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與自己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的和由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
旁系血緣關係相對直系血緣關係而訂,它指與自己具有的間接血緣關係,即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與自己同出一源的血親的血緣。
旁系血親是指非直系血緣關係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所謂三代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從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親屬,再向下數兩代。
例如,自己與兄弟姐妹及其伯叔姑、姨舅之間就屬旁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同源於祖 ( 外祖 ) 父母的旁系血親。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計算方法,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伯、叔、姑、舅、姨、侄子 ( 女) 、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雙胞胎、多胞胎也屬於旁系血親。我國婚姻法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