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業銀行體制

日本商業銀行體制是日本商業銀行的組織管理制度。商業銀行是日本金融體系的主體。主要包括兩種類型: ①城市銀行,也稱都市銀行。以東京、大阪等六大城市為中心設立總行,分支機構遍布全國,經營範圍非常廣泛,屬於全國性的金融機構。其中,不少銀行如東京三菱銀行、第一勸業銀行、住友銀行、大和銀行等,都是國際著名的大商業銀行,排名均在全球最大商業銀行前20名以內。②地方銀行。一般以總行所在地為中心,大多以所在地為其行名,原則上只在本地區內開展業務,屬於地方性的金融機構。目前共有60多家地方銀行,多數規模不大,融資對象主要為當地中小企業。在日本,還有為數不少的外國銀行,一般以經營外匯業務為主。

日本的商業銀行體制有幾個明顯的特點: ①銀行業務漸趨綜合化和多樣化。由於資本市場發達,企業和私人存款基本上集中於商業銀行,因此日本的間接融資有相當大的優勢,商業銀行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短期金融市場與長期金融市場。②銀企關係密切。銀行與企業相互持股,形成具有內在利益關係的財團。幾乎所有大型企業集團都歸屬於某個銀行,銀行成為企業集團的中心和領導者,掌管及融通企業的資金,派出高級職員直接擔任企業的領導職務等。③日本的商業銀行全部是其中央銀行——日本銀行的客戶。日本的商業銀行儘量放款,極力擴大其信用創造能力,“超貸” 現象嚴重。當現金不足時,就向日本銀行告貸,故其現金準備率是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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