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機構規格相當(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
- 所屬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內設科室:5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機構規格相當(處)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機構規格相當(處)級。主要職責承擔全區水土保持監測網路建設管理及水土保持水土監測工作:承擔自治區內水土流失調查及水土保持公告發布工作:協助做好水土保持監督執法、項目評估驗收等工作:...
自治區水利外資項目中心 水利經濟民警 新疆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 機關服務中心 塔里木河流域執行委員會辦公室 水利廳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 水資源中心 網路信息中心 水資源規劃研究所 駐地直屬單位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水文局 水利水電...
一級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二級為大江大河(長江、黃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及遼河、太湖等)流域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三級為省級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四級為省級重點防治區監測分站。
水土流失狀況和生態環境情況的監測預報是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礎,是國家生態建設巨觀決策和科學防治的依據。在我國水土保持監測體系建設中,國家成立了水土保持監測中心,七大流域機構成立水土保持監測中心站,省(自治區)成立水土保持監測總站和...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分站是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基本概況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分站。相當於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水利局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主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2013年修正本)細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等災害,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
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參與國家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和開展跨省際區域、對生態環境有較大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的監測工作。省級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負責對重點防治區監測分站的管理,承擔國家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4.09.24 實施時間 1994.09.24 第一條 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鹽鹼災害,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以下簡稱《水土...
以下簡稱"本工程")的建設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實現建設目標,依據《關於加強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若干意見》(國發20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12號)和《...
1. 負責編制全州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規劃和實施計畫,承擔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和預測預報任務,負責匯總和管理監測數據。2. 負責全州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指導各縣水土保。3. 負責對州內水土保持監測成果進行技術鑑定、質量認證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聽取、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水法》、《自治區實施〈水法〉辦法》和《水土保持法》實施情況的報告,聽取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視察組關於《水法》、《自治區實施...
伊力哈木·伊馬木 伊力哈木·伊馬木,維吾爾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主任。所獲榮譽 2021年7月,入選全國水利扶貧先進個人名單公示。
分管廳運行管理與調水處、水土保持處、水旱災害防禦處、科技和國際合作處、農村飲水安全管理總站、防汛抗旱服務中心、自治區水利管理總站(自治區大壩水閘安全管理中心)、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烏拉泊水庫綠化工程管理站)、水利科技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