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疇
雷迪譴責當時的教育不能滿足現代生活的需要,只為過去造人而不為現代造人。他建立新學校的原則是:把
學生培養成為個性、
能力、智慧、體力以及手工技巧等都充分發展,能夠自主獨立的人;反對死學書本,要求教育與生活相聯繫,使理論與實際結合起來。法國的E.德莫林贊同雷迪的教育思想並支持他的活動。他於1898年在法國建立了羅什學校,並出版了《新教育》一書,提出新學校必須重視實際知識與實際能力的訓練,學生應在自由活動中得到發展。同一年,在德國由教育家H.利茨開辦了同類學校,稱為“鄉村寄宿學校”。以後,在比利時、義大利以及美國等都相繼建立了各種形式的新學校。例如,義大利教育家M.蒙台梭利在對
智力發展不正常兒童的心理與教育研究的基礎上,於1907年在羅馬開辦了對常態兒童進行"自由教育"的"兒童之家"。比利時教育家O.德克羅利於1907年在布魯塞爾開辦“生活學校”。這些“新學校”的實踐,很快在歐洲各國以及美國得到熱烈的反響,並從而形成廣泛的新教育運動。新教育傳入美國後,立即與剛剛開始的美國
進步教育運動結合在一起,形成聲勢更大的現代教育運動,並從美國的
實用主義教育理論獲得理論上的論證。後來,在美國相繼產生的加里學校體系 (Gary School Systems)、
溫內特卡制、
道爾頓制以及
設計教學法等教學制度與方法,基本上都屬於新教育的範疇。
過程
新學校,特別是最初在歐洲開辦的一些新學校,一般都屬私人或私人團體設立的中等寄宿學校,學費昂貴。學校大多設在鄉村或大城市的郊區,周圍環境幽靜,風景優美,設備優良、舒適,人數不多,採取家庭式教育管理方式。這些學校重視
體育、手工、園藝活動,以此培養學生的觀察能力、審美能力和獨創精神。在
教學內容上重視現代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
課程。在
教學方法上,反對體罰,重視兒童興趣與思維能力的發展,注重實際活動和知識的實用。在道德教育上,主要灌輸資產階級民主、合作的觀念,培養兒童的責任心和進取心,並要求把體育、
智育、手工活動等都作為進行道德教育的重要過程。
綱領
隨著新學校在資本主義各國的紛紛建立,1912年在瑞士成立了“國際新教育聯盟”,提出新教育的綱領。綱領指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於尊重兒童的個性自由發展,要在活動中充分發展兒童的各種能力,積極培養兒童的個人責任感和為社會服務的合作精神等等。1919年,瑞士教育家、國際新教育聯盟主席A.
費里埃爾根據各國新學校的實踐,結合自己的教育主張,把新學校的基本要求與原則歸納為30條,詳細而全面地闡述了關於新學校的校舍設備、生活與學習制度、手工勞動以及體育、智育、
德育等各方面的實施以及一些有關新教育的重要理論問題。國際新教育聯盟的活動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一度中止,1921年重新恢復活動。其綱領隨國際鬥爭形勢的需要不斷修訂。在1932年的綱領中,強調教育“改造社會”、培養“本國良好公民”與“世界公民”的作用,1942年,則極力宣傳“就學機會均等”的口號。
20年代後期,美國新教育運動代表人物之一S.科布出版《教育的新酵》(中文譯本名為《新教育的原則及實際》)一書,結合美國進步教育運動的實施和實用主義教育理論的兒童中心,做中學等原則,把新教育的綱領匯為10條,進一步闡述了新教育運動的內容與性質。1926年美國教育家C.W.沃什伯恩(舊譯華士朋)出版《舊世界的新學校》(中文譯本名為《歐洲新學校》)一書,對20世紀初期歐洲各國新學校的繼續發展狀況做了詳細的介紹與評述。