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生態環境局

新余市生態環境局

新余市生態環境局,是新余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新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新余市生態環境局,是將市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市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市農業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縣(區)生態環境機構對應市生態環境局相應劃轉職責,先整合再上收,作為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環保垂改工作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不再保留市、縣(區)環境保護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新余市仰天崗大道151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有關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市較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市較大以上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商解決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監督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落實國家下達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監督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荒漠化防治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環境執法監測與應急監測工作體系,與環境執法有效聯動、快速回響,同時按要求做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相關工作。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
(十一)配合中央、省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督促各縣(區)及相關單位開展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和信訪件的整改工作。監督各縣(區)及相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對各縣(區)及相關部門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履行生態環境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督查,並提出問責建議。
(十二)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五)開展生態環境國際合作交流,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條約、協定在本市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保護事務。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市生態安全,建設美麗新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生態環境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綜合科。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擬訂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制度、工作計畫、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年度目標和考核計畫,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組織協調工作。承擔生態環境業務綜合協調,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組織起草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擬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畫。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堅戰綜合工作。組織開展各縣(區)生態環境績效考核評估工作。
(三)水生態環境科。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技術規範和水功能區劃,建立並組織全市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承擔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具體工作。參與擬訂並監督實施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相關技術規範,參與流域內重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組織開展流域內聯合執法。
(四)大氣環境與核輻射科。負責全市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核與輻射生態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輻射事故應急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輻射安全和輻射環保、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政策、規劃和技術規範,建立和組織實施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具體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規劃、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工作。承擔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土壤環境與固廢科。負責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監督實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技術規範和土壤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政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轉移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
(六)規財與宣教科。負責提出生態環境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安排和績效管理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起草生態環境有關地方性法規及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生態環境行政複議、行政調解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生態環境標準,承擔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環境科技管理等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工作。承擔全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承擔新聞審核和發布、採訪報導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的生態環境事務。
(七)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並組織實施。負責生態環境保護政務服務事項的管理協調,實施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許可事項的政務服務工作。
(八)監測與自然科。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的監督管理和生態環境信息發布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生態環境監測政策、規劃、技術規範和監測質量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調查評估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承擔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範創建。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九)仙女湖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辦公室。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相關技術規範,參與流域內重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組織開展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和流域內聯合執法,組織指導區域內工業企業和農村污染治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黨組書記、提名局長人選:丁仕敏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華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廣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新
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王聖林
局黨組成員、監測中心主任: 王永兵
二級調研員: 黃榮興
(參考資料: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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