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司法監察制度及其運作》是一本2022年鳳凰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聲敏。
基本介紹
- 書名:明代司法監察制度及其運作
- 作者:朱聲敏
- 出版社:鳳凰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2年8月1日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50637177
《明代司法監察制度及其運作》是一本2022年鳳凰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聲敏。
《明代司法監察制度及其運作》是一本2022年鳳凰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聲敏。內容簡介明代的司法監察制度在繼承前代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創新,成為中國古代司法監察制度成熟、嚴密的典型。《明代司法監察制度及其運作》一書以豐...
明代還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務。擔任總督和巡撫的官員,其權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從事”之權。都察院除執行監察權外,還握有對重大案件的司法審判權。戰時,御史監軍隨同出征。明代還將地方分區監察和中央按系統監察相結合,專設六科給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
都察院是明清兩代糾劾百官、辨明冤枉、督察各道的最高監察機構,而明代監察御史充任的職務遠比前代繁重。大理寺是中國封建王朝設立的掌管審核刑獄案件的官署。在明代,大理寺對維持的司法公正起到了積極作用。翰林院是明皇朝中央集權政治體制中的一個職能部門,也是一種官僚制度。內閣明洪熙、宣德兩朝以後,內閣這個...
明代監察制度得到充分發展和完備。中央將御史台改為都察院,“主糾察內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僉都御史,下設13道監察御史。監察御史直接受命於皇帝,有獨立進行糾舉彈劾之權。都察院除執行監察權外,還握有對重大案件的司法審判權。明代還將地方分區監察和中央按系統監察相結合,專設六科...
《明代州縣官司法瀆職研究》是2017年4月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聲敏。內容簡介 近年來,隨著法制史和官箴史研究的較大推進,學界有關明代司法研究的源源推出,州縣官的研究成果也較為繁夥,但相關成果主要集中在明代州縣的建置沿革、行政地位、運行機制,州縣官的施政環境、施政行為及心理,州縣官的地方...
明朝政治體系施行軍權、行政權、監察權三權分立的國家體制,後期由於監察權被廢止,國體失衡很快衰敗。由於國家事務繁多,皇帝無法處理,洪武十五年(1382年)九月罷四輔官,仿宋殿閣制設內閣。其後的清朝也大多繼承明朝的政治制度。內閣只為皇帝的顧問,相當於幕僚長的職務(但後來內閣的地位逐漸提高,內閣首輔成為事實...
《明代監察制度與案例研究》是2020年9月1日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高春平。內容簡介 明代監察制度脫胎於封建社會後期,由中央監察、地方監察、廠衛特務監察三大系統組成,系統、完備、成熟,但監察體制人治大於法治。在明朝268年的統治運行中,監察制度對封建統治的穩定和社會經濟的恢復發展發揮了重要的監督制衡作用...
明清兩代典章制度有所不同,明代以內閣為定製;清代經歷了議政王大臣會議、內三院、內閣、南書房、軍機處的演進過程;司法監察制度,清代在明司法制度基礎上還增加九卿會審及皇帝秋審定讞;軍事制度尤以清代的八旗制為其顯著特色;皇嗣制度在明代為傳統的立嫡立長制,清代則以秘密立儲制為主;在地方行政管理體制...
《明代地方監察制度研究》是2023年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日)小川。內容簡介 中國古代的監察制度是支撐官僚制度的基石,維持官僚制度的監察機關與行政、軍事並列構成三大權利,切實體現了監察機關在維持中國古代官僚制度中的重要性。該書原著詳細介紹了明代的地方監察制度,通過對巡按御史、地方按治、監察...
明代監察制度研究 《明代監察制度研究》是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治安
《明代監察御史巡按職責研究》是2017年9月1日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陶道強。內容簡介 明代監察御史巡按制度在明代監察體系中具有突出意義,巡按御史在維繫中央和地方關係,加強上下溝通及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方面均曾發揮過重要作用,但在實踐中,也曾嚴重地影響、干擾了地方的政治生態。本書力求通過對...
綜觀有明一代,內閣對宦官之干政,雖亦起過一點制衡作用,如成化年間,由於閣臣一再堅持,汪直主持的西廠一度被撤。但總的來說,內閣是越來越受制於司禮。內閣為司禮監扼制,以致明代成了宦官為禍最烈的朝代。內閣與六部經常互爭雄長,矛盾重重。歷代及明初,六部均隸屬於丞相,凡事必須秉承宰相的意志,自撤中書...
第二章重在監督:明代的反貪機制 迴避制度 考核制度 監察制度 言官:不屈的反貪鬥士 第三章國當有法:明代的反貪律法 六贓 《大明律》中的關於反貪條例 《大明令》中的關於反貪條例 《問刑條例》中的關於反貪條例 五刑 文官刑罰 武官刑罰 詔獄與刑具 第四章清濁兩重天:明代的清官與貪官 不立威名的方克勤 不...
本書力求通過對明代巡按御史所承擔的言事、糾劾、考察、監察及司法等基本職責及其履職的細部考察,重新認識明代御史巡按制度和巡按御史,為深化明代監察制度研究增磚添瓦。 陶道強,山東省微山縣人,台灣少數民族研究會理事,歷史學博士,棗莊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明清史、區域社會經濟史、民族史研究。著有《棗莊抗戰...
明代刑部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後,於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設立刑部。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增加尚書、侍郎各一人。設總部、比部、都官部、司門部,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二人,惟都官各一人。總部、比部主事各六人,都官、司門主事各四人。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以部事浩繁,增設四科,科設尚書、侍郎、...
明代地方監察制度の研究 《明代地方監察制度の研究》是汲古書院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小川尚
民事注重調解刑事注重複核——中國古代司法制度案例 《周禮》“主察獄訟”之官——“士”官辨析 兩漢“循吏”司法風格簡論 試析漢代疑獄奏讞制度及其司法實踐 試析碑刻中的水利糾紛 宋代獄訟胥吏的信仰、倫理與知識 中國傳統司法眾生相:僅限三言二拍為基礎的審視 危險的法制建設誘惑——明代充軍刑盛衰尋思 論清代...
第一節 明朝監察制度的嚴密 一、明朝的政治和都察院、六科給事中的創置 二、各級監察機構的職官設定及其職權 三、《憲綱條例》四、科道官的選任、考核和升黜 五、科道官在明代政治舞台上的作用 第二節 清朝監察制度的由盛轉衰 一、清代的政治和監察制度的極權化 二、都察院和地方監察機構的建置 三、都察...
顏廣文(1954~ ),廣東南海人,華南師大副教授 圖書目錄 一、明代內閣制度的形成和發展 二、明代總督巡撫制度的形成與發展 三、明代翰林制度 四、明代監察制度 五、明代縣制 六、明代官吏任用迴避制度 七、明代官制與吏制比較研究 八、明代官員職前培訓制度 九、明代官吏法律責任制度 · · · · · ·
按照明朝的監察官吏制度,按察使主要職能體現在司法和監察兩個方面,其中監察職能在明代更加突出,並且按察使的監察範圍十分廣泛,涉及行政、司法、經濟等各個方面,如在地方官員監察中,按察使有權力對地方官員的廉政狀況進行考察。作為地方監察的主體之一,按察使的地位和權力均很高,對明代府州縣的監察實施也十分頻繁。另外...
在明代的各種史料中,朝廷要員被言官彈劾而辭官致仕的比比皆是。如嘉靖後期權相嚴嵩就是被御史鄒應龍彈劾而致仕的。明代的監察制度相當完善,除設六科之外還有專門的監察機構——都察院,這是與我們當今所提倡的司法與監察獨立於政治之外的精神相一致的。第三、要注重對己有制度的推陳出新,抓好貫徹落實。張居正是...
這是因為,從朱元璋開始,明朝統治者便從制度上賦予了言官廣泛而重大的職權,如規諫皇帝、左右言路、彈劾百官、按察地方等,大凡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衙門、從皇帝到百官、從國家大事到社會生活,都在言官的監察和言事範圍之內。所以,明代言官身份獨特,職權特殊,對明代的政治運作具有很大的威懾作用。統治者既然把特權...
嘉靖時期,巡撫制度基本確立,巡撫的各項職能已趨於完善。與以往不同,這時巡撫幾乎均加“提督軍務”銜,握有軍事大權。此後,巡撫提督軍務成為巡撫制度的固定內容,這說明,在嘉靖年間巡撫已成為集行政、軍事、監察司法等權力於一身的封疆大吏,巡撫制度最終定型。清代巡撫 順治初年,大多沿襲了明代的巡撫,到順治二...
明代監察御史(正七品)奉命出巡鹽務時即稱為巡鹽御史,初為臨時差遣,明英宗以後逐漸制度化,其實際地位、職權也逐漸提高,凌駕於都轉鹽運使司之上。清代巡鹽御史,自康熙以後或從內務府直接選任,或者由其他職位上的內務府出身的官員兼任,雖均加監察御史銜,但一般使用原官品級。清中期,巡鹽御史制度被廢除。相關...
五明清時期的緣坐制度 明代的族刑緣坐仍主要針對謀反、謀叛、大逆等罪名。但在“重典治國,重典治吏”的思想指導下,法外用刑的情況比比皆是,緣坐適用範圍也不斷擴大。《大明律·刑律·賊盜》規定“凡謀反及大逆,但共謀者,首從皆凌遲處死,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兄弟之子,...
(1)《明代監察法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3年出版 (2)《俄羅斯國有企業改革》,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年出版,第一作者 (3)《明代行政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出版 論文 (1)《朱元璋監察法制觀述論》,《法學評論》2023年第1期 (2)《明代監察系統內部監察制度析論》,《法學研究》2022年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