧和對比中,肯定其進步與發展,指明其努力方向,使評價起到激勵和促進作用。
4、可操作性原則
評價的指標和方法要簡便、明晰、易於操作和推廣。根據音樂教學的特點,應將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把評價融進教學的全過程,使自評、互評和他評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生動、活潑、民主、和諧的良好評價氛圍。
(二)評價內容
1、學生
對學生的評價應關注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知識與技能方面的目標,還應考察學習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如:對音樂的興趣愛好及情感反應;音樂實踐活動中的參與態度、參與程度及合作能力;音樂的感受體驗能力、表現能力、評價能力、探究與創編能力;對音樂與相關文化的理解以及審美情趣的形成;等等。
2、教師
對教師的評價主要是教育思想、業務素質、教學態度、教學方法和效果、教學業績(含課外音樂活動)及在師生的交往與溝通中是否愛護和尊重學生等。
(三)評價的方式與方法
1、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
音樂教學的實踐過程是形成性評價的主要依據,應給予充分關注並在教學過程中實施。對學生的形成性評價應結合教學內容,採用觀察、談話、提問、討論、表演、習作展示等方式進行。終結性評價在某一模組的學習結束時進行。教師應將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對學生做出總體評價。
2、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
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各方面表現,如興趣愛好、情感反應、參與態度、合作精神、探究性學習能力等,是定性評價的主要內容,可以用較為準確、形象的文字進行評價;對學生在演唱、演奏、創作、舞蹈和戲劇等方面的藝術表現力、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程度、曲目的難易程度和數量等進行定量評價。無論採用哪種方式,都應以各模組的內容標準為依據,注意評價的客觀性和可行性。
3、自評、互評及他評相結合
學生和教師的評價可採用自評的方式。學生評價的重點應放在自我發展的縱向比較上;教師可根據學生的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結果,對自己的教學態度、教學方法、教學成果等做出相應的評價。
班級音樂會及師生音樂作品,音樂評論,或就某一專題展開的討論,演出照片、錄音錄像的展示等活動,是生動活潑、富於實效和具有音樂課程特點的評價方式。這類方式能充分體現評價的民主性,營造和諧、團結的氣氛。通過此類師生共同參與的評價方式,達到相互交流和激勵的目的。
學生和教師的自評、師生之間和教師之間的互評、學校和家長對師生的他評,都是必要的評價方式,這些評價可以及時調整和改善教學,提高教學質量。評價活動不宜過多,應儘量簡化評價過程,防止流於形式。
2、教科書的編寫應遵循高中學生的生理、心理及審美認知規律,從學生的興趣、能力和需要出發,密切聯繫他們的生活經驗。內容要生動、豐富、多樣,應留有一定的活動空間,有助於學生探究式、自主式的學習。
3、教科書應體現素質教育的目標及音樂教育的規律,保證教材內容的準確性、嚴謹性。加強音樂與其他相關學科的聯繫,發掘音樂的人文內涵。
4、教科書應重視實踐活動和研究性課題的設計,設計內容應有利於發展學生的鑑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性思維能力。
5、教科書的編寫應兼顧傳統與現代、經典與一般、中華音樂文化與世界多元文化。注重吸收具有時代感、富有現代氣息的優秀作品。所選曲目中,應包括中國民族傳統音樂、中國20世紀初至七十年代的創作和八十年代以來優秀的新作品、世界民族音樂、西方古典音樂、現代音樂及適量的通俗音樂和電子音樂。
6、教科書中的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教學內容要有機地滲透在各個模組之中,注意每一模組內容設定的合理與均衡。
7、教科書由文字、樂譜、圖片和視聽材料共同組成,各部分應緊密結合、整合配套。視聽材料要儘可能採用先進的信息技術製作(CD、VCD、DVD和CD-R等),以獲得良好的視聽效果。
8、"音樂鑑賞"模組應有單獨的教科書;其餘5個模組,可以單獨或合併編寫教科書。
2、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規定,實行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管理。除國家課程外,地方和學校自主開發的課程應占有一定比例。地方和學校應結合當地人文地理環境和民族文化傳統,開發具有地區、民族和學校特色的音樂課程資源。
3、教師是實施音樂課程的關鍵因素,學校應聘任專職音樂教師任課。由於音樂教師的專業特長不同,提倡校際間的師資交流及跨校兼課。為了彌補專職音樂教師的不足,可以聘請校內具有音樂藝術專長的其他學科教師兼課。如條件允許,也可聘請符合教師任職資格的音樂工作者到校兼課。
在套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教學時,音樂教師可與信息技術教師合作實施教學。
4、音樂教學設施是實現課程目標的重要保證。學校應配備音樂專用教室和必要的教學設備,除學校常用樂器(如鍵盤樂器、部分管弦樂器、民族樂器和打擊樂器等)外,還應配備適應現代信息技術的音頻、視頻設備和多媒體電腦。
學校圖書館和音樂教研組應購置足夠數量的音樂書籍、樂譜、雜誌和視聽資料以及音樂軟體,供教師備課、進修和研究使用;學校的學生閱覽室也應配備足夠數量的音樂書籍和視聽資料等,供學生自主學習和開展課外音樂活動使用。
5、學校的廣播站、電視台、校園網是音樂教育的重要資源,也是建設校園精神文明的視窗。學校領導不僅應該加強管理,還應要求學校的有關部門配合音樂教育活動及音樂課堂教學,經常播放健康向上的音樂,拓寬學生的音樂文化視野,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環境。
學校的禮堂、階梯教室、多媒體教室、室內體育館等也應視為音樂課程資源的一部分,可以利用這些設施,舉辦歌詠比賽、文藝匯演、師生音樂會或音樂講座等。
6、學校課外藝術活動,是音樂課程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音樂教師有責任承擔此項任務。學校應將此項工作合理地計入教師工作量,並在設備、場地、經費上予以支持和保障。
7、積極開發與利用校外各種音樂課程資源。應重視家庭和社會音樂環境對學生音樂愛好、審美情趣的影響,並予以積極的引導;在教學中要善於運用本地區的民族民間音樂資源,使學生受到民族音樂文化的薰陶;可採取走出去或請進來的方式開發課程資源,如:組織學生聽音樂會、採訪民間藝人,或請專業音樂家到校表演、舉辦音樂講座等。
8、開展各種形式的音樂交流活動,促進課程資源的開發和信息的溝通。開發和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通過網路等渠道交流課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