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交企業有關經濟責任制政策問題的幾項規定

昆明市工交企業有關經濟責任制政策問題的幾項規定是地方法規,發布文號是昆政發[1986]145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工交企業有關經濟責任制政策
簡介,具體內容,概要,國營企業徵收獎金稅的問題,加班工資問題,計件工資問題,經營承包問題,城鎮集體企業獎金問題,實施時間,

簡介

【發布單位】82305
【發布文號】昆政發[1986]145號
【發布日期】1986-07-16
【生效日期】1986-01-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概要

昆明市工交企業有關經濟責任制政策問題的幾項規定
(1986年7月16日昆政發〔1986〕145號)
為了認真落實企業經濟責任制,正確解決企業分配問題,調動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現根據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對有關的幾個政策問題作如下規定,請結合企業具體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國營企業徵收獎金稅的問題

1、企業工資調整,面上企業人均7.5元列入成本,並免徵獎金稅後,對征獎金稅的標準工資,可在原基礎上相應調增7.5元;企業職工每人每月標準工資不足67.5元的,按67.5元計算;超過67.5元的按實際標準工資計算。
2、為鼓勵出口商品生產,按國務院有關檔案規定,對出口商品的生產企業或供貨單位,從今年一月一日起、從外匯獎勵基金中發放獎金,全年不超過一個月標準工資的,免徵獎金稅;由國家財政專款用作外貿出口的專項獎金髮給職工個人的,免徵獎金稅。機電產品出口的生產企業,從出口獎勵金中用於職工獎金的部份,不超過一個半月標準工資的,免徵獎金稅。
3、按規定提取各發給職工的原材燃料節約獎,不計入獎金總額,免徵獎金稅。
4、以勞務為主的理髮、沐浴、修理、飲食服務行業的小型企業,在稅前列支的提成工資、發給職工個人的部份,免徵獎金稅。
5、職工在不影響參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情況下,在完成本職工作以後,經批准利用工休、節假日為本企業從事勞務活動而取得的收入,可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局、公司和縣區工交局審查,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不計入獎金總額徵收獎金稅。
6、各企業、單位對有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發放的年度一次性獎勵,可按企業隸屬關係,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審查,在企業標準工資總額1%的範圍內審批、抄送當地稅務機關備案,獎金列入成本,不計入資金總額徵收獎金稅。
7、為了鼓勵企業職工回收廢舊包裝、零星雜物的積極性,企業可從回收的收入中,按規定比例提取一部分付給職工個人,這部份收入,可視同超額勞務收入,不計入獎金總額徵收獎金稅。

加班工資問題

國營、城鎮集體企業加班工資提取比例,可以按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不超過標準工資總額3%的原則掌握,由企業主管部門與同級勞動人事、財政部門根據企業的生產任務進行核定,不搞“一刀切”。但企業加班要注意控制,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
凡按上述規定經批准提取發放的加班工資,不計入獎金總額徵收獎金稅。超過部份,應計入獎金總額徵收獎金稅。

計件工資問題

實行計件工資制企業,必須按照生產任務飽滿,產品適銷對路;定額先進,建立了定期修訂定額的管理制度;單價合理,不增加單位成本中工資含量;保證產品質量,經過整頓“雙定”驗收合格的條件,報經批准,市屬國營工交企業由市勞動人事局和企業主管局、公司、市經委機械辦共同審批,市屬集體工交企業由企業主管局、公司審批並報市勞動人事局備案,縣區國營、集體工交企業由縣區勞動人事部門和縣區工交局審批。
實行金額計件工資制國營企業,其計稅標準工資比照國營同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為照顧其加班加點的實際情況,對其發放的計件工資總額,在計征獎金稅時,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全年可扣除一個半月標準工資的加班工資之後,按《國營企業獎金稅暫行規定》徵收獎金稅,實行這種辦法的企業,除在法定節、假日經批准加班外,其餘加班時間不得加發加班工資。
經過批准實行超定額計件工資制的國營企業,在計征獎金稅時,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全年可扣除一個月標準工資的加班工資之後再計征獎金稅。

經營承包問題

由於企業承包形式多樣,承包者的收入和獎勵提取辦法比較複雜,因此在計算獎金總額時,按企業隸屬關係,由企業提出合理的扣除額(如經過批准承包的年終一次性給承包人的嘉獎獎金,以及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補貼等不計入獎金總額的項目),經主管部門參照同行業的實際情況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其扣除部分可不計征獎金稅。

城鎮集體企業獎金問題

1、執行國營同行業企業工資標準制度的,這次工資改革調整工資標準,允許一九八六年按人均7.5元計入成本,不征獎金稅,職工每人月平均標準工資不足67.5元的,按67.5元計算,超過67.5元的按實際計算。
2、未按國營同行業企業工資標準制度執行,原規定每人每月60元計征獎金稅的工資標準,可以適當放寬,一般不超過每月80元的工資標準限額(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不包括在內)。
3、城鎮集體企業,經過批准,比照國營企業實行原材料節約獎勵的,經同級稅務部門核實,免徵資金稅。
4、生產出口商品的集體企業,均享受國家對出口產品給予的獎勵優惠,按規定限額發給職工的獎金,免徵獎金稅。
5、集體企業發給職工人均不超過一個月標準工資的勞動分紅和不超過股金百分之十五的股金分紅,以及按規定比例從職工福利基金中發放的計畫生育獎,在計算獎金稅時予以扣除。
6、凡符合計征獎金稅條件的集體企業,其應交的獎金稅,留作集體企業社會保險之用,或交主管部門專項管理,用於本企業、本地區困難企業退休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補助。

實施時間

以上規定從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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