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官錢局
- 類別:金融機構
簡介,沿革,
簡介
光緒十五年(1889年)12月26日,官錢總局正式對外營業,由繼任甘肅新疆巡撫魏光燾委派知縣陳啟豐管理,這時的官錢總局資本已達2.57萬兩。其業務主要是辦理銀錢兌換,派員赴喀喇沙爾、庫車等地換運紅錢赴省。由於紅錢不足,於光緒十六年(1890年)正式發行“新疆官錢票”。據史料記載,此票為油布質,每張面額紅錢400文,在光緒十六年和光緒二十三年間兩次發行有1.3萬張,光緒二十九年至光緒三十三年又發行30萬張。
沿革
光緒十四年(1888年)春,喀什噶爾道袁堯齡借用道庫銀5000兩作為本金,稟請設立喀什噶爾官錢局,獲得省府批准。該局曾發行有面額為紅錢400文的紙幣,據說是採用進口洋紙(俄國普通道林紙)印製的,上有簡單的花紋圖案,流通於喀什、和闐一帶。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阿克蘇兵備道江遇璞稟請在溫宿、焉耆兩地設立官錢局,其目的是“設局之意,第一以撥兌標營餉糈為要,次則各營署急需暫時墊發通挪,此外商民求藉資本……所謂濟公便民,一舉兩得也。”同年,由藩司提撥本銀3萬兩,印造“洋紙花票”4萬張,每張紅錢400文,折銀1兩。後又由省領到油布花票3萬張,均作為成本,到光緒三十年(1904年)時,實存成本銀為78,521兩多。
新疆各地成立的官錢局,因各自為政,事權不統一、遇事不協調,貨幣發行混亂,早已嚴重妨礙錢法、影響商業發展。有鑒於此,光緒三十三年(1908年),巡撫聯魁主政新疆,更新疆官錢局為新疆官錢總局,由藩司布政使王樹楠督辦,為本省金融重心。總理本省財經支付,軍政糧餉,金融通貨。總局設於省城迪化,並於鎮迪、喀什噶爾、阿克蘇、伊塔設立大局,哈密、吐魯番、烏什、庫車、莎車、于闐、和闐等地設立分局,由各道府督辦。為擴張業務,以分局為推行紙幣兌換銀錢據點,服務省民及納稅交款中心。
新疆官錢局自光緒十五年至三十三年止,銀錢票發行紀錄據宣統元年七月,度支部,覆新撫咨文新疆官錢局新舊票流通情況一文中,可略知一二。印造錢票情況,舊票繳司庫十一萬兩,尚餘五萬六百五十五兩。新票製成一百萬兩,由司發交該局四十四萬兩,新舊共四十九萬六百五十五兩。至光緒三十三年止,實用錢票三十萬三千三百七十六兩。實存新票舊票十八萬七千二百七十九兩。 光緒三十四年,新疆官錢總局委託上海印造五彩新票一百萬張,每張面值紅錢四百文,合銀一兩,總計一百萬兩,交總分支各局發行,此票圖案設計精美,紙質精良,通行全省,信用卓越,為全省工商父老所樂用,在通貨中取代其他官帖私票。並以此票換回以前流通油布票。油布票面值紅錢四百文,合湘平銀一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