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糧食局

新田縣糧食局

新田縣糧食局,位於: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龍泉鎮新華東路31號,交通方便,歡迎上級領導蒞臨指導,社會各界共同監督,本鄉鎮財務已按國家規定進行公開,如欲了解詳情,請和我們聯繫,為了更好的服務公眾,新田縣糧食局已開通微博。新聞媒體採訪請事先與上級宣傳單位聯繫。隨著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迅速,我單位積極回響號召,堅持以民為主,大力促進經濟發展,振興市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田縣糧食局
  • 所屬地區:新田縣
  • 管理範圍:糧食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事指南,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檢查全縣糧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巨觀調控和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糧食購銷、進出口計畫。
(三)指導、督促糧油股份制公司做好糧油購銷工作。
(四)研究制定並組織落實應付各種嚴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引起的糧食供求失衡和水淹區移民區民眾糧食供給的具體措施。
(五)組織實施縣級儲備糧總量規模、網點布局方案,負責管理縣級儲備糧。指導糧油股份制公司的糧食安全儲存工作,負責糧食質量監測管理。
(六)審核民間組織機構糧食收購、經營資格;配合有關部門對糧食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建設和規範糧食市場體系,完善糧食市場交易規則,搞好糧食市場行情的分析預測;負責全縣糧食倉儲、加工和流通設施建設的規劃、布局工作,協助籌措、落實建設和維修資金。
(八)指導糧油股份制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全縣糧食行業指導,制訂調整糧食流通布局、最佳化資源配置規劃;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實施監管;組織糧食會展推銷活動;承擔糧食行業統計工作;推進糧食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組織實施糧食質量、計量標準化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糧油對外經貿的發展,組織協調全縣進出口糧食的轉運經營。
(十—)依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對糧油股份制公司的管理。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會議決定的事項,領導交辦任務的督辦;做好年度工作的計畫與總結以及糧食工作情況綜合、調研工作;及時收集、整理傳遞和反饋政務信息;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工作;辦理人大、政協代表提案及接待處理來信來訪工作;做好糧食工作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工作等。
2、調控股
負責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巨觀調控和總量平衡的中、長期計畫,年度糧食購銷計畫及進出口計畫;參與規劃和組織實施全縣糧食生產結構調整;制訂和實施地方儲備糧總量規模、布局方案和儲備糧的劃轉輪換;負責審核糧食收購、批發經營資格;負責糧食行業商品流轉統計概算及統計表上報工作;負責組織落實防災、抗災、救災工作和災情上報,核定因災造成的糧食損失;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管理,研究擬定全縣糧食流通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組織重點建設項目的立項和申報等工作;指導全行業的質量、計量、市場建設、安全生產、對外經貿、科技發展及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的開發推廣;協調糧食流通中介組織的關係;抓好招商引資;搞好出口大米加工廠和龍頭企業(糧食民營企業)的資格審核和監督指導。
3、財基股
負責機關經費的籌措、管理和使用;編制全縣糧食系統財務計畫並督促實施,對會計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對企業財務活動進行分析考核;對全縣糧食系統的國有資產增值保值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協商資產處置和租賃等有關事宜以及基礎設施建設和資金的收支撥付;督促檢查土地、房屋及其他資產的管理;督促財務人員搞好會計核算和管好會計檔案;負責糧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4、人保股
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呈報幹部任免、考核、職稱評聘、人事(檔案)管理、調資、統戰、僑務、勞動和保障,離退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局黨委的日常事務,搞好年度考核獎勵工作;負責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安全保衛、普法教育和宣傳;行業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改制遺留問題的處置工作等。
5、糧食監督檢查股 股長:
負責建設和規範糧食市場體系;配合有關部門管理監督糧食市場,並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負責行業法規的宣傳以及法律事務處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宣傳實施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湖南省實施《辦法》,依法管理和維護好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秩序和糧食收購市場秩序;負責查處全縣糧食市場相關違法案件;負責配合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全縣糧食市場進行規範化管理。
6、紀檢監察
負責對糧食系統各項行政事務以及糧食經營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予以懲處;負責對本系統的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法規教育,搞好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維護黨員的合法權益。
7、工會
負責建立各基層工會和工會小組;發揮工會組織參政議政作用,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職工的代言人;加強職工思想教育工作,發揚主人翁精神;負責做好扶貧幫困工作;抓好計畫生育工作。

辦事指南

★糧食收購許可辦事指南★
一、法定依據
(一)《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7號)第九條:取得糧食收購資格,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辦理登記的經營者,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申請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應當向辦理工商登記的部門同級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資金、倉儲設施、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等證明材料。
(二)《湖南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6號)第五條:從事糧食收購的經營者,應當經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資格審核,取得糧食收購許可證,併到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後,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未取得糧食收購許可證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不得從事糧食收購活動。
二、 申請條件
(一)從事糧食收購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全年收購原糧數量2000噸以上,加工、轉化企業日處理原糧能力30噸以上;
2、註冊資金50萬元以上;
3、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符合國家有關糧食儲存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1000噸倉容量以上的倉庫,屬租借的租借期限應為兩年以上,並有1名以上具有糧食保管從業資格的人員;
4、具備國家規定的糧食檢驗設備和1名以上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人員,或者持有委託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的協定書。
(二)從事糧食收購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具有3萬元以上的註冊資金、固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符合糧食儲存要求的倉儲設施,並具備相應的糧食保管能力。
三、申報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個體工商戶身份證複印件;
(二)驗資證明或者個體工商戶個人存款證明;
(三)倉儲設施和檢驗設備證明;
(四)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檢驗、保管人員資格證明;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四、辦理程式
(一)申請:由申請者按照規定填寫《糧食收購資格申請書》並提交相關資料,報縣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視窗。(簡稱:視窗)
(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能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的,應當場作出決定,由視窗受理崗位工作人員填寫《梓潼縣糧食局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對資料不齊的,不能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的,由視窗受理崗位工作人員填寫《一次性告知書》,並當場出具給申請者,同時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三)審查:由視窗審查崗位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如有必要,應對申請者的經營場所、倉儲設施、檢驗儀器設備和有關人員等情況進行實地核查,並進行公示。
(四)發證:形式審查或實地核查和公示結束後,申請者到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視窗領取《糧食收購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發給《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並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向梓潼縣人民政府或綿陽市糧食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梓潼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力。
五、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規定具體條件的申請者作出許可決定並公示。
(二)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分別為受理3個工作日,形式審查、實地核查和公示5個工作日,列印發證各1個工作日。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
新田縣糧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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