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糧食局

新邵縣糧食局

根據《中共新邵縣委新邵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邵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新黨字〔2010〕21號)和《中共新邵縣委新邵縣人民政府關於新邵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新黨字〔2010〕22號),設立新邵縣糧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邵縣糧食局
  • 地點:新邵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政工股,(三)政策法規股,(四)監督檢查執法股,(五)調控股,(六)財務審計股,(七)行業發展指導股,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縣糧食戰略性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提高糧食保障能力。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人民政府關於糧食流通、糧食儲備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的糧食發展戰略,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畫,收儲、動用地方儲備糧食和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戰略建議;擬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積極推進全縣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二)組織、協調並督促國有獨資和國有參股糧食購銷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人民政府制訂的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
(三)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保障軍隊糧食供應。
(四)承擔縣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地方糧食儲備總量規模、網點布局、購銷計畫和動用地方儲備糧食的建議、制定地方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承儲企業嚴格執行《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
(五)擬訂貫徹國家、省和市人民政府關於糧食流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經營者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原糧衛生、糧食庫存數量、糧食加工設施設備技術條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核准社會糧食經營者入市收購糧食資格,實施糧食收購許可行政管理;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積極推進全縣糧食產業化經營發展。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八)負責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指導全縣糧食系統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國有獨資和國有參股糧食購銷企業國有資產。
(九)負責糧食質量和安全信息收集、發布和上報;開展糧食收穫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監測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糧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綜合檔案和機關保衛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督辦、提案議案辦理、保密、文明衛生單位創建、政府網站維護及其他行政管理等工作;起草局機關綜合性工作規劃、總結以及其他重要檔案材料;負責局機關行政會議記錄。

(二)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考核、任免獎懲、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承辦局黨委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計畫生育、統戰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

擬訂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工作重大問題的宣傳、通報,起草有關重要檔案;監督檢查糧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協調糧食流通中介組織的關係。

(四)監督檢查執法股

監督檢查執法股(加掛新邵縣糧食綜合檢查執法隊牌子)。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和軍糧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處理重要監督檢查專案事項。

(五)調控股

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畫和收儲、動用地方儲備糧的具體方案;承擔糧食監測預警、糧食應急和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協調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銜接;監督實施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的規模、布局、收購、銷售、輪換計畫的建議;承擔縣級儲備糧數量、質量、補貼和儲存安全工作;協調地方與部隊軍糧供應關係;根據駐防建設要求,提出軍糧供應網點布局建議。

(六)財務審計股

承擔機關行政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全縣糧食行業財務會計報表審編與上報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法人代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核算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局機關、國有獨資糧食企業基建預決算;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負責審核和督促檢查糧食補貼資金的撥補、使用及管理;管理縣直原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政策性財務掛賬;監督管理縣直國有獨資和國有參股糧食購銷企業國有資產;參與對國有獨資和國有參股糧食企業經濟違紀案件的查處和進行審計鑑定。

(七)行業發展指導股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和驗收工作;指導全縣糧食行業質量、計量、市場建設、加工統計和安全文明生產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新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糧食系統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受理全縣糧食系統民眾來信來訪案件;負責收集報送糧食質量與衛生安全信息;開展糧食收穫質量調查與品質測報;承擔糧食質量與原糧衛生監測、抽查任務。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含離退休管理服務行政編制),事業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股(室)長14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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