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鎮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鎮安縣委辦公室 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鎮辦發〔2010〕5號),設立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行政編制:10名
  • 工勤編制:2名
  • 局長:1名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二)加強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加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則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縣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調查研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情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當好參謀;組織指導基層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監督檢查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依法查處計畫生育違法行為,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四)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和基礎信息庫建設。
(五)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病殘兒家庭再生育的篩查申報工作。
(七)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優生促進計畫,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編報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黨委、政府、相關部門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承擔幹部提拔和評選先進的計畫生育審查鑑定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鎮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鎮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辦公室
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重大決策、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衛生、安全保密、檔案、辦公自動化、信訪接待和考勤考核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幹部提拔和評選先進進行計畫生育審查鑑定。
(二)鎮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政策法規與宣傳教育股
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負責計畫生育行政執行法和行政複議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出台相關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三)鎮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發展規劃與信息股
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承擔有關規劃、計畫及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工作;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信息;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獎勵扶助的日常工作。
(四)鎮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科學技術服務股
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負責輸卵管復通手術批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證書核發等行政許可事項;承擔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工作;制定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使用的規章制度;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制定全縣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及規範;組織實施全縣再生育申請的篩查申報工作。

人員編制

鎮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工勤編制2名,總計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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