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財政局

新邵縣財政局

新邵縣財政局內設辦公室、紀檢組、人事教育股、預算股、行政財務股、企業財務股、綜合規劃股、農業財務股、會計管理股、財政監督股、產權股、經濟建設股、社保辦、國庫辦、統合規劃股、農村綜合改革辦、財稅金融協調管理辦、信息管理辦公室等18個股、室、辦,下轄新邵縣鄉鎮財政管理局新邵縣非稅收入管理局新邵縣會計核算中心新邵縣礦產資源稅費統一徵收協調管理辦公室和工資統發中心5個事業單位。近幾年來,該局在歷屆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各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邵縣財政局
  • 主要職責1:決算、財務、會計方面的法規
  • 主要職責2: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
  • 主要職責3: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
  • 內部機構:人事教育股、辦公室、預算股
  • 地區:新邵縣
  • 類別: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縣財政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和財政預算、決算、財務、會計方面的法規、條例及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二)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預算執行;編制縣本級財政總決算;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縣本級預算、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三)管理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審核報批收費項目,參與制訂、調整收費標準。
(四)管理財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根據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劃》、《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五)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和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
(六)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
(七)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八)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國債發行計畫;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外國政府貸款的管理職能。
(九)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和集中會計核算工作。
(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一)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管理縣非稅收入管理局、縣鄉鎮財政管理局、縣會計核算中心(縣政府採購中心)、縣礦產資源稅費統一徵收協調管理辦公室和縣工資發放中心。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和起草重要報告、檔案、工作總結;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負責保密、信訪、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財務、保衛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幹部職工人事管理;負責機關黨團建設、政治學習、思想工作和幹部職工的繼續教育;負責財政部門的紀檢、監察工作。
(三)預算股
負責編制和執行全縣財政預算、編制財政決算;執行國家和上級規定的預算管理制度和預算會計制度;研究增收節支和平衡預算的措施;按月編制、分析財政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管好財政經費,負責全縣基本建設財政投資和管理;負責管理國庫工作等。
(四)國庫集中支付局
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帳戶和銀行開戶;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負責全縣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匯總和編制縣級和全縣財政總決算;執行政府國內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內債的發行、兌付及二級市場管理;管理縣級工資統發工作。財源建設、縣級收入組織協調。
(五)行政事業財務股
管理全縣文化、教育、衛生、計育、科技、體育、廣播電視及行政機關和政法部門的經費;按照國家和上級的統一規定製訂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審批上述縣直部門的年度預算和決算;負責管理全縣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
(六)社會保障資金管理辦公室
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並提出建議;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七)企業財務股
負責貫徹執行企業有關財務制度和分配政策;管理全縣國有企業的財務;組織縣屬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審核和匯總,抓好企業扭虧增盈;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以及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管理科技三項經費、環保收入、工交事業費及商品流通事業費;管理國家糧食等專項資金和虧損補貼;監督檢查實施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培訓企業財務人員;負責企業周轉金的收回等。
(八)經濟建設股
牽頭與縣發展計畫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研究擬定財政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項目工程款、預(結)、決算審核及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財政退耕還林等資金;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九)農業財務股
管理全縣農業、林業、農機、水利、農經、畜牧水產、農業綜合開發、扶貧、氣象等部門的財務工作;管理農口各部門的年度預算和決算;負責支農專項資金的支出管理和監督;負責防洪保全資金的徵集和管理;負責支農周轉金的收回等。
(十)會計管理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會計職稱的有關工作;查處會計人員違犯財政紀律案件;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培訓等。
(十一)財政監督股
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制度,監督財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徵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出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徵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出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對堅持財經紀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打擊報復的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務監督檢查;組織制訂地方性財政規範性檔案;協調縣直單位進行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承擔財政行政複議、
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管理國家賠償費用;組織全縣財稅普法工作和財政執法監督檢查等。
(十二)產權股
提出有關國有資產產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的建議;擬訂全縣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縣直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繳國有資產收益,編制縣級國有資產預算草案,組織國有資產預算執行;負責縣屬國有產權和股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產權界定;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合規性審核;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國有企業公司(股份)制改制等企業改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作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審核工作;負責縣直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等。
(十三)綜合規劃股
預測分析全縣財政經濟形勢,研究經濟運行中有關政策問題,提出實施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參與財政發展戰略和重大財政政策;研究擬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附加)、罰沒收入、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稅收入徵收管理政策、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批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並參與標準核定;負責各項政府性基金設立的審核及申報工作;研究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和財政補貼制度改革方案的設計;參與研究行政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和工資調整方案;參與制訂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職工福利待遇政策;參與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有關房改的財稅政策,歸口管理住房資金及其財務;參與對房地產市場的巨觀管理和住房金融政策;負責移民資金分配使用的監督與財務管理;擬定全縣彩票管理有關制度;審核、下達彩票發行額度及遊戲規則;監督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的分配、使用、查處彩票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有關股室編制縣級綜合財政預算,參與“收支兩條線”管理以及治理經濟環境。
(十四)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擬定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監促檢查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擬定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辦法,參與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監督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綜合改革的宣傳發動、政策指導、信訪接待和督促檢查等組織協調工作。
(十五)財稅金融協調管理辦公室
組織財稅金融單位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綜治檔案和精神;組織匯總財稅金融單位的工作進度,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成因,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措施,並及時組織階段性工作總結;組織財稅金融單位開展計畫生育工作,確保戰線計生工作不出差錯;推薦表彰戰線先進典範和黨務事宜;組織銀行、企業洽談會,搭建銀企平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上傳下達,完成好“兩辦”及領導交辦的工作。
(十六)信息管理辦公室
負責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區域網路以及鄉鎮財政所網路工程建設;承擔有關財政業務計算機系統集成、軟體開發和數據處理;提供信息資源開發、資料庫建設和信息服務;負責辦公自動化、財政業務一體化平台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維護與安全保密;承擔財政網站建設與信息更新,負責財政視頻會議室的維護與管理;開設“金財工程”專戶,管理“金財工程”專項資金。
縣非稅收入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縣財政局授權,參與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研究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
(二)根據縣財政局授權,負責重要財政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協調,擬訂財政分配政策,分析預測全縣財政經濟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
(三)負責非稅收入的管理。
(四)負責或協同有關部門搞好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收費、罰沒收入、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水利建設資金、防洪保全資金、礦產資源補償費等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會計核算和稽查工作。
(五)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收費(基金)的立項審核報批工作,並協同縣計畫物價部門做好收費標準的調整工作。
(六)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收費(基金)、罰沒收入的票據領購、發放、核銷、稽查工作。
(七)匯總公布非稅收入項目,編制非稅收入計畫,參與編制縣屬單位綜合財政預算計畫和部門預算。
(八)管理和監督非稅財政收入的收支活動。
(九)受理亂收費、亂罰款方面的投訴案件和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依據法律法規查處違反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計畫會計股
研究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參與編制財政規劃,制定社會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形勢並提出調整財政經濟政策的建議;負責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政策擬定和協調工作;提出物價、工資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及其他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參與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指出預算指標;負責有關住房資金的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項收費的立項、標準審核;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會計報表編報工作;負責預算外間隙資金融通借款的回收工作;負責非稅預算收入解繳金庫和財政專戶撥款審核建議工作;負責縣收費資金管理局本局收費票據的領銷工作;負責非稅收入財政專戶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與各專業銀行各種會計資料、憑證的傳遞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匯報和檔案。
撤消原住房資金管理股和國債辦,業務併入計畫會計股。
(二)徵收管理股
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收費(基金)、罰沒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縣直屬行政事業單位政府調節資金的收繳工作;負責縣直執收執罰單位非稅收入收支基數的測算,會同計畫會計股確定收費、罰沒收入返撥比例的審核會簽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的稽查工作;負責縣政務中心的收費開票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票據使用情況的監督稽查;負責受理和查處收費、罰沒的投訴案件;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三)票證管理股
負責從事收費資金管理局領購各種收費票據、罰沒票據;負責各種票據的安全保管工作;協助對繳銷票據進行審查核實;負責各種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發放工作;負責對遺失票據、毀損票據的查處工作;負責回籠票據的保管並監督核銷;負責對縣監察機關、審計機關、檢察機關等提供票據存根的查證工作。
縣鄉鎮財政管理局主要職責
擬定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辦法;負責農業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參與研究農民稅收政策和農業稅收制度改革及減輕農民負擔的有關工作;指導鄉、鎮財政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會計股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有關文書、檔案、調研、信息工作;負責全縣耕地占用稅、契稅的任務測算、分解和計畫分配及票據管理;收集和通報任務完成進度,進行統計分析。
(二)徵收管理股
負責全縣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征管和稽查工作,協調解決征管中的矛盾和問題;負責全縣鄉鎮財政幹部的業務培訓。
(三)鄉鎮財務管理股
管理鄉鎮財政預算指標,按照“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模式,指導鄉鎮財政財務工作和鄉鎮財政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鄉鎮財政業務培訓。
按時發放各種涉農補貼資金,健全涉農補貼“三農”資料庫基礎資料,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涉農補貼資金到位情況。
縣礦產資源稅費統一徵收協調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能
代表縣人民政府,受相關稅費徵收機關的委託對全縣礦產資源所有稅費依法進行統一協調徵收管理。
(一)負責核實礦產資源企業和相關經濟指標,為稅費征管提供依據。
(二)受縣屬各稅費征管部門委託,對礦產資源企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的各項稅費進行徵收管理。
(三)負責對礦產資源企業運銷礦產品情況監督檢查,對偷逃稅費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縣財政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人秘後勤股
負責日常事務管理,起草、印發有關檔案、材料,制訂工作計畫,起草工作總結,組織有關會議、辦理會議決定事項;負責人事管理,考查工作情況,抓好制度落實;負責車輛調派及維修管理,控制車輛費用;負責機關財務,協調各方面工作關係,處理工作上的矛盾和問題。
(二)會計核算股
負責徵收票據的領用、發放、保管、繳銷工作,辦理收入結算解繳款項,負責各項支出的審核報帳,加強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報表。
(三)信息管理股
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從網路上監督實行統征的企業和下設站點工作人員是否按規程操作;配合稽查工作,及時準確地向稽查人員提供相關情況;負責電腦網路維護管理。
(四)稽查隊
負責維護礦產資源稅費徵收管理秩序和對下設站點日常工作的監督核查,重點查處逃逸礦產資源稅費的行為,查處下設站點工作人員違法違規及追查處理沖站逃稅行為。改進稽查方式、手續,研究反偷、逃、避、抗繳稅費措施,防止稅費流失。
縣工資發放中心主要職能
(一)負責制定完善本縣財政統發工資的管理制度。
(二)負責全縣財政供養人員的工資發放。
(三)負責全縣工資資金的統計、核算和工資報表的填報及年度工資結算工作。
(四)會同編制、人事部門審定核實工資統發單位人員編制,工資基數,對工資統發單位和委託代發銀行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五)代扣代繳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和政府指令性扣款。
(六)建立個人工資檔案,加強動態管理。

所獲榮譽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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