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財政局

新民市財政局

新民市財政局是新民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民市財政局
  • 辦公地址:新民市市府路4號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省有關要求,擬訂市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研究我市經濟社會中的財稅重大問題,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鄉(鎮)及開發區財政管理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彩票管理政策和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管理國庫現金。
六、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採購活動,組織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活動。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貫徹國家、省企業財務管理法規和制度。參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改革等相關工作,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和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資金管理工作。
九、編制全市及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與健康等支出。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瀋陽市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制度,擬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政府債務。
十一、代市政府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市屬國有金融企業相關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金融相關政策等。
十二、貫徹落實會計管理制度,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群、人事、文電、財務、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培訓、督查督辦、政務公開、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財政行政處罰工作。
(二)預算科。制定市本級財政收入計畫,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入;擬定市財稅實施方案、管理辦法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編報財政預算、決算草案;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工作;辦理追加、追減財政預算事宜;擬定和執行全市財政分配政策,制定本市財稅體制改革管理辦法;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研究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市本級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稅收調查分析。研究提出增收節支、最佳化支出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措施和建議;負責貫徹執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承擔國庫資金調度和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非稅收入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工作,管理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賬戶。貫徹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組織開展會計人員教育培訓。
(三)文行科。承擔教育、科技、文化、行政、政法和黨派群團等相關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分管部門(單位)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擬定黨政機關財務活動、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分管部門(單位)國庫集中支付指標檔案的擬定及管理;承擔分管部門(單位)工資統發工作的審核;審核監督分管部門(單位)財稅法規、政策、資金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分管部門(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分管部門(單位)的政府採購計畫備案和資金審批工作,監管分管部門(單位)的國有資產。
(四)經濟建設科。承擔經濟建設相關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提出城市公用基礎設施公益性企業財政補貼政策,承擔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承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組織編制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預決算和土地儲備資金收支預決算,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竣工決算。貫徹執行國家、省、瀋陽市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制度,擬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債券發行,監督管理全市政府債務,防控政府債務及政府相關債務風險。承擔分管部門(單位)的工資審核統發工作;審核監督分管部門(單位)財稅法規、政策、資金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分管部門(單位)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政府採購計畫備案和資金審批工作,監管分管部門(單位)的國有資產。
(五)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等方面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農田建設和管理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鄉村振興、扶貧、農業綜合開發和市農村綜合改革等相關財政工作。承擔分管部門(單位)的工資審核統發工作;審核監督分管部門(單位)財稅法規、政策、資金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分管部門(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分管部門(單位)的政府採購計畫備案和資金審批工作,監管分管部門(單位)的國有資產。
(六)社會保障科。承擔社會保障相關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全市社會保障等相關政策體系的建立,管理全市社會保障相關支出,擬訂全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和預決算相關財政工作。承擔分管部門(單位)工資統發工作的審核;審核監督分管部門(單位)財稅法規、政策、資金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分管部門(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分管部門(單位)的政府採購計畫備案和資金審批工作,監管分管部門(單位)的國有資產。
(七)綜合科。貫徹落實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規章制度,協調開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活動並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承擔集中採購機構監督者核和採購代理機構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擬訂全市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和管理非稅收入項目庫,組織市本級非稅收入征管,管理財政票據及稽查工作。擬定本市涉企收費目錄,監督規範涉企收費行為,貫徹落實企業發展改革政策。負責審批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目的設立和撤銷;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貫徹落實金融方面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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