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是新疆綜合保障糧食安全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為提升新疆糧食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對新疆依法管糧管儲、保障新疆糧食安全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標誌著新疆糧食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治理進入了新階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
  • 類型:地方性法規
  • 通過時間:2022年9月28日
  • 施行時間:2022年11月1日
發展時效,主要內容,

發展時效

2022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於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要內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共八章五十六條,分為總則、糧食生產、糧食儲備、糧食流通、糧食安全監管、應急保障、法律責任、附則。總則主要明確立法宗旨、適用範圍,明確了政府、部門工作職責。
在抓實抓細糧食生產方面,“糧食生產”部分重點對糧食生產發展規劃、耕地保護、糧食種植面積、糧食生產功能區、水資源保障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壤污染防治、種子保障、防災體系、土地監管機制、科技增產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為保障高品質糧食供給,“糧食儲備”部分主要對儲備體系及功能定位、儲備規模、倉儲設施建設、承儲企業管理、儲備糧的輪換和動用以及特定情況下的糧食庫存量進行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儲備管理費用動態調整機制。
為強化市場監管,維護糧食流通秩序,“糧食流通”部分重點對糧食市場體系、流通設施保護、運輸能力保障、加工能力以及糧食收購進行規範,明確提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糧食產銷合作機制,並對糧食經營者行為規範和政策性糧食經營活動禁止行為進行了規定。
為強化糧食監管方面,對“糧食監管”部分主要對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追溯體系建設、庫存檢查與統計調查、信用檔案、運輸工具、包裝材料、超標糧食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處置進行明確,提出了糧食生產經營者行為規範,明確了執法能力建設具體內容,並對執法檢查措施和社會監督提出要求。
高質量推進糧食應急保障體系建設,構建多元化糧食儲備格局,重點對糧食應急預案、應急體系建設、應急加工能力進行規範,明確了啟動糧食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消除的具體情況,並對救濟保障提出要求。
《條例》將進一步保護糧食生產者的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維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糧食安全,維護糧食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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