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區林業和園林管理局

區林業園林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林業和園林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本區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管理和林業產業行業管理,行使林業行政執法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白江區林業和園林管理局
  • 負 責 人:陳淑華
  • 職   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 辦公地址:紅陽街道青江西路三家巷四號
工作職能,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工作職能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制訂相應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本區林業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完善林業林政的管理制度。
(二)擬定全區林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林業生產建設的總體布局、林業產業結構的調整、森林資源消長和合理利用規劃的實施;管理、監督林業建設資金及其他有償資金。
(三)組織開展全區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等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基地、造林綠化、天然滲影市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等工程項目的規劃、建設;指導全區林場、苗圃、森林公園、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利用外援、外資實施林業項目;指導、監督森林採伐、火燒跡地更新。
(四)主管全區森林資源;負責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森林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指導監督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按規定許可權編制下達採伐限額,並負責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墊烏幾拜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木的權屬管理,規範林權流轉並監督林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報批。
(五)主管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陸生野生動物經營、運輸管理,負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獵捕、獵殺的審核報批,負責瀕危物種和名木古樹保護管理。
(六)指導全區林產工業的發展,負責林木採集許可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審查辦證工作;組織編制、審批或轉報林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技術改造等項目並指導實施,負責林產品檢驗標準的貫徹執行。
(七)指導生態公益林、風景林和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不含水果類>、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八)主管全區林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林業執法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指導檢查、監督協調全區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工作;負責制定全區森林防火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林區治安戒企祝。
(九)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和全區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全區林業宣傳動員、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十)指導監督全區林業系統的財務工作;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監督管理林業基金和林業資金;負責林業資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和審計乘辯滲。
(十一)負責指導全區國土綠化、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的階段性目標的考核驗收等工作。
(十二)承擔區綠化委員會和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擬定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和計畫;在相關科室的配合下,負責完成機關的文秘、檔案、信息,目標考核、信訪、保密、人事、工資、職改、財務、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創衛、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機關後勤、車輛管理等工作;協調各科室的業務工作並配合相關科室搞好林業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局機關的公務接待、會務籌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森林公安科(公安科)
負責接受區公安分局“110”指令及民眾舉報接處警,負責各類林業行政案件及治安、刑事案件查處;負責森林防火有關工作,承辦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有關林業公路“三亂”治理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 陳淑華
主持區林業園林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等工作。
職位代理人:吳熙。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吳 熙
協助局長分管林業行政執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林政資源管理、森林病蟲防治、植物檢疫、林業行政許可、安全生產、招商引資等工作。
分管森林公安局、林政資源科、行政審批科、森棕再拳疊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職位代理人:張順傑。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順傑
協助局長分管林業生產、規劃、技術推廣、種苗培育、退耕還林、天保工程、農發工程、有關林木種苗照駝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審批管理、新農村綠色家園建設、義務植樹等工作。員肯欠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機關黨建、中心組學習、目標管理、信息、對外宣傳、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計畫生育、普法教育、綜合治理、信訪等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林業技術推廣站、林業工作站、林業科技推廣中心、綠委辦、山丘片林業工作站和平壩片林業工作站。
職位代理人:陳淑華。
調研員鄺宣忠 協助吳熙同志工作。
調研員李大寨 協助吳熙同志工作。
調研員陳傳明 協助吳熙同志工作。
調研員張尚傑 協助張順傑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牟志偉 協助張順傑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李明金 分管工、青、婦等工作。
森林公安科(公安科)
負責接受區公安分局“110”指令及民眾舉報接處警,負責各類林業行政案件及治安、刑事案件查處;負責森林防火有關工作,承辦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有關林業公路“三亂”治理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 陳淑華
主持區林業園林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等工作。
職位代理人:吳熙。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吳 熙
協助局長分管林業行政執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林政資源管理、森林病蟲防治、植物檢疫、林業行政許可、安全生產、招商引資等工作。
分管森林公安局、林政資源科、行政審批科、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職位代理人:張順傑。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順傑
協助局長分管林業生產、規劃、技術推廣、種苗培育、退耕還林、天保工程、農發工程、有關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審批管理、新農村綠色家園建設、義務植樹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機關黨建、中心組學習、目標管理、信息、對外宣傳、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計畫生育、普法教育、綜合治理、信訪等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林業技術推廣站、林業工作站、林業科技推廣中心、綠委辦、山丘片林業工作站和平壩片林業工作站。
職位代理人:陳淑華。
調研員鄺宣忠 協助吳熙同志工作。
調研員李大寨 協助吳熙同志工作。
調研員陳傳明 協助吳熙同志工作。
調研員張尚傑 協助張順傑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牟志偉 協助張順傑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李明金 分管工、青、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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