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旬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縣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旬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旬陽縣
  • 職責:研究提出我縣人口發展戰略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三)增加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
(二)研究提出我縣人口發展戰略,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和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開展生殖健康服務和出生缺陷干預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六)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
(七)組織全縣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綜合管理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重要信息,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全縣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醫學鑑定的組織管理工作。
(八)編報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九)制定全縣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對鎮黨政領導落實計畫生育責任情況進行考核。
(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和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二)完成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行政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和中心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表彰、公務員培訓、幹部休養安排、退休幹部管理及接待服務工作;負責組織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的實施和計生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辦局黨組管理的幹部考察、選拔、任免的具體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直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政務信息、保密、檔案、安全及群團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報賬、負責國有資產和車輛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承辦局機關黨務及縣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業務工作。
(二)技術法規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組織起草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負責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紀檢監察業務工作;負責辦理有關計畫生育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對違犯計畫生育政策人員和“四假”案件以及“兩非”案件的督促查處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專業技術幹部培訓以及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管理等工作;指導節育技術的服務工作和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條例、規章;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全縣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負責全縣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醫學鑑定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知情選擇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宣傳、教育、科技、文化、新聞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和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的公益性宣傳;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管理。
(三)發展規劃股(編制2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研究擬定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編制全縣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負責全縣再生育審批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情況鑑定工作;承擔有關計畫生育的人口統計、生育指標的分析與管理工作,參與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發布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負責基層基礎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鎮、村(居)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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