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民政局

日喀則市民政局

日喀則市民政局是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喀則市民政局
  • 辦公地址:日喀則市吉林中路15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附則,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劃、政策、改革與發展。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市民政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2.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3.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社會組織。
1.貫徹落實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負責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2.指導縣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三)社會救助。
1.擬訂全市特殊困難群體(眾)救助幫扶計畫、方案、措施、安排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
2.承擔全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3.負責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
(四)基層民眾自治、城鄉社區治理。
1.負責指導基層民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工作,
2.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
3.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4.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
1.負責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和地名的管理。
2.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地命名、更名和審核報批。
3.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六)婚姻。
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殯葬。
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養老服務。
1.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
2.貫徹落實養老服務政策和標準,擬定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3.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殘疾人。
1.承擔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
2.統籌落實好殘疾人福利制度。
(十)兒童和未成年人。
1.落實兒童和未成年人福利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
2.承擔農村留守兒童和未成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
3.負責困境兒童和未成年人保障工作;
4.負責全市兒童和未成年人收養登記,
5.負責兒童和未成年人福利、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慈善事業、社會捐助、福彩管理。
1.組織擬訂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政策,
2.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3.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
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規劃,
2.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關心下一代。
1.貫徹落實關心下一代工作相關政策,
2.擬訂全市關心下一代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依法行政,安全生產監管、應急處置。
負責本行業領域依法行政,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五)其他任務。
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市民政局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方式。
2.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區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七)有關職能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市應對人口老齡化, 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市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市行政區劃圖

領導分工

周先榮
黨組書記、副局長
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承擔民政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領域和社會組織建設、法制建設、脫貧攻堅、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黨風廉政及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安全生產等主體責任;負責局機關檔案、督查、保密、辦公室的日常運行工作。
吉律
黨組成員、調研員
協助周先榮同志負責民政系統脫貧攻堅工作;協助索朗旺堆同志負責協調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眾)等相關工作;協管勘界、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相關協調工作。
歐瓊
黨組成員、調研員
協助周先榮同志負責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維護穩定和革命化、專業化、法治化、科技化建設相關工作;協助索朗旺堆同志負責局行政、業務日常工作安排、督辦;協管機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及對外協調相關工作。
黃代蘭
黨組成員、
紀檢監察組長
主持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重點加強對局黨組及其成員落實和執行中央、區黨委、市委路線方針政策、決策決定決議,履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強力推動反腐倡廉、改進黨風政風行風機關作風、淨化政治生態建設主體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職情況,以及民政系統意識形態建設管理、局各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擔當、全局黨員、幹部堅定“四個意識”、“四個自信”、“兩個維護”,踐行和捍衛《中國共產黨章程》、依法依規依紀行政情況進行執紀檢查和行政監察,對民政系統所有公職人員和違規違紀情況實施調查、審查。
旺堆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脫貧攻堅、特殊困難群體(眾)臨時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慈善事業、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社會組織和行會商會協會、民辦非企業管理工作,以及特困人員慈善救助、婚姻、殯葬、殘疾人管理;分管局慈善救助管理部門和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
韋海英
黨組成員
協助周先榮同志負責機關思想政治、紀檢監察、意識形態、制度紀律、黨風廉政建設及群團組織和局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行政審批、行政執法、黨總支、“雙聯戶”和駐村工作隊,調查、審查局系統公職人員、事業崗位工作人員、聘用人員違紀違規、違反規章制度相關問題。協管局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政工人事)部門工作。
扎西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兒童(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福利、救助保護、收養登記和老年人事業,協助索朗旺堆同志分管基建、項目、採購工作;分管局社會事務管理部門和關心下一代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的政務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文電、會務、紀要、信息、信訪、保密、檔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黨群、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好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民政理論、政策調查研究工作;管理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二)優撫安置科(軍休服務管理辦公室)
完善優撫撫恤制度,指導全市擁軍有數和優撫對象的優撫工作;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審核上報民政部門規定人員的評殘換證工作;指導全市烈士褒揚工作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維修管理工作;協助部隊做好徵兵工作;承辦擁軍優屬工作,指導雙擁模範城(縣)爭創活動;承辦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復員退伍軍人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市烈士陵園管理中心。
(三)救災科(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活動,承辦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信息;指導災害救助、恢復重建工作;指導全市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和救災基金的管理;負責防災減災的數據信息管理、災害及風險評估、政策研究、技術裝備和救災物資的運行維護工作;開展減災救災領域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承擔市減災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社會救助科
落實社會救助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臨時救助、五保供養等工作;承辦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醫療救助資金、教育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申請救助軍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承辦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社會組織管理科、社會組織黨工委辦公室)
指導、督促村(居)民委員會貫徹實施組織法;指導全市基層政權、城鄉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對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核、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加強社會組織信息管理。監督社會組織的活動;查處未經登記、批准,以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行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貫徹落實中央、區黨委和市委關於社會組織黨組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工作部署;負責指導各縣(區)社會組織黨工委、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社會黨組織的設定及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建及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共日喀則市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社會福利科(社會事務科)
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福利院、敬老院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提出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的建議;協調落實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指導慈善事業發展工作;組織和制度社會公益捐贈工作;指導全市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婚姻登記與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指導殯葬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推進殯葬改革;指導生活無著落人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留守兒童管理工作和救助機構建設管理工作。
(七)規劃財務科
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檢查、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員勞動工資、民政事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負責機關日常財務;負責基建、物資的計畫和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附則

(一)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市民政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辦公地址

日喀則市桑珠孜區吉林中路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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