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

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西山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昆辦通〔2019〕7號)和《昆明市西山區深化黨政機構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昆明市西山區深化區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西機改〔2019〕2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是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中共昆明市西山區委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接受中共昆明市西山區委城市管理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昆明市西山區委城市管理委員會具體工作,對城市日常運行管理進行統籌協調;在中共昆明市西山區委城市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研究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和突出問題,統籌協調推進全區城市管理工作,對全區城市管理行業進行協調服務、監督檢查、督察督辦和考核評比。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中共昆明市西山區委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區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園林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主要負責轄區內城市道路、橋樑(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的運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監督管理和城市環境衛生、戶外廣告設施、城市綠化、城市公園的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貫徹執行昆明市城市管理及綜合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措施、行業標準、行業規範和發展政策等。負責擬訂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園林綠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綠化的計畫、方案、措施和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綜合治理和專項整治方案及年度計畫。配合做好昆明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負責西山區的創建工作;配合做好建設世界春城花都工作。
(三)履行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負責對全區城市管理全行業指導、業務培訓、協調服務、監督檢查、督查督辦和考核評比相關工作;負責城市市容市貌秩序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執行市級市容秩序管理相關制度、辦法。
(四)負責相對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相對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區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綜合行政執法的行政處罰權。
(五)參與全區城市基層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協助做好轄區內橋樑(含高架路、立交橋、人行天橋和一般橋樑)的安全檢測工作;負責昆明市西山區轄區內城市道路橋樑的管養維護和占用、挖掘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築垃圾運送、處置核准和管理工作,執行建築廢棄物管理規劃、政策、規章;負責對紅線寬度40米以上道路進行管養維護及道路占用、挖掘的審批工作。
(六)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環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管轄區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與運營;監管轄區內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監督、檢查、指導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監管道路清掃保潔工作;監管轄區糞便清掏清運工作;對轄區內環境衛生實施監管,健全環境衛生管理考評機制和經常性監督檢查機制,對各相關單位貫徹落實政策、法規和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考評、檢查和監督,核撥經費;參與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城市新建及改擴建項目中市容環境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核和監管。收繳轄區內生活垃圾處理費(含納入和未納入市級自來水收費平台兩部分)。
(七)貫徹執行昆明市城市戶外廣告設定、店招店牌及設施管理的法規、規章、制度;負責做好紅線寬度40米以上道路門頭招牌的審批工作;負責擬訂西山區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設施管理的規劃、標準;負責初步審核全區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許可;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街道辦事處店招店牌規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的綜合整治。
(八)貫徹執行昆明市城市照明政府規章和管理制度;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城市景觀亮化工作。
(九)負責組織城市管理科學化研究;指導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吸收、套用工作;負責建立城市管理工作信息網路;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工程竣工備案工作;加強轄區城市綠化的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指導全區園林綠化科技發展;擬訂園林綠化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技術開發利用,推廣科研成果;負責全區園林綠化行業科技人員的評審、培訓;負責對外開展園林綠化科技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經費管理,參與編制城市管理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市容環衛、市政工程、園林綠化等維護管理的計畫資金,對資金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保證城市綠地用地,審批轄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綠地指標;負責轄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園林綠化規劃的審查和園林綠化設計方案的審批;承擔轄區城市綠化的檢查、考核、評定工作;負責轄區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
(十二)協助市級主管部門對全區園林綠化設計及施工隊伍資質進行審查;參與轄區園林綠化重大項目立項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審批轄區公園、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
(十三)負責轄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轄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樹木砍伐、移植、修剪的管理;負責組織全民義務植樹等民眾性綠化活動。
(十四)負責轄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城鄉公共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道路綠地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涉及園林、園藝的苗木、花卉生產工作。
(十五)指導轄區公園(含民辦公園)綠地的建設和發展工作;負責區屬公園、風景名勝區的資源保護,並對服務質量和資源保護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十六)負責對城市管理人員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不依法行政或處罰不當的行為做出糾正或查處;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110社會聯動、市長熱線、區長熱線交辦的工作。
(十七)承擔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園林綠化管理工作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園林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職責分工。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負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的先期處置工作。昆明市西山區民政局負責救助站內的流浪乞討人員生活和返鄉救助工作。
2.防洪排澇職責分工。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所管轄城市道路防洪職責。昆明市西山區水務局負責轄區內水庫、河道及河道管理範圍內的防洪安全,做好所負責的工程項目防洪排澇安全,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度汛措施,確保防洪排澇安全。昆明市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做好管理所承擔的在建工程(含尚未驗收移交工程)防洪排澇安全,督促施工單位制定安全度汛計畫,清除施工建築垃圾,確保河道、溝渠、排水管網行洪暢通。昆明市西山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西山區城區的河道、溝渠、湖塘、防洪圍堤、排水管網等防洪排澇設施的規劃工作,劃定河道控制藍線,確保各類防洪、排澇設施規劃建設滿足行洪和排水要求。昆明市西山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主城區域外城市交通沿線的防汛排水安全檢查,確保排水和交通暢通。昆明市西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處理因山洪引起的山體滑坡、土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承擔水旱災害應急救援職責。
3.綠化職責分工。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建成區湖泊、河道責任範圍內的綠化及其管理維護。昆明市西山區水務局負責建成區以外湖泊、河道責任範圍內的綠化及其管理維護。昆明市西山區交通運輸局負責轄區公路責任範圍內的綠化及其管理維護。
4.與昆明市西山區自然資源局(昆明市西山區林業和草原局)在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公園的行業管理。昆明市西山區自然資源局(昆明市西山區林業和草原局)負責指導、監督開展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審核報批、規劃和資源保護工作。

領導分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文秘、會務、接待、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黨務、編制、人事等工作;組織辦理建議、提案;承擔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和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局任務分解、督辦、考核工作;負責聘用制人員的招聘、培訓、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園林綠化等經費統籌保障;負責罰沒收入的收繳工作;負責編制年度經費預算及監督使用;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生產材料、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和發放工作。
(二)市政道路橋樑管理科。負責協助市級做好轄區內高架橋、立交橋、人行天橋和一般橋樑的安全檢測工作;負責對紅線寬度40米以上道路進行管養維護以及道路占用、挖掘的審批工作;負責對納入城市道路管理範圍的建成道路,紅線寬度在15米(含)以上並辦理過資產和實物移交的道路進行管理維護及相應的占用、開挖等行政審批及批後管理工作。
(三)市容廣告管理科。負責做好全區40米以上道路門頭招牌的審批工作;負責擬定轄區內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設施管理的規劃、標準;負責初審轄區內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許可;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街道辦事處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規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城市景觀亮化工作,公共景觀亮化工程及管理維護工作。
(四)法制監督科。負責指導、協調全局行政執法業務工作;負責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承擔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執法證件、執法文書管理工作;參與行政執法政策研究,負責有關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彙編、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法律培訓工作,以及執法隊伍的法制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陽光政府政務工作;負責行政行為監察工作;制定全局隊伍建設考核制度;對局各部門風紀進行日常督察,建立完善的執法督察機制和督察網路;負責行政處罰職能的法規適用、界定工作;對全局各類執法工作和專項工作開展完成情況進行督察。
(五)渣土管理科。負責本轄區內建築垃圾運輸處置審批工作;負責轄區內消納場(調撥點)的審批;牽頭負責轄區內消納場(調撥點)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轄區內資質運輸證的審核、換髮工作;負責轄區40米以上道路臨街商鋪、建築施工工地市容保潔責任書的簽訂。
(六)園林綠化科。負責擬訂全區綠化建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綠地規劃、指標的初審,“綠色圖章”審批及驗收相關工作;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全區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質量,提出質量評比意見建議;參與制定綠化建設工程質量地方標準和綠化工程定額標準;負責轄區公共綠地綠化建設的計畫編制和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負責本局進駐便民服務中心的視窗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建成區範圍內城市綠地占用及樹木移植、砍伐、修剪的審核審批;負責編制全區公共綠地管護資金計畫及考核撥付;組織轄區內省、市園林單位和園林小區的評選、初審及申報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園林綠化工作;負責轄區範圍內古樹名木調查、建檔、監督及技術指導工作。

人員編制

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4名(副科級)。
昆明市西山區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昆明市西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昆明市西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昆明市西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陳松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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