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監察委員會

新縣監察委員會

新縣監察委員會是由新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新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22日上午,在莊嚴的國歌聲中,新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我縣圓滿完成了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前期準備、轉隸組建各項任務,開啟了全縣紀檢監察事業的新征程。
新縣監察委員會新縣監察委員會
縣委書記呂旅和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尹建平共同為縣監察委員會掛牌,縣委副書記、縣長夏明夫、縣委副書記林志成、縣人大主任彭廣益、縣政協主席施業盛和縣紀委監委、縣委巡察機構全體幹部共同見證這一光輝的歷史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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