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晉城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晉城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位於山西晉城市城區鳳台西街289號,是主管晉城市全市民族與宗教的晉城市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所屬部門:晉城市政府
  • 所屬地區:晉城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民族方面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全市民族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
2、開展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民族關係,增進民族團結,維護少數民族各項權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清真飲食和有土葬習俗的少數民族殯葬的監督、檢查。
3、參與全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訂;參與有關少數民族的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指導、幫助少數民族經濟的發展和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4、掌握、管理全市民族成份的認定、恢復、變更工作。
5、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6、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助開展少數民族對外宣傳和辦理有關涉外事務。
7、協助有關部門抵制、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在民族問題上的分裂活動,打擊利用民族問題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8、指導縣(市、區)民族事務工作。
(二)宗教方面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實施細則和規範性檔案;了解國內外宗教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調查、掌握全市各種宗教的情況和動態,研究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
2、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3、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幫助宗教團體辦好自養經濟事業;幫助信教民眾聚居村發展經濟、脫貧致富。
4、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引導和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5、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友好往來,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6、組織、指導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
7、指導縣(市、區)宗教事務工作,統一協調有較大影響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組織培訓宗教事務工作幹部。
8、對政府撥給的寺觀教堂維修費提出分配意見,並協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
(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辦理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字綜合、文秘、信息、宣傳、督查、檔案、機要、信訪、提案、保密、印鑑、會務、行政等工作。
民族宗教科
宣傳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條例,制定實施細則,檢查執行情況,辦理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和事宜,研究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組織對全市民族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研究制定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扶持措施,做好民族村的扶貧工作,做好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加強與少數民族聚居地方的聯繫,承辦民族工作的日常事務和人口統計工作。
按照國家法規,制定有關宗教工作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調查研究全市各種宗教情況,掌握動態,把握髮展趨勢,提出政策性意見,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開展工作。辦理宗教團體的各項事務,協且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披著宗教外衣的違法犯罪活動,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組織培訓宗教工作幹部,組織指導宗教理論研究、政策宣傳、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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