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職業教育

普及職業教育(universal vocational education)是指國家對在 15 歲至 18 歲的青年不分種族、膚色、宗教信仰、性別和能力所普遍實施的一定程度的職業和技術教育。有的國家如德國還用法律形式加以規定。形式多樣,有的實施為就業作準備的職業準備教育,有的實施綜合技術教育,有的與繼續教育相連線。普及程度視該國經濟、科技、中等教育發展水平所提出的需要及所能提供的條件而定,一般是普及高中階段的職業和技術教育,美國、日本等經濟已開發國家正在推移到高中後階段。

蘇聯 1984 年曾把它列為普通學校和職業學校改革的基本任務之一。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提出的勞動人事制度實行“先培訓,後就業” 的原則,將有助於中國逐步實施普及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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