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交通運輸局是昌都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1、組織擬訂全市交通運輸市場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運力的巨觀調控和運輸統計工作。
2、負責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承擔公共汽車和出租汽車等業務指導工作。指導運輸場站管理工作、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組織擬訂節能減排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
3、組織落實安全生產和應急工作方針、政策,並監督檢查相關工作的執行情況。負責協調辦理交通運輸行業的信訪工作。
4、承擔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樞紐和城市公共運輸整體規劃、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的編制工作。組織擬訂交通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定行業的規劃、計畫、統計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
5、負責提出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行業內部審計。
6、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公路、水路等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管。負責全市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7、按照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繼續教育和中等專業技術教育。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8、承擔組織編制全市農村公路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審核各縣(區)申報農村公路年度建設計畫,負責一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設計審批和重點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安排和初審。負責農村公路項目的交(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及資金使用情況。
9、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統計報表的匯總和呈報,收集管理農村公路基礎數據和技術檔案。組織開展農村公路的宣傳、經驗交流和技術培訓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2016年局機關人員編制數為58人,其中:行政編制19人,全額事業編制39人,年末職工實有人數54人(包括援藏幹部2人),退休人員36人。
(二)昌都市交通運輸局內設12個內設機構(正科級)政工人事科(紀檢監察室)、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農村公路科運輸科(安全監督科)、財務審計科、建設管理科(規劃科)、交通戰備辦公室、公路養護管理辦公室、路政管理科、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造價管理站、總工辦、公路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