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臍法,又名脫臍法、剪臍法。即小兒初生剪斷臍帶之法。一般先洗浴,後斷臍,以免水濕侵入,臍部感染侵入血循環,可以產生新生兒敗血症,必須引起足夠重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斷臍法
- 別名:脫臍法、剪臍法
- 含義:小兒初生剪斷臍帶之法
- 記載:《醫宗金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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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臍法
又名脫臍法、剪臍法。即小兒初生剪斷臍帶之法。一般先洗浴,後斷臍,以免水濕侵入。《醫宗金鑒》:“先用剪刀向火烘熱,煎斷臍帶,次用火器繞臍帶烙之。”自普及新法接生以來,均改用快速斷臍法。本法已不有。
初生嬰兒斷臍後,由於結紮不緊,或消毒不嚴,或護理不當而被不潔之物污染,在臍部會發生多種疾病。臍中濕潤,久而不乾者,名臍濕;臍中赤腫糜爛,膿液流溢者,名臍瘡。二者本為一病,只是輕重程度不同,現代醫學稱為臍炎。臍腫光浮如吹者名臍突,現代醫學稱為臍疝。
古代醫家對斷臍和護臍非常重視,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總結出一套科學的、行之有效的、當然也是比較簡陋的方法進行護理。直到現在,這些方法還有值得借鑑之處。
臍部感染侵入血循環,可以產生新生兒敗血症,必須引起足夠重視。
古代斷臍
「原文」斷兒臍者,當令長六寸。長則傷肌,短則傷髒。(《備急千金要方。初生出腹第二。卷五上》)
「釋義」新生兒斷臍,應當留六寸長,(約合今天三寸)過長損傷胎兒肌膚,若留得過短又會損傷新生兒的臟腑。
「原文」小兒初生,即當舉之。舉之遲晚,則令人中寒,腹內雷鳴。乃光浴之,然後速斷臍。不得以刀子割之,須令人隔單衣物咬斷,兼將暖氣呵七遍,然後緾結。所留臍帶,當令長至兒足趺①上。短即中寒,令兒腹中不調,常下痢。若先斷臍然後浴者,則臍中水,中水則發腹痛。其臍斷訖②,連臍帶中若有蟲,宜急剔撥去之,不爾,進入兒腹成疾矣。(《外台秘要。小兒初生將護法》)
「注釋」①足趺(fū夫):同跗,即足背。 ②訖(qì迄):完結,終了。
「釋義」嬰兒剛出生,就應當保舉他。如果保舉太晚太慢,易使新生兒受寒,並且腹中雷鳴樣響動。接著給新生兒洗澡,洗後迅速隔單衣咬斷臍帶,不能用刀子割斷,同時用口內暖氣呵七遍,然後將斷臍處緾頭大結。所留臍帶的長度,應當從臍到足背那么長,如果留短了,新生兒容易中寒,使其腹中不舒服,往往經常下痢。如果先斷臍後洗澡,就會使臍帶沾上生水,使新生兒發生腹痛。斷臍後,如見到臍帶中有寄生蟲時,宜立即挾取出來。不然,寄生蟲進入新生兒腹中,將引起疾病。
「按語」此段詳細地介紹了唐代以前接生的步驟。其中洗浴後再斷臍,斷臍時不能用刀子割,而要隔單衣咬斷,目的在於預防臍部感染。說明早在唐代,古人就認識到了這個問題,並在實踐中採取了相應措施。
斷臍要求
《產家要訣》雲∶產兒出胎,洗後方斷臍帶,則不傷水生病。斷臍須將汁令盡,否則寒濕入腹,或作臍風。又須於近臍四、五寸處以線紮緊,以棉包裹,以口咬斷。蓋紮緊兒血不貫入胞衣,自然萎縮弗脹而易下。即或延緩數日,亦無大害。口咬則斷臍不犯乎刀剪,自無冷氣內浸,可免腹中弗痛之虞。如或天氣寒冷,坐草艱難,母子勞傷元氣者,先紮緊臍帶,以油紙捻點燃火燒斷,令暖氣入兒腹中,此又為回生起死之妙法。近有用蘄艾灸臍,此法亦妙。所留臍帶不可太長,太長則難乾而易傷肌,且恐引外風為臍風。又不可太短,太短則逼內而傷髒,或致成腹痛而夜啼,只宜以兒之足掌長短為度,乃酌中之法。
《千金論》雲∶須令至兒足趺上為度。《造道集》雲∶兒始生宜淨洗,則燥血不留於折路之間,可令皮膚光澤,然後剪臍。臍乃初生之蒂也,剪之宜長一尺有二,用粗線縛緊。剪不長多生臍風,縛不緊陰間虛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