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綜合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日喀則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綜合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日喀則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我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綜合監管制度,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有效推進重點任務落實,協調解決藏語文社會用字監管中跨部門、跨縣(區)的重大問題,結合我市實際,建立日喀則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綜合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市政府辦檔案日喀則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綜合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 發布單位:日喀則市政府辦公室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3日
檔案發布,制度全文,一、主要職責,二、成員單位,三、工作原則,四、工作要求,

檔案發布

索引號: 542300000/2021-93880
發布機構: 日喀則市政府辦公室
公開目錄: 市政府辦檔案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日政辦發〔2021〕10號
成文日期: 2021-3-3
日喀則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日喀則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綜合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日喀則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綜合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2021年3月3日

制度全文

一、主要職責

加強對我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監管制度總體指導,圍繞《管理辦法》加強統籌協調和相互配合,形成部門協同、上下聯動、有機銜接的工作機制,協調解決藏語文社會用字監管中跨部門、跨縣(區)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管理辦法》明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加強藏語文社會用字監管,推動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管理辦法》明確的任務分工和部門職責,紮實推動工作落實。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政府辦公室、市教育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局、市衛健委、市旅遊發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廣電局、市宗教事務局、市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稅務局、市交警支隊、市藏語委辦(編譯局)、日喀則報社等21個單位和部門組成。聯席會議由日喀則市人民政府相關領導擔任總召集人,市政府辦公室和市編譯局相關領導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並報聯席會議。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增補相關單位和部門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藏語委辦(編譯局)。

三、工作原則

每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由總召集人或總召集人委託的同志主持召開聯席會議。為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事項,可由聯席會議辦公室適時組織召開聯絡員會議,全體或部分聯絡員參加會議。

四、工作要求

(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聯繫和協調配合,涉及跨部門、跨縣(區)藏語文社會用字監管工作時,要做到部門協調、上下聯動、有機銜接,共同推進藏語文社會用字綜合監管工作。
(二)聯席會議成員按照《管理辦法》明確任務分工和部門職責,推動涉及本部門、單位的重點任務落實。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要認真做好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事項,協調推進藏語文社會用字綜合監管,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情況。
日喀則市藏語文社會用字管理綜合監管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總召集人:赤列朗傑 市政府副市長
召 集 人:李 世 華市政府辦公室四級調研員
次 培市編譯局副局長
成 員:巴桑次仁 市委宣傳部宣教科科長
晏 利 紅 市委網信辦副主任
普布旦增 市教育局副局長
拉巴平措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次旦平措 市民委二級調研員
吉 律 市公安局副局長
旺 堆 市民政局副局長
段 華 聚 市司法局立法科副科長
邊巴旺堆 市交通運輸局四級調研員
巴桑次仁 市文化局博物館館長
扎 頓 市衛生健康委主任
夏 庭 晟 市旅遊發展局副主任
格 平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尼瑪旺堆 市廣電局二級調研員
拉 瓊 市宗教事務局四級調研員
張 冉 市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局副局長
普 布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邊巴頓珠 日喀則報社副總編輯
扎 旺 市稅務局副局長
瓊 達 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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