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人民政府關於抓好2016年畜牧業生產工作的通知

《昌寧縣人民政府關於抓好2016年畜牧業生產工作的通知》是昌寧縣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寧縣人民政府關於抓好2016年畜牧業生產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昌寧縣人民政府
昌寧縣人民政府關於抓好2016年畜牧業生產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為加快全縣畜牧業發展步伐,促進產業增效和農民持續增收,經縣人民政府研究,現將抓好2016年畜牧業生產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山地型、高產型、優質型、高效型、生態型、安全型、循環型畜牧業發展方向,以提升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標,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核心,推進布局科學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範化、加工精深化、產品品牌化,強化良種推廣、飼料保障、疫病防控、科技支撐、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努力構建現代畜牧業產業體系。
二、目標任務
2016年,全縣計畫完成大牲畜年末存欄19.6萬頭,年內出欄7.7萬頭;生豬年末存欄85.6萬頭,年內出欄119.9萬頭;羊年末存欄18.9萬隻,年內出欄16.9萬隻;家禽年末存欄151萬羽,年內出欄261.5萬羽;禽蛋總產2537噸,肉類總產11.3萬噸;實現畜牧業產值21億元。(分鄉鎮任務指標見附屬檔案)
三、重點工作
(一)抓好疫病防控,築牢保護屏障。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集中免疫”與“常規免疫”相結合的方式,切實抓好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禽流感等國家強制免疫病種和小反芻獸疫、羊痘、狂犬病等地方強制免疫病種的防控工作。繼續推行“整村推進、集中免疫”模式和生豬“321”免疫技術,由縣畜牧獸醫局和13鄉鎮組織技術人員、村獸醫、村組幹部統一全面開展春秋兩季集中免疫工作。確保全縣畜禽強制免疫項目應免密度達100%,免疫抗體檢測合格率達70%以上,豬、牛、羊、禽的疫病死亡率分別控制在3%、1.5%、2%、6%以下。健全規模養殖場畜禽免疫監管機制,落實規模養殖場計畫免疫。紮實推進免疫檔案規範性建設工作,規範填寫《散養戶免疫檔案》、《規模養殖免疫檔案》和《免疫戶口冊》,建立以鄉鎮為單位的年度免疫電子檔案。切實加強動物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現疫情嚴格按“早、快、嚴、小”的要求處理,嚴防擴散。抓實非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工作,對豬肺疫、牛出敗、禽霍亂、雞新城疫、炭疽等疫病老疫區進行重點免疫注射,把動物疫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確保境內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
(二)加強檢疫監管,確保產品安全。突出源頭環節監管,全面規範生產投入品管理,嚴厲查處和打擊生產、經營、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獸藥及添加三聚氰胺、蘇丹紅等違禁化工產品的行為,保證養殖源頭安全。規範生豬定點屠宰加工經營,嚴格執行宰前、宰後檢疫及病死豬、不合格豬肉無害化處理制度,全縣轄區內上市生豬定點屠宰率、屠宰檢疫率達和動物產品安全上市率達100%。加強流通經營環節監管,嚴格實行經營、運輸畜禽及其產品報驗制度和引種申報制度,畜禽流通環節監管率達100%。全面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做到不食用、不銷售、不轉運、不亂棄,嚴格按照程式無害化處理病死家畜禽屍體。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犯罪的畜產品質量安全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三)抓實項目建設,夯實發展基礎。依託各級項目支持,貫徹落實中央草原生態保護獎補、養殖業政策性保險、肉牛良種補貼、奶水牛良種補貼、牧草良種補貼等惠農政策,大力發展畜禽規模養殖,加快推進畜牧養殖龍頭企業和加工龍頭企業培育。建成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戶(場)12個、山地雞生態養殖示範基地(合作社)3個、肉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1個、肉牛標準化養殖示範村2個。爭取灣甸生豬養殖場投產養殖,努力推進嘉里20萬噸飼料加工項目建成運營,切實提升畜產品加工能力和配合飼料自給率。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力爭年出欄40萬羽肉雞養殖項目落地並建成投產。
(四)推廣畜牧科技,提供發展支撐。健全縣、鄉、村三級技術服務網路體系,強化畜牧獸醫實用技術培訓和推廣力度,實現技術轉化運用與人才培養高度融合,培養一批科技套用示範戶和鄉村科技帶頭人。推進畜牧技術服務民營化,鼓勵支持龍頭企業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畜牧業技術推廣服務。重點推廣畜禽規模養殖標準化生產、品種改良及良種繁育、疫病綜合防控、配合飼料生產套用、飼草飼料種植、生態養殖、養殖環境治理等畜牧科技新技術。開展畜禽標準化示範場創建工作,完成省級示範場1個、市級示範場4個、縣級示範場3個。全面落實科技推廣基礎性指標任務,年內完成肉牛凍精改良1.2萬頭、生豬改良11.5萬窩、農田種草3萬畝、青貯氨化飼料17萬噸。
(五)推進產業化進程,提高生產能力。發展以標準化為基礎、規模化為主導的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推進畜牧業生產方式由小規模粗放式飼養向適度規模標準化養殖轉變,有效提升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依託龍頭企業,加快發展“公司+基地+合作社+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模式。大力培育新型農民經營主體,加強畜牧專業合作組織培育發展,鼓勵適度規模養殖戶組建專業合作社,積極培育合作聯社,努力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支持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外出務工返鄉人員從事畜牧生產開發經營,鼓勵有一定規模、符合規定的養殖大戶申領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成立家庭牧場,創建畜牧品牌。
(六)轉變生產方式,推進生態發展。高度重視畜牧業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切實把環境保護和維護生態平衡放在重要位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大力推行天然草山禁牧、輪牧、休牧制度。加強畜舍建設指導,做好建場選址規劃,轉變生產方式,引導養殖業主強化現代化設備設施裝備。鞏固高效生態養殖模式探索成果,繼續推廣“農牧結合”、“林畜結合”及“蔗畜結合”等生態循環養殖模式。大力推廣“種養結合、沼氣配套、循環發展”的生態養殖,積極推進種養業副產品的資源最佳化利用和畜牧業清潔生產,減少畜禽養殖面源污染,推進東潤農牧循環經濟模式向更深層次發展,實現畜牧生產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畜牧工作的領導,充分認識畜牧獸醫工作在發展農村經濟、持續增加農民收入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認真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加快畜牧業發展的各項強農、惠農政策,激發廣大民眾發展畜牧業的積極性。努力推動畜牧產業與經濟建設、扶貧攻堅、農民增收等高度契合,制定方案措施,健全完善黨政主要領導重點抓、分管領導親自抓的工作機制,確保圓滿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鄉鎮、縣級有關單位要強化協調配合,積極向上爭取扶持畜牧業發展的政策和項目,切實加大產業發展投入力度。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畜牧業發展項目和政策資金;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精神,按照農地農用、節約用地的原則,將規模化養殖發展用地納入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安排養殖用地,有效促進畜禽規模化養殖的健康發展;金融部門要落實扶持畜牧產業化發展貸款支持政策,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進一步加大對畜牧業生產、加工、流通和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
(三)嚴格督查考核。各鄉鎮和縣級有關單位要根據目標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工作計畫及措施,將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人,責任落實到人。縣人民政府將結合工作推進情況適時派出督查工作組,重點對畜牧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和春秋兩防推進情況進行督查,年底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評。
五、扶持政策
(一)縣級動物防疫經費。縣財政預算安排資金40萬元,重點用於春秋兩季防疫免疫、強制免疫反應死亡補助、突發疫情緊急防控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物資儲備等。
(二)鄉鎮動物防疫檢疫經費。各鄉鎮要根據轄區內的防疫檢疫任務,合理安排工作經費,確保各項防疫檢疫工作有序開展。
(三)村防疫員補助。各鄉鎮要將村防疫人員補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其中:開展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注射期間(3個月)每人每月補助1500元,其餘時間每人每月補助200元。
(四)免疫注射收費標準。集中免疫期間,屬於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注射的,原則上免收免疫工時費。財力困難無法完全解決動物防疫經費的鄉鎮,可通過村民委員會組織養殖戶商議的形式,按照不高於豬1元/針、牛2元/針、羊1元/針、禽0.3元/針、犬5元/針的標準收取費用,用於支付村社參與防疫人員、動物保定人員勞務費和村防疫員務工補助。常規免疫注射及常年補針費用可根據實際,按照豬2元/針、牛4元/針、羊2元/針、禽0.5元/針、犬10元/針的標準收取費用,用於支付常規疫苗費、材料費、反應治療費以及村防疫員、動物保定人員勞務費。
(五)反應治療費用。家畜強制免疫反應所產生的治療費用由各鄉鎮自行承擔,其他免疫項目產生的反應治療費用由村防疫員承擔。
(六)免疫注射反應死亡補助。按照免疫注射反應死亡家畜市場估價的70%進行補助。其中:縣級承擔40%,鄉鎮承擔30%。
(七)強制撲殺畜禽補助。在發生局部動物疫情需要強制撲殺禽畜的,按照所撲殺畜禽市場估價的70%進行補助,其中:縣級承擔50%,鄉鎮承擔20%。
昌寧縣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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