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2010年7月15日
- 發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 法規號:新政辦發〔2010〕1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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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新政辦發〔2010〕156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教育公平,推動全區特殊教育事業快速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41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檔案全文
一、進一步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水平,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
1.加快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殘疾人保障法》,依法落實各級政府發展特殊教育的責任,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和隨班就讀為主體的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體系。堅持把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作為義務教育鞏固提高的重要內容予以落實。大中城市適齡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以下簡稱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基本達到當地普通兒童少年水平。縣鎮和農村地區的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0%左右。積極創造條件,以社區教育、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對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症、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等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兒童福利機構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2.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為殘疾學生就業和繼續教育創造條件。具備條件的地區要積極舉辦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需要舉辦殘疾人高中教育部(班),鼓勵舉辦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拓寬專業設定,擴大招生規模。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學生。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開展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
3.積極推進殘疾人高等教育發展。落實國家招收殘疾考生政策,區內普通高校應根據有關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收。支持設定特殊教育專業的院校根據特殊教育發展需求,切實加強特殊教育專業建設,拓寬專業設定,提高辦學層次,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各地要創造條件滿足殘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學歷教育、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需求。
4.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鼓勵普通幼稚園和農村“雙語”幼稚園接收輕度殘疾兒童入園學習,基本滿足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依託各類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福利機構、學前教育機構和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學前殘疾兒童早期干預、早期教育和康復,做好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轉移銜接服務。各級教育、民政、衛生、殘聯等部門要相互協作,採取多種形式,在有條件的地區積極舉辦0-3歲殘疾兒童早期干預、早期教育和康復訓練機構,進一步加大對聽力語言康復機構的經費投入,確保有聽力語言障礙的殘疾兒童得到有效康復。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學前特殊教育機構。
5.全面推進隨班就讀工作。建立和完善縣級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中國小要積極創造條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不斷擴大隨班就讀規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特殊教育學校定期委派教師到普通學校巡迴指導隨班就讀工作制度,落實經費和監督保障機制,確保隨班就讀的質量。
6.大力開展面向成年殘疾人的職業教育培訓。結合各類殘疾人特點,以就業為導向,依託中、高等職業學校和職業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殘疾人技能培訓,提高殘疾人的就業和創業能力。
7.採取多種措施,掃除殘疾青壯年文盲。將掃除殘疾青壯年文盲工作納入當地掃盲工作整體規劃,同步推進。殘疾人教育機構、各有關部門和民間組織、殘疾人所在單位要積極開展掃除殘疾青壯年文盲工作,使殘疾青壯年文盲率顯著下降。
二、完善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8.全面實施殘疾學生免費義務教育。各級財政要不斷加大特殊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的投入力度,保障特殊教育學校良好運轉,提高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水平。針對殘疾學生的特殊需要,在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實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免費範圍,實現基礎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免費教育。
9.加大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公用經費投入。特殊教育學校(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應當高於普通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5-8倍(現行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公用經費標準為500元/生/年,5-8倍為2500-4000元/生/年),並根據特殊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適時提高,保障特殊教育學校正常運轉和可持續發展。
10.加大特殊教育學校(班)殘疾學生資助力度。提高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殘疾學生生活補助費標準並免收住宿費,生活費補助標準由現行的1000元/生/年提高到1500元/生/年。完善殘疾學生助學金制度,自治區福彩公益金每年安排150萬元經費作為助學專項經費,對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殘疾學生進行資助,用於補助殘疾學生生活費,不足部分由各地財政解決。
加大國家和自治區扶殘助學項目對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確保隨班就讀殘疾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1.自治區殘聯要從各地上交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安排5%的資金,用於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包括社會成年殘疾人在內的各種職業教育與培訓。
12.做好中等、高等教育階段殘疾學生資助工作,切實減輕殘疾學生家庭經濟負擔,幫助貧困殘疾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享受國家和自治區助學金。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在校生中的殘疾學生,以及在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班(部)就讀的殘疾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對在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按規定享受中職免學費政策,逐步實行殘疾人免費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13.加強特殊教育學校規劃和建設,改善辦學條件。建立國家、地方財政支持為主、對口支援和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支持的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經費投入機制,切實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好中西部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加強工程進度、工程質量以及設施配備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堅持標準,確保質量。加強基礎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將其納入全區中國小標準化學校建設工程優先安排。加大投入力度,切實改善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條件。做好教育教學所需設備設施配備和更新工作,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到2015年,人口30萬以上未建立特殊教育學校的縣(市),要建設並辦好1所特殊教育學校。
三、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專業素質
14.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培訓工作。各級政府要建立特殊教育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學前和中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培訓納入自治區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管理及教師培訓計畫。繼續組織實施《自治區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培訓工作規劃》。加強特殊教育師資培養院校專業建設,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師範院校舉辦特殊教育專業或者開設特殊教育課程,加大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力度。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到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機構等單位任教。特殊教育師資培養納入師範生免費教育計畫。依託相關院校和專業機構,建設“自治區特殊教育師資培訓基地”。注重特殊教育專業訓練,提高培養培訓質量。
充分發揮特殊教育學校在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社區教育、家長培訓、選派巡迴指導教師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對普通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或其他機構中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師和特殊教育學校巡迴指導教師的培訓。高度重視殘疾人職業教育專業課教師培訓。進一步加強區內外特殊教育院(校)交流,拓展特殊教育對口支援渠道,分期分批安排我區特殊教育學校校長、骨幹教師到內地特殊教育院(校)進修或跟班學習。
15.配齊配足合格特殊教育教師,保障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少、班額小、寄宿生多、教師需求量大的特點,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員編制標準暫行辦法》(新機編辦〔2009〕199號)配齊配足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保證特殊教育學校各項工作的有效運轉。寄宿制特殊教育學校要配齊生活教師,保證殘疾學生住宿期間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16.切實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待遇。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聾兒語訓機構和手語翻譯人員等特殊教育教師特殊崗位特殊教育補貼費,在現行15%的基礎上再增加15%。將隨班就讀工作納入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專職教師退休後,享受的特殊教育補貼按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計入退休費計發基數。在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等方面,對特殊教育教師給予適當傾斜,在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特殊教育教師和校長應占有一定的比例。
四、加強特殊教育的針對性,提高殘疾學生的綜合素質
17.深化特殊教育教學改革。堅持因材施教,根據殘疾學生身心特點和發展需要,繼續深化特殊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改革創新教育內容、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積極開展特色課程建設,加強少數民族特殊教育研究,提高特殊教育的針對性,努力使不同類別、不同程度的殘疾學生都能夠接受合適的教育並得到良好發展。注重學生的潛能開發和缺陷補償,培養殘疾學生樂觀面對人生、全面融入社會的意識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加強殘疾學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在課程改革中,充分考慮殘疾學生特點,注重提高其生活自理、與人交往、融入社會、勞動和就業等能力的培養。
18.加強職業技術教育,促進殘疾人就業。特殊教育學校要在開足開好勞動技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同時,積極開設符合學生特點、適合當地需要的職業課程。各地教育、民政和殘聯等部門要在經費、場地、設備等方面,積極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勞動技能教育、職業教育,解決學生畢業後的就業問題以及就業後的殘疾職工培訓、繼續教育等問題。要根據市場和社會需求,加強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骨幹專業課程的建設。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要進一步拓寬專業設定,突出辦學特色,提高殘疾學生社會適應能力和勞動就業能力。鼓勵和扶持各類特殊教育學校、職業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各種形式的殘疾人職業培訓。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學校聯合辦學,促進職業教育培訓實訓基地等資源共享。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殘疾人職業培訓經費投入,在生產實習基地建設、職業技能鑑定、就業安置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和具體扶持保護措施。
19.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進程。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特殊教育學校信息化建設,將特殊教育學校信息化建設納入自治區中國小遠程教育工作規劃,在遠程教育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備、資源建設、教師培訓、教育教學研究、校園網路建設等方面,對特殊教育學校予以支持。利用遠程教育手段,開展特殊教育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和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訓。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殘疾學生的特點,積極開展信息技術教育,提高殘疾學生信息素養和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
20.加強特殊教育管理和科研隊伍建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特殊教育管理工作。加強特殊教育研究工作,建設一支理論素養高、專業能力強的特殊教育科研骨幹隊伍,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質量和水平。自治區和各地教研室,要配備專職特殊教育教研人員,組織並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加強盲文、手語的研究和推廣。
五、強化政府職能,推進特殊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21.各級政府要切實擔負起發展特殊教育事業的責任,把發展特殊教育事業作為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及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建立特殊教育經費增長的長效、穩定的財政支持保障機制,與其他類型的教育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有關促進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監督檢查落實情況。要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教育、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財政、國土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稅務、殘聯等部門和社會團體發展特殊教育的職能和責任,在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孤殘兒童撫育、新生兒疾病篩查與治療、學校建設、經費投入、教師編制配備、工資待遇、校園周邊環境治理、特殊教育學校企業稅收減免、殘疾人口統計等方面,通力合作,各司其責,齊抓共管,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
22.加強對特殊教育的督導評估。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將特殊教育工作列入教育督導工作重要內容,對特殊教育發展規劃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評估,研究解決特殊教育改革發展中的問題,促進特殊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23.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氛圍。進一步最佳化特殊教育的外部環境,加大特殊教育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師和殘疾人教育工作的輿論氛圍。進一步落實國家關於捐贈及免稅的政策,積極鼓勵個人、企業和民間組織支持特殊教育,廣泛動員和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