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規則是指日本大藏省1950年頒布了《日本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規則》,它規定了有關考試的實施辦法、及格標準和申請手續等必要事項。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要分三次進行:第一次考試為一般學歷考試,要考“語文”、“數學”和“論文”三個科目;第二次考試為專門學識考試,要考“會計學”、“審計學”、“成本會計學”、“財務報表理論”、“企業經營管理學經濟學”和“商法”七個科目;第三次考試為專門套用能力考試,要考“有關財務的審計”和“分析與其他實務”(包括有關稅務問題的實務),並交分析專門問題的論文。大學畢業或有同等學歷者,經批准後可以免除第一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