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昌平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隸屬:昌平區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 地址:昌平
職能,內設機構,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編制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方面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年度計畫和工業布局調整規劃、工業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監測分析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產業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三)指導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組織實施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四)擬訂本區高技術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和新興產業中重點領域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五)指導和促進本區工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本區工業產業定位、投資服務、項目協調、統計監測等管理工作。
(六)指導和協調本區工業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促進工業產業基地建設;負責鎮(街道)、村(社區)產業生產集中地建設;指導鎮(街道)、村(社區)產業發展。
(七)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和上報本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促進政策。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指導和促進本區中小企業發展;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十)統籌推進本區信息化工作;組織落實北京市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統籌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統籌協調本區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管理;落實北京市對電信網路、廣播網路和計算機網路的“三網”融合工作;協調落實北京市對公用通信網路、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部門專用通信網的規劃。
(十二)承擔本區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北京市昌平區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三)負責本區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相關人才培訓。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8個內設機構。
(一)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綜合科
研究制定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信息、政府信息公開、政府摺子工程督促落實、網站維護等工作。
(三)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工業管理科
負責指導和促進本區工業企業和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鎮(街道)、村(社區)產業生產集中地建設;組織實施污染擾民工業企業搬遷工作,指導工業資源的開發利用;協調指導環保與新能源產業發展工作。
(四)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技標準科
負責推進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創新體系建設,研究擬訂推進企業技術創新、產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信息化項目技術論證、驗收、評估等工作;參與推進相關領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工作;負責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規劃發展科
組織擬訂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布局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工業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參與擬訂促進開發區發展的相關政策;指導工業開發區發展規劃和產業定位,推進園區基礎設施配套和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工業開發區資源節約和生態建設。
(六)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統計產業科
編制本區工業年度指導性計畫指標;監測分析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工業企業新開發及安置本地農民就業情況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本區重點產業的監測分析,配合相關科室促進本區重點產業發展。
(七)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科
指導和促進本區中小企業發展;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指導鎮(街道)、村(社區)企業發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本區中小企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合作與交流;負責組織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八)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信息化管理科
組織落實本區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及重點產業調整、發展方案和政策措施;組織本區信息化系統和人員的培訓;統籌協調本區社會信息化和信息化公共服務工作,推動城鄉一體化中的信息化建設;負責本區網路和信息安全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政策。負責本區無線電管理工作;配合北京市無線電管理局對無線電頻率資源和無線電台(網)進行管理;協助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開展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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