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改革若干規定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改革若干規定
- 條款:10條
昆明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改革若干規定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昆明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改革若干規定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行為,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建設,根據法律、法規及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改革應當遵循規...
事業性收費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服務,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及其省財政、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補償性費用。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制度。第三條 市、縣(市)區級...
在規定時間內凡未持有《雲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或《昆明市臨時收費許可證》而進行收費的,均屬亂收費行為,應按規定查處。第十條 具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單位必須向物價部門全面如實上報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成本資料,必須使用經...
事業性收費是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向社會提供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服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並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實施的收費。第三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
雲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印製、領購、使用、發放、保管及銷毀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以下簡稱收費票據)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
四、全面實施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健全涉企收費預算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同意保留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收支兩支線”管理規定,全額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涉...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收費統計報告制度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工作。第四條 收費統計報告範圍包括統計年度內按規定許可權審批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和收費許可證核發、年審情況。
為加強和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下簡稱收費)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國辦發[2014]30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完善收費項目目錄公開制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