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春官尚書
- 定義:唐官名
- 原名:禮部尚書
- 歷史:南北朝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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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
中國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設。隋唐為六部之一。歷代相沿。長官為禮部尚書。考吉、嘉、軍、賓、凶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
歷史發展
清設有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外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將原設之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併入禮部。禮部內部機構中添設承政、參議二廳,儀制、太常、光祿三司及禮器庫、禮學館。宣統三年(1911),將禮部改為典禮院,成為清政府專管朝廷壇廟、陵寢之禮樂及製造典守事宜,並掌修明禮樂、更定章制的機關。《明熹宗實錄》卷四十一:“天啟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丙子,兵部尚書趙彥言:……得旨:這所奏各款俱防邊要務,切實可行,著督(孫承宗)撫(袁可立)鎮道各官悉心整頓,毋得因循誤事,其李倧暫署國事,著禮部即議妥具奏。”
基本設定
唐朝禮部
禮部尚書一員, 正三品。侍郎一員, 正四品下。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禮儀、祭享、貢舉之政令。其屬有四:一曰禮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總其職務,而行其制命。其科有六:一曰秀才, 試方略策五條。此科取人稍峻,貞觀已後遂絕。二曰明經,三曰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書,六曰算。
宋朝禮部
明朝禮部
尚書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正統六年增設儀制、祠祭二司主事各一人。又增設儀制司主事一人,教習駙馬。弘治五年增設主客司主事一人,提督會同館。所轄,鑄印局,大使一人,副使二人。萬曆九年革一人。
清朝禮部
禮部尚書,左、右侍郎,俱滿、漢一人。其屬:堂主事,清檔房滿洲二人,漢本房滿洲、漢軍各一人。司務,滿、漢各一人。筆帖式,宗室一人,滿洲三十有四人,蒙古二人,漢軍四人。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郎中,滿洲六人, 典制、祠祭,各二人,餘俱一人。 蒙古一人, 主客司置。 漢四人。 司各一人。 員外郎,宗室一人, 主客司置。 滿洲八人, 典制、祠祭司各三人。餘俱一人。 蒙古一人, 祠祭司置。 漢二人。 典制、祠祭司各一人。 主事,宗室、蒙古各一人, 精膳司置。 滿洲三人, 典制、祠祭、精膳司各一人。 漢四人。 司各一人。 印鑄局,漢員外郎、滿洲署主事、漢大使, 未入流。 各一人。堂子尉,滿洲八人。 七品二人,八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