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縣基幹民兵優待和權益保障辦法(試行)

旌德縣基幹民兵優待和權益保障辦法(試行)

《旌德縣基幹民兵優待和權益保障辦法(試行)》是為做好旌德縣民兵履行國防義務的優待和權益保障工作,充分提升人民民眾和企事業單位支持參與民兵工作的榮譽感、獲得感和責任感,進一步夯實全縣國防後備力量建設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旌德縣基幹民兵優待和權益保障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3年8月7日
  • 發布單位旌德縣人民政府、旌德縣人民武裝部
全文,內容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為做好我縣民兵履行國防義務的優待和權益保障工作,充分提升人民民眾和企事業單位支持參與民兵工作的榮譽感、獲得感和責任感,進一步夯實全縣國防後備力量建設基礎,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優待和權益保障對象為旌德縣在編基幹民兵和編組民兵的企事業單位。基幹民兵個人有效證件為旌德縣《基幹民兵證》。基幹民兵持《基幹民兵證》享受相關優待、優先、優惠政策。
第三條 旌德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含各分廳)、公安戶籍、車駕管和出入境服務大廳、公立及民營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銀行服務網點、公路客運站、各A級旅遊景區、文化場館設定基幹民兵服務視窗或明顯標識,相關標識由縣人武部統一製作。
第四條 在旌德縣行政區域內,基幹民兵憑《基幹民兵證》享受以下優先服務:
(一)優先辦理戶籍和婚姻登記手續;
(二)優先享受就業創業扶持和就業援助
(三)優先辦理車駕管、出入境和不動產登記相關業務;
(四)在公路客運站享受優先購票、安檢、乘車等服務;
(五)在各級公立及民營醫療衛生機構就醫時,享受優先掛號、化驗、檢查、取藥、住院等診療服務;
(六)在各級銀行服務網點優先辦理開銷戶、存取款、轉賬匯款等業務;
(七)在各類旅遊景區享受優先講解、引導等服務。
第五條 在旌德縣行政區域內,基幹民兵憑《基幹民兵證》享受以下優惠服務:
(一)在各類文化館、各類國有旅遊景區參觀遊覽免收首道門票費;
(二)辦理集團業務,集團內用戶撥打電話費用互免。
第六條 基幹民兵參加戰備執勤、搶險救災軍事訓練和相關活動時,編組民兵的企事業單位應當按規定落實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得因此解除勞動或聘用關係。
第七條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武裝工作成績突出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黨組織負責人及個人,在推薦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時,根據人選標準和結構比例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第八條基幹民兵優待和權益保障的監督管理:
(一)縣人武部負責所編民兵《基幹民兵證》的發放、審驗、更換工作;
(二)《基幹民兵證》每年審驗一次,每次審驗有效期一年,基幹民兵在有效期內享受相關權益保障內容。證件到期未經審驗或者民兵出隊時自動失效,不再享受相關權益;
(三)持證人有違法、違紀、違規等行為的,其《基幹民兵證》不予年檢,並取消基幹民兵資格;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影響惡劣的,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發證單位收回其《基幹民兵證》;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管理處罰後能主動改正錯誤、積極消除負面影響的,經發證單位審核同意,可以恢復發放《基幹民兵證》;
(四)《基幹民兵證》僅限本人使用,對塗改、轉借他人使用《基幹民兵證》的人員,由發放單位沒收其證件;丟失或損壞的應當及時上報備案;
(五)偽造、騙取《基幹民兵證》的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九條旌德縣人民政府和旌德縣人民武裝部負責本轄區基幹民兵優待和權益保障的監督執行工作,對因落實不到位引發投訴及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武部督促其限期整改。
第十條 本辦法由旌德縣人民武裝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內容解讀

一、《旌德縣基幹民兵優待和權益保障辦法(試行)》的是如何起草的?
答:3月上旬,縣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牽頭擬制《辦法》初稿,通過學習借鑑其他省市關於基幹民兵待遇優待激勵措施,廣泛徵求鄉鎮專武幹部和部分基幹民兵意見建議,同時參考我縣退伍軍人優待政策,於3月15日起草了《辦法》(徵求意見稿)。3月16日向縣直有關單位及駐旌國企單位下發徵求意見稿徵求相關意見,3月20日收集整理各單位反饋意見,3月31日組織徵求意見結果會商,進一步修改完善《辦法》內容。4月20日經過政府網站面向公眾徵求意見,為期1個月。5月下旬,《辦法》經縣司法局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查修改後,最終形成了討論稿。7月14日,縣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8月7日以縣政府和縣人武部名義联合印發,文號旌政〔2023〕59號。
二、《旌德縣基幹民兵優待和權益保障辦法(試行)的保障對象是哪些?
答:保障對象為旌德縣在編基幹民兵和編組民兵的企事業單位。
三、旌德縣基幹民兵可以借用他人使用么,需要年審么?
答:《基幹民兵證》僅限本人使用,需每年審驗一次,每次審驗有效期一年,基幹民兵在有效期內享受相關權益保障內容,持證人有違法、違紀、違規等行為的不予年檢。
四、 基幹民兵如果參加戰備執勤、搶險救災、軍事訓練等活動時,工資、獎金、福利待遇有保障么?
答:有,參加上述相關活動時,編組民兵的企事業單位應當按規定落實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得因此解除勞動或聘用關係。
五、持證人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取消基幹民兵資格?
答:持證人有違法、違紀、違規等行為的,其《基幹民兵證》不予年檢,並取消基幹民兵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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