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優先原則

時間優先原則是證券市場交易中所奉行的一種交易原則。證券市場一般規定集中交易,證券商之間不得聯手交易,同一證券商不得有兩人同時對一筆交易申報競價。同一證券商同時接受兩個以上委託人為證券種類、數量、價格相同的買進與賣出委託時,不可自行成交,必須分別進場申報。相同價位時,先申報者優先成交,一般稱為時間優先原則。除此之外,證券市場交易還奉行價格優先原則,即買進證券時,申報價格高者優先成交;賣出證券時,申報價格低者優先成交。並且市價買賣優先於限價買賣。

時間優先原則表現為:同價位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電腦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書面申報競價時,按證券經紀商接到書面憑證的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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