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鹽務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接受江西省鹽務局垂直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鹽務局
- 地位:行政主管部門
- 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
- 性質:全資子公司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組織機構,領導班子,
單位簡介
新余市鹽務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接受江西省鹽務局垂直領導。新余鹽業公司是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負責本區域的食鹽加碘、供應和運銷任務,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新余鹽業公司原隸屬於新余市商業局副食品公司,1985年成立江西省鹽業公司後從市商業局分離劃歸省屬管理,行政名稱為新余市鹽務局,企業名稱為江西省鹽業總公司新余市公司。2005年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掛牌成立,更名為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新余公司。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資源開發、鹽業生產和鹽政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鹽行業實際,提出或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辦法。
2、按照國家計畫組織全市鹽業生產、分配、儲存、調撥運輸和銷售,保證鹽產品的市場供應。
3、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監督本市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執行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負責管理本市食鹽專營工作,核發《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負責本市碘鹽加工和市場供應的監督管理。
4、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負責全市鹽政市場稽查工作,規範鹽業生產、運輸和銷售管理,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5、負責全市鹽行業的調整、改組、改造;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行業統計信息、人才需求預測、培訓及交流工作。
6、協同市有關部門制訂鹽業價格等有關政策,參與市有關部門對鹽行業的經濟結構調整工作。
7、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內設行政辦公室、黨群人事(監察)部、財務(審計)部、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支隊等。
下轄分宜縣鹽務局(食鹽配送中心)、新餘食鹽配送中心等。
領導班子
黃小波:新余市鹽務局局長、新余鹽業公司總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陳耀強:新余市鹽務局、新余鹽業公司黨總支書記兼副局長、副總經理。
李端平:新余市鹽務局副局長、新余鹽業公司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