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日喀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日喀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日喀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區黨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市委對衛生健康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喀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科技路5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縣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衛生健康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宣傳貫徹工作。參與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全市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制定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九)指導衛生健康工作,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動全市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藏醫藥傳承創新和藏醫藥服務監督管理工作。會同組織、人社部門實施藏醫藥人才培養,促進藏藥資源的保護開發與合理利用。負責中醫藥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推進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十三)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市紅十字會、醫學會、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日喀則建設,堅持藏西醫並重,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牧區覆蓋、向高海拔艱苦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醫並重,加強藏醫藥傳承創新和藏醫醫療服務的監督管理。五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衛生健康公共服務。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 落實生育政策, 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我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我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市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 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 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牽頭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我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我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我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我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市老齡事業發展, 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 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日喀則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與日喀則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組織進行檢驗,必要時向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申請實施食品安全進一步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 建立溝通協商機制, 協同推進改革, 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等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和維護穩定工作。承擔健康日喀則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協調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大型醫用裝備配置。負責衛生健康系統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法律諮詢等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才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幹部監督、教育培訓、勞動工資、黨群建設等工作。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標準,負責全市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初級資格認定、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推薦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健康先進典型宣傳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與職業健康科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實施疾病監測、慢性病防控等預警預測,承擔重大疾病、公共衛生的防控和干預。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依法管理傳染病防治和精神衛生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防治工作,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全市衛生健康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突發事件公共衛生實際應急處置和災後防疫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和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計畫。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
(四)醫政醫管科(藏醫藥管理科)
擬訂全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醫療廢物處置、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相關政策、規範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承擔推進全市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以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自治區基本藥物增補目錄內藥品市內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承擔執業醫師註冊、護士註冊、衛生統計分析、醫療機構審批、醫療糾紛調處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統籌全市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研究提出衛生健康對口支援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和全市衛生健康對口幫扶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援藏醫療幹部人才的聯繫和服務工作。
貫徹執行藏醫藥人員和藏醫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安全、醫療服務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擬定全市藏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承擔藏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藥事的監督管理和許可權內藏醫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工作。指導藏醫藥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以及藏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藏醫藥人才培養。組織開展藏藥資源普查,促進藏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藏醫藥文化建設,監督協調醫療和研究機構的藏中西醫結合工作,推動藏醫藥交流合作。承擔中醫藥管理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
擬訂農牧區衛生和社區衛生事業發展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牧區和社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以及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會同財政、醫療保障等方面擬訂農牧區和社區公共衛生、基本醫療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健康扶貧工作。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全市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等工作,負責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實施全市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承擔推進全市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急需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六)綜合監督與幹部保健科
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組織開展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負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參與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承擔環保督察整改工作。負責我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以及我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市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貫徹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我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八)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宣傳、貫徹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愛國衛生運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目標責任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知識,動員民眾參與愛國衛生活動,提高人口衛生素質。負責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組織指導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和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參與重大災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事件防範工作。指導衛生縣城、衛生鄉村等創建組織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主要領導

市委常委、秘書長陳鋼兼任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
主任:巴桑片多

辦公地址

日喀則市桑珠孜區科技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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