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縣林業和園林管理局

根據《中共新津縣委 新津縣人民政府<關於新津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新委發[2007]20號)檔案精神,組建縣林業和園林管理局。縣林業和園林管理局(加掛:“新津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是主管全縣林業、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撤銷縣林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津縣林業和園林管理局
  • 類別:林業和園林管理局
  • 地點:新津縣
  • 國家:中國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職能調整

(一)將原縣林業局承擔的全部職責劃入縣林業和園林管理局。
(二)將原縣建設局承擔的“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制定城鎮園林綠化建設目標、負責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審批、報批工作”等職責劃入縣林業和園林管理局。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林業和園林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和城市園林綠化的法律、法規及規章。
(二)根據全縣的總體規劃,制定城鎮園林綠化建設目標,組織編制城鎮綠化、綠(林)地系統詳細規劃和林業專業規劃,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年度建設計畫;負責編制全縣生態林地、園林綠地、公園、綠化廣場、道路綠化、小遊園、風景林地、防護綠地等工程建設項目和基建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縣城鎮“綠線”管理。
(三)依法審查公園、綠化廣場、防護林地、風景林地、道路綠地、大型公建配套綠地等園林綠地建設項目的計畫、規劃和設計方案;負責組織和協調重大綠(林)地建設項目;指導營造林工程作業設計並按工程相關規定進行審查批覆。
(四)依法辦理綠(林)地徵用、占用,樹(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動物經營管理,木材採伐、運輸及經營加工,林木種子的生產、經營,建設項目綠地率指標審核,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等林業和城市園林行政許可事項;依法審核居住區、單位附屬綠地指標、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綠(林)地比例和本縣新、改、擴建工程綠地建設項目。
(五)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指導全縣國有林、苗圃、森林公園、林業工作站、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園林綠化基地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
(六)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管理、監督林業和園林綠化建設資金及其他有償資金;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的財務、統計、審計工作;指導國有林分類經營。
(七)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城市綠地和古樹名木調查、監測和匯總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實施木材流通管理。
(八)負責城市綠化設計、施工和養護單位資質的審批、報批工作;負責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和養護招投標的行政監督;組織指導全縣林木和綠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檢疫工作。
(九)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全縣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的調查、保護和利用;負責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公園(含森林公園)的行業管理,依法對其建設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十)負責制定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組織開展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擬定全縣林業和園林綠化的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制定技術規程、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林業和園林行業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推進行業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二)承擔縣綠化委員會和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黨組書記、局長凌志強:主持林業和園林管理局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忠友:協助分管園林綠化建設科、綠委辦、公園、縣苗圃、項目辦,負責紀檢監察、林業和園林綠化項目管理、行業協會、統一戰線工作,負責聯繫縣人大代表和縣政協委員。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潘:協助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科、森林資源管理科、局城鄉辦,負責組織、宣傳、人事、目標、教育、信訪、招商引資、統計、工會、老齡、共青團、機關制度紀律、機關後勤事務、工作作風督查、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聯繫林產品經營加工企業等工作。
副局長李鳳鳴:協助分管造林和產業發展科、林業科技推廣站,林業片站、退耕辦、天保辦,負責婦女兒童、計畫生育、聯繫鄉鎮和農村新型社區綠化等工作。
局黨組成員蒲富平:協助聯繫縣森林公安局,協助分管縣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行政許可科、防火辦,負責規範化服務型機關建設、安全生產、社會穩定、綜合執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調研員楊文忠:協助徐忠友副局長工作。
助理調研員彭萬成:協助徐潘副局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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