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林業局

昌都市林業局是昌都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4月,獲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榮譽。

2019年8月,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表彰為“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先進集體”。2019年9月20日,榮獲全國綠化模範單位稱號。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所獲榮譽,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林業及其生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承擔市政府駐地(卡若區)的城鎮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和組織實施工作,管理昌都市長江上游天然林保護工程辦公室,承辦昌都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昌都市林業局內設科室13個,單位人員編制74人(事業42人,行政32人),實際在職職工70人,退休職工32人。車輛編制數為4輛,實有車輛為1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執法車2輛,消防灑水車8輛。

所獲榮譽

2019年8月,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表彰為“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先進集體”。
2019年9月20日,榮獲全國綠化模範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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