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加強紀律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
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區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主管全區監察工作。負責維護憲法和法律,依法監察
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
職務犯罪,開展
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三)監督檢查區直機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黨的組織和區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執行
黨的紀律情況。負責審查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問題線索,對相關黨員作出黨紀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幹部,作出問責處理。
(四)受理黨員的檢舉控告和黨員黨組織的申訴,必要時直接審查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問題線索。
(五)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監察。對涉嫌貪污賄賂、
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
權力尋租、
利益輸送、
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參與突發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調查。
(六)負責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
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
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
(七)制定黨紀法規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
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加強對黨員執行黨紀、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的教育工作。制定紀律建設、監察工作的相關制度規定,研究有關黨紀、法規執行中的有關問題,提出相應的修改、補充建議。
(八)做好紀檢監察機關、直屬單位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幹部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副書記人選,以及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副組長,區屬
企事業單位紀委書記、副書記人選進行提名和考察,負責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九)承辦市紀委監委和區委、區人大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範圍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
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
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中國共產黨鳳泉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與鳳泉區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共有15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第一監督檢查室至第四監督檢查室、第五審查調查室至第七審查調查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事業單位
鳳泉區紀檢監察教育培訓中心(鳳泉區紀委監委談話場所管理中心),內設信息技術保障室。
派駐機構
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教體局紀檢監察組、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民政局紀檢監察組、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財政局紀檢監察組、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鳳泉區紀委監委駐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
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紀委。
機構職責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區紀委監委有關綜合性業務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核文、備案審查、清理、編纂;負責機關保密工作,協調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密碼管理工作等。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等;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負責機關幹部職工醫療和衛生防疫工作等。負責規劃、指導全區紀委監委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區紀委監委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區紀委監委區域網路網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全區紀檢監察信息查詢平台的建設、管理、使用和信息技術保障;負責機關各種計算機軟硬體設備的管理、維護;承辦區紀委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為網路輿情收集、網路舉報、案件管理、電化教育等業務工作提供技術支持等。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隊伍培訓、管理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區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及所屬單位、派駐機構、區委巡察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各鄉(鎮)、街道紀檢監察機關和區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區管幹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等。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綜合輿情和區紀委監委官網管理及信息發布審核工作;負責規劃、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電化教育與影視宣傳工作,配合做好有關音像資料的攝製、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等。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組織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等。負責提出全區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畫和立法立規建議;起草、修改紀檢監察有關法規制度;參與起草制定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以案促改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區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領導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區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和鄉(鎮)、街道紀(工)委報送的以及其他單位移交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送案件監督管理室等相關部門;受理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對轉送區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和鄉(鎮)、街道紀(工)委辦理的檢舉控告進行監督檢查,對典型問題交辦、督辦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負責對區管幹部問題線索進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處置建議;負責向市紀委監委報告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工作;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負責執紀辦案特殊裝備的管理、使用;統籌建立區管幹部廉政檔案工作;承擔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區紀委監委對外交流合作事宜;承擔全區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承辦區管幹部及其他重點個案的追逃追贓工作;負責區管幹部出國(境)廉政審核;承擔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等。
案件審理室:審理區紀委監委直接調查處理的黨紀、政務案件及涉嫌職務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案件;審理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區紀委監委需要追究黨紀、政務責任的案件;受理鎮(街道)紀(工)委、區直各單位黨委(黨組)呈送區紀委監委的報批案件;審核鎮(街道)紀(工)委,區直各單位黨委(黨組)、派駐紀檢監察組呈送區紀委監委備案的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負責案件質量和黨紀政務處分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不服的申訴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區紀委監委辦理的複議、複審案件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有關部門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監督對象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協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兩個責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的查處;綜合分析全區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第一至第四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鎮(街道)領導班子及區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鄉(鎮)、街道黨(工)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綜合分析所聯繫單位、鄉(鎮)、街道政治生態狀況,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及工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承辦涉嫌一般違紀問題線索處置;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及其系統、鄉(鎮)、街道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聯繫單位及其系統、鄉(鎮)、街道做好以案促改、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等。
第五至第七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區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幹部、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區委巡察機構全體幹部,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全體幹部,區紀委監委派出機構和區管企業等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各鄉(鎮)、街道紀檢監察組織領導成員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監督工作,督辦有關違紀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等。
現任領導
主任
崔國兵
副主任
魏紅霞(女)、孟慶彪
委員
王凱、侯東偉、文仲勇、胡夢漪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